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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發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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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寫!條!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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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說,我一邊寫這個條目一邊在笑,各位法輪功信眾不要打我(哇哈哈哈哈哈哈哈)。這麼幽默的東西居然寫得這麼正經,實在是太好笑了(哇哈哈哈哈哈哈哈)。--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6日 (日) 15:54 (UTC)[回覆]

歡迎繼續google發正念的神奇功效,相當好笑(蛤哈鉿蛤哈鉿蛤哈鉿蛤哈鉿蛤哈鉿蛤哈鉿)=v=~ --- 化學是,化學是 2012年8月26日 (日) 17:30 (UTC)[回覆]
本來漢譯日的時候我還沒笑,看到存廢討論笑噴了。--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0:12 (UTC)[回覆]
囧rz…………--★kira★(o∩_∩o) 2012年8月31日 (五) 05:07 (UTC)[回覆]
沒看出來輪子們還挺有幽默細胞的,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我快笑昏過去了,各位快救我啊!!!--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6日 (三) 02:53 (UTC)[回覆]

這個世界有太多我們不懂的事情,沒關係,但要有個尊重的態度。 Sunjiaqi123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19:43 (UTC)[回覆]

關於P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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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目的內容在被證實之前,直到最後一段才提出這個東西有爭議,對讀者很有誤導性;再有,引用的參考是兩個極端(一個是某黨,一個是某功,兩個互相極端對立,需要第三方資料佐證)」(DYK中IP用戶222.175.103.97所述)

「目前的條目內容寫的幾乎看不出是偽科學,大部分是正面肯定的描寫」(Shizhao存廢討論中的意見)

--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7日 (一) 20:10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科學參考書,回去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再說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2:09 (UTC)[回覆]
但偽科學至少應該明顯讓人看出來是偽科學才行,否則有背POV。--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8日 (二) 04:38 (UTC)[回覆]

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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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發正念解說的是發正念在中文維基百科產生的次文化,內涵已經不完全等同於原有的宗教儀式,不屬於故意製造歧義。--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8:49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張樹人同學你可以試試開個投票,看合併是否可以成功。至於提刪,難道現在提刪頁大幅度的保留會在30天後大翻盤?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會信。--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9:21 (UTC)[回覆]

合併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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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發正念合併到正念。發正念是法輪功「借用」了正念而自創的東西,就好像它借了轉法輪為己用一樣。--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1日 (五) 02:08 (UTC)[回覆]
(-)反對發正念已經成為法輪功特有術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2:10 (UTC)[回覆]
(-)反對哪個2B青年掛這個模板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2:22 (UTC)[回覆]
(-)反對:人家佛教都與法輪功劃清界線了,不要自作聰明好不。要不都把齋教佛教裏面去吧!?於2012年8月31日 (五) 02:02‎ (UTC)掛模板又不露臉解釋的維基人是百無一用是書生Ivantalk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3:12 (UTC)[回覆]
他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就讓他自己掛模板2B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3:13 (UTC)[回覆]
(※)注意請勿人身攻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3:41 (UTC)[回覆]
沒有人身攻擊啊,2B青年你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嗎?果然孤陋寡聞,怪不得提刪這個條目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3:52 (UTC)[回覆]
(:)回應:「他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就讓他自己掛模板2B吧」此句話存在人身攻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3:55 (UTC)[回覆]
哥,我都說讓你自己去查一下什麼是2B青年了,不要在這裏露短啊。--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3:56 (UTC)[回覆]
圖樣圖森破。--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3:57 (UTC)[回覆]
根據網上的說法,2B青年等同於「傻逼」、「缺心眼」[1]因此,「2B青年」也是罵人話。另外,人們可能不知道網上的意思,但「2B」是罵人是很明顯的。即使不是罵人,討論個人,而不就事論事,是人身攻擊的謬誤。--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4:09 (UTC)[回覆]
圖樣圖森破,你自己都說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還在這裏說人罵人?我不說你造謠生事侮辱我人格已經算給你面子了。你還是學多幾年中文再跟我們聊天吧,2B青年--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4:11 (UTC)[回覆]
替樓主捉雞。--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46 (UTC)[回覆]

