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浪廳,為清朝於甘肅省設置的廳級行政區劃,屬於涼州府。
雍正二年(1724年),將涼州衛升格建置涼州府,並將原莊浪所改置平番縣,原莊浪所南部區域分設莊浪廳,以茶馬同知、理事通判駐管,行政考語為「簡」,下轄大營灣土司一處土司。[1]
莊浪廳設有駐防八旗,由寧夏將軍節制。乾隆二年(1737年)設莊浪副都統、城守尉各1員統率旗營。二十八年(1763年)裁省副都統,仍留莊浪城守尉。[2]民國三年(1914年)裁撤莊浪廳同知,由平番縣長兼管莊浪廳。三十三年(1944年)裁廢莊浪廳,併入永登縣。[3]
- ^ 《清史稿》,卷六十四,志三十九,地理十一,甘肅,涼州府。
-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職官四,武職,各省駐防將軍等官,甘肅。
-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历史沿革. [2023-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