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蘭丹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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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蘭丹蘇丹與馬來西亞州政府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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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蘭丹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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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15年12月17日 |
機構類型 | 政府機構、council of Islamic religion in Malaysia[*]、zakat managing agency in Malaysia[*] |
機構駐地 | 吉蘭丹州哥打峇魯蘇丹雅亞·柏特拉路達魯納因伊斯蘭大樓 |
隸屬部長 | 東姑莫哈末禮占 |
網站 | e-maik |
影像資料 | |
![]() 吉蘭丹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辦公大樓 |
吉蘭丹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1](馬來語:Majlis Agama Islam dan Adat Istiadat Melayu Kelantan),是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的一個宗教理事會,成立於1915年12月24日,旨在就伊斯蘭宗教事務和吉蘭丹的馬來習俗向宗教領袖蘇丹殿下提供建議。
歷史
[編輯]1909年,根據《曼谷條約》,暹羅將吉蘭丹州以及吉打州、玻璃市州和登嘉樓州移交給英國。由於這項協議,英國顧問J.S.梅森於1909年7月抵達吉蘭丹。梅森在該州的行政和宗教領域所進行的發展和改革,使當時的一些吉蘭丹知識分子認為,吉蘭丹州需要設立專門機構來管理宗教事務。從此,成立吉蘭丹伊斯蘭宗教與馬來習俗理事會的想法首次提出並付諸實施。1915年12月24日,共有12人被任命為會員。隨後達成協議,任命當時的吉蘭丹高等法院法官、蘇丹殿下的女婿東姑慕達哈山為第一任會長。
職能
[編輯]該理事會主要負責以下事務:
- 天課的收集和發放;
- 貝特馬爾管理;
- 瓦合甫管理;
- 穆斯林墓地管理;
- 古蘭經學校管理;
- 傳教;
- Darul Aitam孤兒院管理;
- 教學證書發放;
- 死亡慈善管理;
- 捐款收集;
- 發展新兄弟;
- 書籍出版;
- 基於伊斯蘭教保護吉蘭丹州的馬來習俗;
- 伊斯蘭圖書館的管理;
- 清真寺和祈禱室的管理、維護和發展。
參考資料
[編輯]- ^ 丹政府正草拟新伊法庭法,或增至四五级法庭. 當今大馬. 2024-06-04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