李鵬飛 (1964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鵬飛
性別
出生吉林磐石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族漢族
語言漢語
職業政府官員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2022年被開除)
信仰共產主義

李鵬飛(1964年8月),男,漢族,吉林磐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在職研究生學歷。[1][2]

履歷[編輯]

1987年7月,李鵬飛參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9月開始在磐石市工作,歷任磐石市市長助理、磐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磐石市副市長、磐石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磐石市委常委兼常務副市長職務。

2011年8月,李鵬飛任吉林化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黨工委副書記和管委會常務副主任,2013年8月兼任吉林市龍潭區委副書記。2015年11月,李鵬飛來到舒蘭市,並於2018年6月出任中共舒蘭市市委書記,2020年5月因抗擊疫情不力被免去市委書記職務。2021年7月,李鵬飛復出,任中共吉林市委副秘書長,次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

參考[編輯]

  1. ^ 吉林舒兰市委原书记李鹏飞被查,前年疫情期间被免职. 澎湃新聞. 2022-02-21 [2022-02-21]. 
  2. ^ 2.0 2.1 吉林市委副秘书长、舒兰市委原书记李鹏飞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市紀委監委. 2022-02-21 [2022-0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