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
外觀
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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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28年6月16日 |
簽署地點 | 瑞士日內瓦 |
生效日 | 1930年6月14日 |
締約方 | 挪威 |
保管方 | 國際勞工局局長 |
語言 | 法語 英語 |
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英語: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是1928年6月16日第十一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一項公約,又稱1928年確定最低工資辦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第26號公約(C026)。[1][2]公約於1930年6月14日生效。[3]
內容
[編輯]公約[4]第一條主要規定締約國應承允制訂或維持確定最低工資率的辦法。
批准情形
[編輯]截至目前,已有105個國家批准該公約。中華民國於1930年5月5日批准該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於1984年6月11日承認該公約,公約同日對中國生效。[1][3]
英國於1985年7月25日退出了公約。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treaty.mfa.gov.cn. [2020-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2).
- ^ Convention C026 - 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 1928 (No. 26).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1).
- ^ 3.0 3.1 Ratifications of ILO conventions: Ratifications by Convention.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1).
- ^ 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本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