用戶張樹人發言涉嫌侵權,侵權參照資料在這裏。請用戶張樹人將自己的言論自行下架,不然我會幫你和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4:16 (UTC)[回覆]

(:)回應:我在合理引用並註明了來源,我並未想引起任何爭執,只是在提醒閣下注意維基禮儀勿人身攻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4:21 (UTC)[回覆]
你這種屬於非合理應用,我覺得應該刪除,請自行刪除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01 (UTC)[回覆]
我幫你刪除了,不用謝。--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05 (UTC)[回覆]

感謝張小朋友自行修正自己的侵權言論,為維基百科方針樹立榜樣。但,張小朋友舉出的範例似有誤導之處。為此,我決定再建一個條目2B青年,待張小朋友提刪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16 (UTC)[回覆]

張小朋友故意隱瞞2B青年的優點,以誤導其它青少年朋友,我覺得這是對2B青年shizhao的一種人身侮辱。我決定在客棧提交此事討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26 (UTC)[回覆]
(-)反對發正念合併到正念。如果將發正念合併到正念,那麼伊斯蘭也該和基督教合併,安拉、阿丹、易卜拉欣難道不是來自於耶和華、亞當、亞伯拉罕的麼--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40 (UTC)[回覆]
其實上面幾位都是巴哈伊信仰的,按張小朋友的理論可以全部合併。--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5:42 (UTC)[回覆]
我並未說可以合併,只是提醒閣下請勿進行人身攻擊!另外請注意勿離題,始終待在金字塔的上面三層。--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6:19 (UTC)[回覆]
我只知道食物金字塔上面是肉類。--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25 (UTC)[回覆]
我明白您沒說可以合併,不過2b是否算罵人個人以為要看語境,有時親密的人之間戲謔同樣可以使用。--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29 (UTC)[回覆]
我只知道食物金字塔上面是肉類,以及你誤導他人2B青年的含義。--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25 (UTC)[回覆]

