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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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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人大會議的寫作提出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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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起,為每次人大會議建立條目已成常態。但實際上,每次會議的內容的共同議程為審議政府、人大常委會和兩院的工作報告,審議年度預算案和年度經濟計劃,審議法律草案及選舉和決定任命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等。鑑於每次會議的議程都大同小異,我提議只對涉及以下議程的人大會議建立條目,以免涉及關注度不符的問題:

  1. 修改憲法及基本法
  2. 審議關於港澳台的重要決定
  3. 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4. 臨時召集的全國人大會議

望各位提出意見,儘早達成共識。 Njzjz、​zzhtjuSally Ng 007--K.Y.K.Z.K.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12:01 (UTC)[回覆]

關注度夠可以建立條目,現在的會議大多數滿足通用關注度規則,沒有必要設立這種無端的門檻屏蔽通用原則,或者憑藉主觀判斷什麼議題是重要的而其他無關緊要。----Cat on Mars 2023年3月6日 (一) 12:10 (UTC)[回覆]
如果說是像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那樣具有決定性的會議,那麼建立條目無可厚非,但如果是每年會議都是同樣流程的話,寫在每屆人大的主條目就夠了。之前每一屆都是這樣的。--K.Y.K.Z.K.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12:27 (UTC)[回覆]
你我無法定義「決定性」,維基百科內「決定」條目收錄的就這麼規則。如果條目滿足「關注度」原則並且不違反相關規定,那麼建立的條目就沒有理由刪除。如果按照你所說的原則制定新的規則,就會和現有規則產生矛盾,一般來說我希望規則越簡單越好,除非十分必要、緊急並具有潛在危害,我覺得沒有必要搞例外條款,別人建立了就建立了,並且這種事情都已經變成慣例了。我覺得可以你不妨試驗一下,看看有多少人支持刪除你所說的那些條目,我覺得關注度方針本來就是用來排除多數人覺得沒有必要建立條目的事物,社群的共識一般是基於慣例,在這裏討論其實不如先舉一個例子。----Cat on Mars 2023年3月6日 (一) 13:58 (UTC)[回覆]
之前的不刪,之後的放在主條目就行了,不需要每次會議建一個。--K.Y.K.Z.K.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14:08 (UTC)[回覆]
那不就是規則不統一嗎,這樣子未來危害更大,一方面肯定會有人拿舊條目舉例子,另一方面這種規則未來一定會被反覆折騰。----Cat on Mars 2023年3月6日 (一) 14:51 (UTC)[回覆]
我就覺得很奇怪,當時WMC造下的孽,現在卻要繼承他們的遺志。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本來已經被設置為重定向,又被撤回重新恢復,有苦難言。--K.Y.K.Z.K.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20:02 (UTC)[回覆]
我看到了這是閣下的操作,所以我們快到討論完取得共識,方便大家更新該條目,要不然今年人大開完就沒有這麼多人去整理條目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2:03 (UTC)[回覆]
我主要覺得你的規則和通用關注度規則相悖,即便依照你的規則提刪或者合併,用戶照樣也可以使用通用關注度規則維持。並且我還要繼續反覆提醒閣下「大同小異」不代表「不具備關注度」,只要有充足的來源獨立客觀介紹主題,條目就可以分立。----Cat on Mars 2023年3月7日 (二) 02:16 (UTC)[回覆]
我覺得閣下還是需要明確說什麼此類條目如何「涉及關注度不符」,因為我還看不出來這一點,或者指明此類條目的存在會造成如何危害和不良影響,或者涉嫌違反什麼樣的具體規則,以便於其他讀者判斷。----Cat on Mars 2023年3月7日 (二) 02:27 (UTC)[回覆]
(:)回應閣下這話是和K.Y.K.Z.K.說的嗎?我下面舉的例子可以視作反駁「涉及關注度不符」了(今年人大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還有某人「三連任」,當然還有增加軍費),至於後面的不良影響還是跟CCP自己有關吧(讓讀者更加了解人大是橡皮圖章),涉嫌違反什麼樣的具體規則(違犯中共國法律但不一定違犯維基規則)。--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2:40 (UTC)[回覆]
首先就是每年人大的議程都大同小異,在每屆人大的主條目內就可以說明。如果涉及新情況的話,建立新條目無任何問題,關鍵是今年真的是屬於日常操作,每屆的一次會議都是選舉國家主席和政府機構改革,沒有什麼不同。除非又通過什麼震撼全球的決議,這樣才有可能寫寫條目。像去年的十三屆五次會議就完全沒必要寫條目,因為「沒尿點」,全球關注的也只有政府報告的GDP成長率。所以,能少寫就少寫,寧缺毋濫。--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02 (UTC)[回覆]
