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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LGBT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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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西哥LGBT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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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色墨西哥
同性性行為自1871年合法
性別認同表達在墨西哥城和18個州,跨性別者可以更改其法定性別和姓名。
同性伴侶關係2022年起同性婚姻全國合法
收養在墨西哥城和21個州,同性伴侶可以共同進行領養
兵役議題官方上,沒有法律或政策禁止LGBT士兵服役,申請人也不會被詢問這個問題。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公開身份的LGBT士兵經常面臨嚴重的騷擾,並且往往會被解除職務。
反歧視保障全國自2003年立法保障性傾向

墨西哥的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LGBT)權益近年來也隨着世界法律潮流逐步發展。墨西哥的LGBT歷史可大致分為三個時期:前哥倫布時代、總督時代和獨立時代,無論在時間和空間上,皆和墨西哥的三大歷史時代相呼應。

前哥倫布時代人民和殖民早期所留下的文獻資料稀少且難以理解。作者普遍着筆於他們驚訝或反對的美洲原住民習俗,但企圖站在譴責或致歉的立場,致使無法區分現實和宣傳層面。總體而言,除了阿茲特克人似乎和西班牙人態度一樣外,其他原住民則對「伯達奇」(Berdache)-一種雙靈薩滿-較為寬容。

法國大革命和短暫的法國武裝干涉墨西哥(1862年至1867年)啟蒙,拿破崙刑法典頒佈,在1871年除罪化同性性行為。然而,官方仍可以藉由禁止公然猥褻的法律懲處。墨西哥的同意年齡是18歲,無論性傾向

2015年6月3日,墨西哥國家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Nation發佈「司法論斷」,將同性伴侶加入了婚姻的定義中。原條文將婚姻局限於男女之間的關係被法院認為違憲。但判決並不能直接修改各州的現有婚姻法。2016年,最高法院將LGBT收養作出了類似裁決。儘管這兩項裁決沒有直接廢除墨西哥的同性婚姻和領養禁令,但它們命令該國的每一位法官都必須支持尋求同性伴侶婚姻和/或領養權利的申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該國的每一個州都通過立法、行政命令或司法合法化了同性婚姻,但只有20個州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孩子。此外,在坎佩切州、科阿韋拉州、墨西哥城、米卻肯州、西納羅亞州、特拉斯卡拉州和韋拉克魯斯州,同性和異性夫婦均可進行民事結合

墨西哥的左翼政黨民主革命黨勞動黨聚合黨英語Convergence (Mexico)革命制度黨都積極參與推動了同性婚姻合法化。[1][2]

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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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合法 是(繼1871年)
可發生性關係的法定年齡一致 是(繼1871年)
反歧視法執行(僱傭) 是(繼2003年)
反歧視法適用於商品及服務法規 是(繼2003年)
反歧視法適用於所有其他領域(包括:間接歧視、仇恨言論) 是(繼2003年)
同性婚姻合法 是(開始於2010年,2022年全境合法)
承認同性間的伴侶關係 是(繼2010年)
同性伴侶領養繼子女 是/否[note 1](待全國合法)
同性伴侶可共同領養 是/否[note 1](僅在墨西哥城、阿瓜斯卡連特斯州、下加利福尼亞州、下加利福尼亞南部州、坎佩切州、恰帕斯州、奇瓦瓦州、科阿韋拉州、科利馬州、杜蘭戈州、伊達爾戈州、哈利斯科州、米卻肯州、莫雷洛斯州、納亞里特州、新萊昂州、普埃布拉州、克雷塔羅州、金塔納羅奧州、聖路易斯波托西州和韋拉克魯斯合法</ref>(待全國合法)
LGBT群體可公開從軍服役 是
置換性別合法 是(繼2024年)
女同性戀進行體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是
男同性戀委託商業代理孕母 否
男男性接觸人群允許捐血 是(繼2012年)
  1. ^ 1.0 1.1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adoption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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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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