本條目提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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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快速保留。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完全是惡搞(這是我發正念提刪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7日 (一) 09:37 (UTC)[回覆]
(○)保留,這個條目完全是從中立的角度去研究「發正念」理論,絕非某些惡搞網站的發正念條目可比。此外,你就不怕李大濕發正念發你全家便當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09:46 (UTC)[回覆]
(○)保留,如果本條目需要刪除,那麼摩西開海的神跡也需要刪除。不過我建議掛上{{Religious text primary}}模板。PS:小心李大濕發正念解除他的永久封禁!--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09:54 (UTC)[回覆]
(○)保留,我是大師,此條目客觀中立,特盜號前來支持,如被刪除會發功使伺服器當機。--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7日 (一) 10:02 (UTC)[回覆]
(○)保留,本條目將會在首頁展出,雖然有些爭議,還是給作者時間去改善。--茶壺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1:14 (UTC)[回覆]
(○)保留,shizhao你發的是歪正念,不是正念。李大師可沒有允許你發正念刪除條目,你是被邪惡的共產黨誤導了!--CHEM.is.TRY 2012年8月27日 (一) 11:42 (UTC)[回覆]
要寫也是寫正念,讓李大師找我來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7日 (一) 11:50 (UTC)[回覆]
李大師瞬間就給我發來了正念,說現在的條目純粹胡扯+誤導,連他也看不過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7日 (一) 11:52 (UTC)[回覆]
這不是偽基百科好不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7日 (一) 11:53 (UTC)+1 [回覆]
樓上時昭+1--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7日 (一) 15:55 (UTC)[回覆]
(!)意見:現在這個條目證照齊全(一大堆參考說明有發正念這東西存在),提刪是否會顯得管理員對偽科學的認識不夠?--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2:57 (UTC)[回覆]
目前的條目內容寫的幾乎看不出是偽科學,大部分是正面肯定的描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7日 (一) 13:07 (UTC)[回覆]
誰讓你不出手相助。話說,能治療牙蟲的還不夠偽科學嗎?再話說,維基百科既然不能提供醫療建議,也就不應該提供科學指南。--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5:58 (UTC)[回覆]
(×)刪除:法輪功的原創研究。--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7日 (一) 13:11 (UTC)[回覆]
(○)保留: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7日 (一) 13:16 (UTC)[回覆]
(○)保留:其實情況就如其他宗教的儀式和巫術,只要找到可靠第三方來源,證明有關注度就可以留下,你不信但其信徒相信,不能因為不信就是惡搞。至於誤導問題,這就是由文筆所致,可以給時間去改善,只要改得中立些就可以。(而且挺有趣,刪了可惜XDD)--Leong0083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4:55 (UTC)[回覆]
(○)保留:已有負面批評以及其他來源,既然wiki把法輪功當作宗教,就應該允許有其宗教儀式的條目。化學是,化學是 2012年8月27日 (一) 15:01 (UTC)這一票是通過發正念投出的,我也要用發正念投票![回覆]
(±)合併法輪功--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7日 (一) 15:14 (UTC)[回覆]
(►)移動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發正念--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8日 (二) 11:05 (UTC)[回覆]
(&)建議:用戶張樹人可以合併到條目周樹人嗎?--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6:00 (UTC)[回覆]
(:)回應:根據方針,跨名字空間不能合併。--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7日 (一) 16:49 (UTC)[回覆]
誰說不可以,黃世澤就做過這種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2:10 (UTC)[回覆]
抱歉我想問一句,為什麼在這裏僅有你一人打算合併,你卻在WP:DYKN的發言中把"合併的可能性"排在第一位呢?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8月30日 (四) 11:20 (UTC)[回覆]
(○)保留,不是無根據的(雖然不是科學上)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7:07 (UTC)[回覆]
(○)保留: 法輪功難得全世界公開丟醜,勒石刻功都來不及了,這些事實歷歷在目,怎可提刪?Ivantalk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8:13 (UTC)[回覆]
(○)保留:似乎加入多角度的觀點是抵消輪子濫用維基作宣傳的妙計。--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8日 (二) 05:18 (UTC)[回覆]
(:)回應:前提是「加入多角度的觀點」--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8日 (二) 06:13 (UTC)[回覆]
好吧,張先生不加入觀點嗎?--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6:20 (UTC)[回覆]
得到此條目的啟發,本人現正編輯其他法輪功相關條目,以加法輪功以外的觀點。--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8日 (二) 06:33 (UTC)[回覆]
(×)刪除我覺得還是刪了吧,太搞笑了,雖然有來源還蠻像模像樣的。--Cccmm002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6:43 (UTC)[回覆]
(○)保留:不就是一種宗教儀式嗎。Likey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6:53 (UTC)[回覆]
強烈建議開拍《賭俠2012》,懂得發正念主的角一定比什麼上海灘賭聖和法國賭神都要利害百倍!--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8日 (二) 08:10 (UTC)[回覆]
(※)注意:請勿離題。CVS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12:04 (UTC)[回覆]
(○)保留:非惡搞,具有第三方來源。CVS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12:04 (UTC)[回覆]
(○)保留,宗教的概念條目應一視同仁(本人認為皆荒謬),這是我發正念保留的。--Iflwlou [ M {  2012年8月28日 (二) 17:00 (UTC)[回覆]
(○)保留:雖然多數人覺得可以除電腦病毒太搞笑了,但我在維基就碰過有大紀元的讀者信誓旦旦說是真的。--Outlookxp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6:28 (UTC)[回覆]
(×)刪除:前段時間輪子攪場子還不算,現在自己人攪場子麼?--氫氧化鈉 NaOH 2012年8月30日 (四) 10:14 (UTC)[回覆]
(○)保留:剛才家裏斷網了,於是我念完口訣發現路由器的燈了……我覺得我是心術不正……重啟路由後我重新集中精神,再發正念,通了!這還不能證明發正念的有效嗎!? --Алексеевский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12年8月30日 (四) 14:29 (UTC)[回覆]
(○)保留 有政府和學術單位的專題討論[7][8]

條目登上DYK,依據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回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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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涯雜談』 2B青年答疑:什麼是2B青年?如何脫離2B青年行列?