維基百科從來不要求關注度要「震撼全球」才能立條目,也不會因為很多人覺得「沒尿點」禁止建立某些條目,我還是覺得你應該處理好規則衝突的問題。----Cat on Mars 2023年3月7日 (二) 03:22 (UTC)[回覆]
請問K.Y.K.Z.K閣下,今年人大維尼搞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是日常操作,閣下是不是沒有看《明報》或者其他國際媒體?如果閣下有了解維尼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是什麼情況以及這次是中共國憲法刪除了連任後的換屆,是不會說出「日常操作」這麼輕描淡寫的話。--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24 (UTC)[回覆]
現在的話具體方案還沒出,可我就是覺得為什麼之前的重大會議不建條目,而之後的會議因為WMC建了,所以一窩蜂都要建呢?所以我提出開篇提到的上述限制。不是每次會議都有必要建一個新條目,也不是不許大家建人大會議條目,我也管不了要建條目的用戶(同樣的,重要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也可以建)。
回應@Sally Ng 007,因為每次人大一次會議都會審議國家機構改革,上一次是將民宗委職權劃給中央統戰部,設立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等,改組衛計委為衛健委等。這次具體方案還不得而知,但我想今年應該更大,如果大的話,那應該寫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條目。我們是百科,不是新聞媒體,要寫新聞去維基新聞。--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9:01 (UTC)[回覆]
聽到@K.Y.K.Z.K.:閣下說「不得而知」顯然是沒看境外媒體的放風(多數是明報、路透社或者NYT),不過現在CCP沒有給出具體方案,在維基百科做聽床師的話很容易違犯WP:水晶球,另外我看到簡體字網民的反應,很多人都認為這次改革視作中國政治的倒退,至於維基百科,由於人大尚未結束,收錄人大相關內容時可以修改語句,以防變成「新聞搜集處」。至於拆分我後邊講得很清楚,2020年到今年(2023年)的人大跟其它政治事件相關聯,因此這四年的人大會議有拆分的必要,至於其他年份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9:12 (UTC)[回覆]
(~)補充我口中「簡體字網民」指的是Twitter、品蔥以及其他境外SNS的網民,不是指微博和抖音,儘管墻內的SNS聽我身邊的大陸朋友提到最近兩年評論經常出現翻車。--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9:16 (UTC)[回覆]
贊同。--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9:28 (UTC)[回覆]
請問閣下是讚同我說的全部內容嗎?如果是,那麼境外媒體放風的內容如果證實了確有其事,可以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及,當作平衡來源,人大條目部分視具體情況決定,2020至2023年已經拆分的不要再合併了,理由我也講得很清楚,最後如果無異議這個話題可以結束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10:53 (UTC)[回覆]
我不支持合併啊。我贊同的是閣下所言的:「2020年到今年(2023年)的人大跟其它政治事件相關聯,因此這四年的人大會議有拆分的必要,至於其他年份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11:50 (UTC)[回覆]
那麼就繼續觀望有沒有人提出異議,沒有的話可以關閉話題了,BTW,既然你我都覺得今年人大要拆分,那麼煩請閣下把回退的版本還原回來,以便大家繼續更新。其實閣下也可以看看政協的條目,第13屆政協即使加了日程和議程並不會造成原本條目的冗長,所以不需要作出拆分,但第13屆人大就未必了,第14屆我猜維尼的政權穩定,第一次會議之後也不會搞這麼多東西了,所以我感覺拆分條目可能性也不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12:01 (UTC)[回覆]
只要有一人這樣寫,未來就有人照葫蘆畫瓢,所以我寫的五項限定條件應該成為社群共識。--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12:41 (UTC)[回覆]
你這五條的標準與WP:GNG衝突,我也看不出來你的規則是自己造出來的還是已有慣例,並且再次強調你需要先協調好動議條文與GNG之間的關係。----Cat on Mars 2023年3月8日 (三) 12:55 (UTC)[回覆]
1和2已經有涉及,3還沒有相關例子,即便去年的人大爆發了俄烏戰爭,但是CCP連一句話都不敢說,即使後來說了也是空話,4的話2020年延期不知道算不算。--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9日 (四) 02:32 (UTC)[回覆]
(~)補充1的情況發生於2018年全國人大,只不過該屆會議無拆分成獨立條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9日 (四) 02:34 (UTC)[回覆]
第3條是宣戰媾和,未來我猜有可能。2020年的不算,因為那是推遲,而非臨時召開。如果是臨時召開的話,一般是國家領導人身故或入獄。--K.Y.K.Z.K.留言2023年3月9日 (四) 05:39 (UTC)[回覆]
(:)回應@K.Y.K.Z.K.:如果真的發生第3條,CCP這個政權離滅亡已經不遠,即便是宣戰媾和也不會用人大這個「橡皮圖章」來決定,而且我知道有些簡中網民希望通過台海戰爭來促成CCP倒台,雖然這個主張不被眾人接受。現階段應該做的是先把今年人大條目完善,本人精力有限,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維基百科更新條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10日 (五) 01:49 (UTC)[回覆]
