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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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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應登
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
字號字穉升,號涵所
出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許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包應登(1559年—?),字穉升,號涵所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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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七名,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兵部觀政,二十七年(1599年)正月任福建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1601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閒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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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包光弼,訓導;祖父包蒙吉,益王府引禮舍人;父包金,山西布政使司照磨。前母金氏;母朱氏。慈侍下。兄包應高(都督府都事)、包應曾(刑部司獄)、包應祖(州吏目),弟包應科(監生)[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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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