建議併入法輪功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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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介紹的是法輪功的一種理念,個人認為不足以獨立成為條目,故建議併入法輪功條目,請其他維基人發表意見。--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08:28 (UTC)[回覆]

(-)反對,原因同上。--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8:49 (UTC)[回覆]
(-)反對,合併後估計很快會被輪子河蟹掉,而且{{toolong}}。--CHEM.is.TRY 2012年8月31日 (五) 08:51 (UTC)[回覆]
(-)反對:沒有必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1日 (五) 08:54 (UTC)[回覆]
(-)反對四聖諦也是一種理念,還有八正道十二因緣,還不都獨立於佛教條目自成條目?你和書生這樣利用佛教和法輪功去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不是維基人應有的貢獻態度。請自省。Ivantalk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8:59 (UTC)[回覆]
(!)意見:這三個條目關係好像不大吧。--萌華社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10:02 (UTC)[回覆]
(-)反對:沒有必要。--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9:41 (UTC)[回覆]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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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在日語維基百科User:Hyolee2昨天發動提刪本條目的日文版(不過看樣子,似乎也就他一個人對此感興趣)。我又去抗辯去了(我覺得理由說的已經很清楚了)。順便把譯文備份到我的中文版用戶頁裏面,^_^--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13:29 (UTC)[回覆]

這個條目純粹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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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幾個笑得開心也讓我好笑的編輯。發正念既然是法輪功的專有名詞,按照E-linc的說法,應該由法輪功學員自己去寫。但按照法輪功的理念,其修煉內涵非一般人能理解,也沒必要寫出來讓人理解和相信。誰信不信法輪功有什麼關係?那麼其中發正念等等說法,誰信不信都沒關係。如果要寫發正念是什麼,按照維基方針,應該忠於原著,陳述原著觀點。又鑑於不能損害在生者傳記的規定,為避免有誤解,應該加上相關背景,以免斷章取義誤導視聽。

現在,有人仗着自己是編輯,根據不夠可靠的證據定義法輪功專詞,又找一點所謂發正念的現象根據自己主觀解讀,實屬為原創。作為信仰群體,人家自有人家道理,世上一般人不理解的奇事多了,憑什麼視為胡說而狂妄貶低?不過是自己少見過怪罷了。這倒應了老子的話:「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佛教說的輪迴轉世善惡有報,你相信嗎?佛陀講的話就不如你人的漏見高明?一個王子能捨棄一切,你以為他自己騙自己啊。我就看着不少笑別人的人可憐。無知少見,自己愚昧反以為別人愚昧。如果人家說的都是真實的,你的結果會怎樣?


上面只是提供一種思維,做人首先要謙卑,做維基編輯要對讀者負責,不謹慎行嗎?如此輕狂隨意定論,抱着取笑態度編輯,歪曲本意。實在是極不負責。要想真弄明白,就該好好全面的閱讀原文。如果是學佛教的人去解釋基督教的教義,或者反之,那能令人相信嗎?同樣道理,滿腦子無神的共產文化,還去解釋有神佛信仰的經書和教義,那味道都是不對的,醋永遠是醋,再像醬油,也起不到醬油的作用的,不過是糊弄不知醬油的人。最後,看到的品味一下,啊,原來醬油是這樣酸啊。


建議提刪此條目,因為無力將其還原到本意上,存在嚴重不中立和難以避免的謬誤。--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15:06 (UTC)[回覆]

按照維基百科的方針,這是來自可靠來源的資料,不是「胡編」。--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04:40 (UTC)[回覆]


請就法論功相關條目內容的 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做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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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 本人對圖書、資訊、文獻計量學、網絡文獻計量學的訓練及瞭解。請求將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條目改進後加入NPOV, 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預計有以下好處:

  1. 提升百科寫作的引文素質和品質,
  2. 降低不必要的編輯戰,
  3. 對不同條目的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區分比重會更加清楚, 方便使用貢獻者對Citation 來源引文的處理、增加、合併和取捨 (見WP:切題)。

hanteng 將原來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條目內容沒有來源及錯誤的介紹做出改進, 期待大家能一起加入, 對維基百科的基本寫作來源引用功夫一同練基本功, 相信會有很好的增進百科內容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

