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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霖木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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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霖木業案發生於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間,億霖木業集團以「投資造林」為幌,銷售林地每3700元人民幣,共售林地42.2萬畝,通過傳銷等手段兩年時間,非法集資16.8億元人民幣,涉及中國9個省市的2.2萬人,其中首都北京受騙群眾達1.7萬人,公司廣告一度由電影明星葛優代言。

它是當時北京歷史上最大的傳銷案件,2006年1月立案偵查,2008年9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1],2009年3月23日一審判決28名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處以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趙鵬運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億零34萬元[2]

歷史[編輯]

在這次事件發生之前,主犯趙鵬運曾因傳銷獲刑1年10個月[1]。2004年初,趙在服刑期間與屠曉斌、趙代紅等人合謀,決定出獄後靠銷售林地繼續進行傳銷。4月,趙鵬刑滿獲釋,成立內蒙古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北京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億霖木業集團有限公司和貴州、遼寧、重慶等多家公司,以「合作託管造林」的名義展開業務。[2]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北京最大传销案——亿霖木业案开庭. 新華網. 2008-09-22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5). 
  2. ^ 2.0 2.1 “亿霖”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 涉案金额达16.8亿. 中國新聞網. 2009-03-23 [202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8).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