(~)補充其實2020人大延遲也屬於特殊情況;關於第4點,如果真的發生,也是先把維尼趕下台,但是我不覺得那些所謂的人大代表夠膽這樣做。--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10日 (五) 01:51 (UTC)[回覆]
( ✓ )同意而且每年人大有好多意外情況可以寫,比如奇葩提案,港澳特首有沒有出席,(節刪)今年人大連任等等。--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12:20 (UTC)[回覆]
講真的,奇葩提案只能說明這些代表委員與人民脫節或純粹趕時間摸魚。如果有軼事的話,寫在每屆人大的主條目內也無可厚非,不需要另開一條目。--K.Y.K.Z.K.留言2023年3月6日 (一) 12:29 (UTC)[回覆]
(:)回應看到K.Y.K.Z.K閣下說「奇葩提案只能說明這些代表委員與人民脫節或純粹趕時間摸魚」,不正正說明人大就是橡皮圖章嗎,還有我前邊忘記說了,這次人大是中國放棄清零後開的會議,以及還涉及白紙革命、白髮運動、西方圍堵CCP,去年的人大還有俄烏戰爭的背景。--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36 (UTC)[回覆]
橡皮圖章是橡皮圖章,可是沒必要次次會議建條目吧。--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8:49 (UTC)[回覆]
我前邊不是說了嗎?從2020年到今年的人大都有其特殊性有拆分的理由,如果2020年之前舉行的全國人大條目被拆分了我未必會支持(2018年可能支持,因為修憲刪除國家主席任期在華人社區帶來了很大爭議),但是從2020年人大開始伴隨着國際局勢的變化,鑒於此我認為2020年到今年的全國人大有拆分必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9:01 (UTC)[回覆]
(!)意見其實翻看拆分的條目,2020年全國人大是因COVID-19延期+國安法,一個是有預告延期相關,另一個是標誌「一國兩制」名存實亡,2021年全國人大還是跟香港有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去年人大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最後一次會議可以視作拆分理由,今年的話因為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還有某人「三連任」,光憑這幾點今年全國人大就有拆分的必要,後面的全國人大會議我想他的政權應該趨於穩定應該不會搞這麼多東西了,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拆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2:00 (UTC)[回覆]
我不希望未來每次會議都要有人建條目,而我上面幾項所言正是為了避免條目濫建的情況。--K.Y.K.Z.K.留言2023年3月9日 (四) 05:35 (UTC)[回覆]
(~)補充如果因為習近平像小熊維尼就簡單歸類為「負面稱呼」的話,那個小熊維尼的樣貌是不是原罪?我不接受因為兩人樣貌相似就說這是「負面稱呼」!--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2:02 (UTC)[回覆]
特此澄清,這個節刪不是我搞的。OK,那麼以上的條件加入「審議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是否可行?--K.Y.K.Z.K.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2:56 (UTC)[回覆]
這項議程本來是沒有的,後來因中共二十屆二中全會討論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才新增今年人大議程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29 (UTC)[回覆]
對習近平的負面稱呼。--東風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46 (UTC)[回覆]
如果樣貌相似都是負面的話,那麼只能證明中國人的氣量連芝麻都不如,也別怪品蔥里的大陸人整天研究如何「去中化」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3:55 (UTC)[回覆]
(~)補充維基百科並無無規定討論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叫別人的真名吧,除非那個名字過於明顯負面(如該條目里的「雜種書記、萎大領袖、大撒幣、甴近平、習曱甴、甴種」)。--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3月7日 (二) 06:04 (UTC)[回覆]

歷屆全國人大條目中「歷次全體會議」的用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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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日程為例,每次會議會有多次全體會議,除此之外還有代表小組會議(非全體)。歷屆全國人大條目中章節名「歷次全體會議」的用詞可能會被錯誤理解為每次全國人大下的歷次全體會議;以「全體會議」來概括每年全國人大的開會,又不當地將代表小組會議等非全體的會議排除在外了。是否將「歷次全體會議」章節名修改為「歷次會議」「歷次大會」等會更好?--Teetrition留言2023年3月10日 (五) 11: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