  1. 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條目做出持續改進, 必要時對某個知識領域的各級來源做出介紹。
  2. Wikipedia:NPOV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最重要的方針改寫、執行上有正本清源的改進。
  3. template:NPOVtemplate:Citation_neededTemplate:Original_research等最重要的模版使用上及執行上有增進改識和降低編輯緊張關係的改進。

hanteng 認為, 由於法輪功和中國政府有強烈的敵對關係, 認為在法輪功條目上,

  1. 所有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的資料都應該視為第一級來源的資料及證據,
  2. 所有親近法輪功及親近中國政府的網站資料都應該視為第一級來源的資料及證據,
  3.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針, 直接引用以上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的資料、親近法輪功及親近中國政府的網站的內文都算是原創研究,除非有其他第一級來源其他非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組織或學術研究者的第二級來源所支撐的內容, 則不應該以維基百科寫手對第一級來源的整理和分析為內容, 注意, 用第一級來源的整理和分析就是原創研究(見WP:SYN)。

在其他條目內容上, 中國政府發佈的數據、研究報告、新聞及內容可以是第二級來源, 但在此法輪功條目上, 中國政府是重要要的事主之一, 也因此其發佈的來源只能在此條目的內容上視為第一級來源, 按百科寫作及學術學作慣例, 來源的分級不是普世決定, 而是依寫作的目的和內容來界定, 以此請大家先進行在法輪功條目條目上, 何謂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的列表, 以改進條目內容。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03:55 (UTC)[回覆]


方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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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明白指出:

我們的方針:維基百科的條目通常應基於第二手來源。條目中可以包含已在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發表過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或評價。
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

以此方針,任何FLG, PRC的來源在這條目上都只能算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 因為這都是他們雙方的斷言, 我們要特別小心雙方常犯的訴諸斷言的問題,維基百科是百科,不是雙方訴諸斷言的戰場。 以此理據,我還是沒有看到這條目有任何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就算是維基方針上有時可以接受的第一手來源,也得是「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才有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 我是個維基人,請拿來源和寫作說服我,你的政治立場我懶得再處理。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8:30 (UTC) (~)補充[回覆]

  1. 證據: 取得證據的第一級來源
  2. 他人分析或摘要: 從其他研究者及產出取得特定角度、專業、觀點、組織所做出的分析及評判的第二級來源
  3. 知識體系概要、基本概念及背景: 快速簡易取得某一知識(包括專業及一般)體系基本概念及背景資料的第三級來源

各級來源資料比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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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資料來源型式, 其性質、例子及發表形式的常見情況如下表:[1]

來源型式 性質 例子 發表為
第一級
  • 原創
  • 證據及記錄
  • 還未被非資料創造者以外的人改寫或詮釋過

實驗結果, 觀察, 問卷, 訪查, 資料庫, 典藏資料, 書信, 文學或藝術作碞, 手稿, 會議記錄, 企業檔案, 專利, 碩博士論文, 出生/婚姻/稅務記錄, 祖譜, 相片, 日記, 部落格, 微博, 網站內容, 自傳

  • 學術論文(通常為非文獻回顧部份)
  • 碩博士論文
  • 手稿
  • 新聞(獨家報導)
  • 部落格
第二級
  • 非原創
  • 非證據, 而是對第一級做的分析、摘要、重組或精要
  • 在第一級來源產生之才出來的
對於第一級內容的引文、引用、詮釋和描述
  • 學術論文(通常為文獻回顧部份)
  • 碩博士論文
  • 新聞(非獨家)
  • 會議論文記要
  • 學術專書
  • 傳記
  • 教科書
第三級
  • 非原創
  • 非證據, 而是對第一級及第二級來源做的分析、摘要、重組或精要
  • 在第一級來源產生之後一陣子才出來的
對於第一級和第二級來源內容的引文、引用、詮釋和描述
  • 百科全書
  • 年鑑
  • 手冊(handbook)
  • 年代學編年史
  • 操作手冊(manuals)
  • 字典
  • 目錄
  • 書目
  • 索引
  • 資料庫
  • 摘要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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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aden Eunson. Communicating in the 21st Century, Google eBook. John Wiley & Sons. 2 February 2012: 78– [23 December 2012]. ISBN 978-1-118-25687-9.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8:36 (UTC)[回覆]

