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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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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皜
大明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籍貫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錢塘縣
出生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配偶娶方氏
親屬曾祖李廷瑞,祖李景暉
李上律,前母張氏,母徐氏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李春皜(1582年—?年),字元素,號西崐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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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浙江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九十四名,第三甲第六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知縣,卒[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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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廷瑞,庠生;祖李景暉,壽官;父李上律,歲貢教授;前母張氏;母徐氏。永感下。兄春白;春皋。子李喬楫;李喬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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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八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名進士。壬午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二,曾祖李廷瑞,庠生;祖李景暉,壽官;父李上律,歲貢教授;前母張氏;徐氏。永感下,妻方氏,兄春白;春皋,子喬楫;喬㭿。由廩生中式丙午鄉試五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九十四名。禮部觀政,授福建泉州府晉江知縣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