網絡一手來源的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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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請小心區辨並使用來自如互聯網的第一級來源內容。[1][2][3][4][5][6][7] 維基百科的方針是儘量以第二級來源為主,第一級來源的使用要特別小心,而且有明確定出什麼樣的第一級來源才可以用。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04 (UTC)[回覆]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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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athleen W. Craver.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History.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1999: 64–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0749-2. 
  2. ^ Evan Glazer.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mathematics.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 13–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327-1. 
  3. ^ Grete Pasch; Kent Norsworthy.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World Languages.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2001: 23–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59-5. 
  4. ^ Carolyn Johnson.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the Sciences. Libraries Unlimited. 30 August 2003: 154–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30-4. 
  5. ^ Roxanne M. Kent-Drury.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World Literature: Roxanne M. Kent-Drury. Libraries Unlimited. 30 March 2005: 38–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2009-5. 
  6. ^ Pamela J. Eyerdam.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 in Visual Arts. Libraries Unlimited. 30 March 2003: 131–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555-8. 
  7. ^ James M. Shiveley; Phillip J. VanFossen.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Government, Economics, and Contemporary World Issues. Libraries Unlimited. 2001: 2–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83-0.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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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維基人對「一手來源」的理解存在差異,並試圖在各個條目張貼自己的見解。請各位注意,條目討論應該是條目自身如何修改的場所,針對方針問題請移步客棧。--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04:12 (UTC)[回覆]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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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方針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有這一段:

如何適當地引用來源可能是富挑戰性的問題,這裏只給出了一點總體上的規定。在特定場合,如何判斷第一、第二或第三手來源哪個最合適,需要依靠編者的常識和良好的編輯判斷力,並應在條目的討論頁上討論。

所以,在這裏條目的討論頁上討論符合法輪功相關內容的編者的常識和良好的編輯判斷力來討論特定場合第一、第二或第三手來源哪個最合適是符合方針的正確作法,User:Edouardlicn的意見有誤導之嫌,請各位以常識和良好的編輯判斷力在此討論。--(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16 (UTC)[回覆]

英文維基同條目提刪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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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Inspector找到的【英文維基發正念被刪除的記錄】

似乎是難以找到中立來源的問題。除了中共和法輪功雙方的爭論,再無其它第三方的關注。參見英文維基發正念被刪除的記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1日 (五) 14:10 (UTC)

供大家參考。--(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8:05 (UTC)[回覆]

(~)補充注意英文維基的討論結果對這裏的討論結果沒有前後例的問題, 英文維基社群和中文維基社群可以有不同的討論和結論。--(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8:23 (UTC)[回覆]
(~)補充個人最能認同英文討論中關於WP:PRIMARY提的理據 , 我摘如下:
  • 第一來源的(誤)使用, 包括中國政府及法輪功, 然而這裏由不夠成刪, 但其他權威研究法輪功學術專書(hanteng註:不是法輪功的書!)都找不到此發正念的討論, 所以沒有關注性(notability)。
While obviously this is currently just (mis)using primary sources, including from Chinese government propaganda websites and Falun Gong websites, that itself is not grounds for deletion, because there is the possibility that it could be rewritten with good sources. However, through a quick check through two of the most authoritative books on FG practice and teachings (David Ownby's Falun Gong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and Penny's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I can't find reference to this; it thus seems to fail the standard for notability, and seems it would be impossible to edit the article in order to have it meet content standards. TheSoundAndTheFury (talk) 15:46, 3 September 2012 (UTC)
Either way, the question here is the notability and sources for the "Fazhengnian" FLG ritual, which remains unaddressed. TheSoundAndTheFury (talk) 18:49, 3 September 2012 (UTC)
  • 包括中國政府及法輪功, 在此題目上只能視為第一來源.....
Chinese government websites and falungong websites are primary sources and cannot be regarded as independent on this topic. Wikipedia's policy on primary sources is very clear that articles need to be based on reliable, published secondary and tertiary sources. ........User:Zujine 16:33, 3 September 2012 (UTC)

以上也說明為何hanteng要WP:PRIMARY處理此條目去留問題, hanteng 的意見並不是如某些用戶所說的, 只是個人意見, 謝謝。--(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8:23 (UTC)[回覆]

hanteng 已修正 primarysources 模版翻譯, 以符合現有中文維基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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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 已修正 primarysources 模版翻譯, 以符合現有中文維基方針, 相關理據見Template_talk:Primarysources,歡迎各位討論改進。相信這新翻譯更能對此條目的問題爭議處有聚焦的效果。--(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9:14 (UTC)[回覆]

你的錯誤翻譯已經被我指正了,請各位移步方針版自己看,謝。--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7日 (四) 09:30 (UTC)[回覆]

這正是引據不實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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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編輯文章中此句「發正念可以形成一個「正念之場」,周圍的人會比較不容易做壞事。」加注「來源請求」模板,E-linc引用中共專門為批法輪功而設置的凱風網內容,作為證據來源,而不是常識中每位編輯都應該知道的——引用發正念的最原始來源,即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的原著,這種對發正念的解釋,只能視為中共批判法輪功的某些個人解讀,既不是可作為具有共識權威性的觀點,又非法輪功原意。我之所以提示此條目為歪曲在生者,違背方針編寫,這是基於這些問題的大量存在。作為一位成熟的編輯,你這樣運用證據編寫條目,如果不是失誤,那麼難道是故意嗎?---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09:03 (UTC)[回覆]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不是說只有本人說的才是可靠來源,你自己慢慢看,不再回復,拜託下次有點新意好不。順帶一提,李先生如有原作資料,歡迎提供。--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5日 (二) 09:15 (UTC)[回覆]
閣下是精明人,難道連這個都不懂嗎?漢騰的第一來源質疑我想你不會不懂。什麼是法輪功就像什麼是基督信仰一樣,離開聖經去談教義,是對聖經的歪解。你離開法輪功書籍,用批判方言詞,這跟用迫害基督教的尼祿政權人士評說耶穌和基督教一個道理。你不能編輯就不要瞎編,沒理由要求誰提供什麼證據。老問題你一再犯,我只能警鐘長鳴。我想我說的很明白了,如果你一直不想明白再多說你還是……。請記住古人一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做人要對正自己的心,否則上天都不容。---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18:37 (UTC)[回覆]
閣下也是精明人,難道這裏是hanteng百科?再換一句話說,本身MHW就跟FLG沒有直接隸屬關係,或者說MHW的CEO不是李先生,那這麼說來,MHW本身就是二手來源了。--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6日 (三) 00:51 (UTC)[回覆]
(:)回應:來源的要求還需要是第三方來源,您可能要再看一下為什麼WP:primary會有affiliated 字眼的根據是什麼,我想您對我對中文維基方針的掌握沒有信心,那我就不對您解釋了, 我向大家解釋的部份就請您當做沒看到吧。--(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19:25 (UTC)[回覆]

對於英文版本,再補充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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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我重新創建英文版本條目,之前的反對用戶有新的補充:

I can grant that, depending on the context, some pages o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ites might be secondary insofar as they offer analysis or interpretation of primary sources. .....—Zujine
— talk 16:23, 26 December 2012 (UTC)

所以先前有用戶說英文版本方面提出是第一手來源,似乎並不準確,在這裏補充一下。--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7日 (四) 09:28 (UTC)[回覆]

(:)回應, 下次請User:Edouardlicn引用他人評論時, 請加上來源, 勿斷章取義。您這樣的引用有扭曲原用戶的意見:

I can grant that, depending on the context, some pages o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ites might be secondary insofar as they offer analysis or interpretation of primary sources. Even so, these websites are not reliable sources on falungong's doctrines or practices. They lack sound editorial oversight and have no reputation for accuracy or fact-checking, especially on the topic of falungong. This has been established in previous RS/N discussions. You cannot base an article on your own interpretations of primary sources (eg. Falungong websites), just as you can't base an article on propaganda websites that fail WP:RS (eg. Chinese government sites). WP:N specifies that articles need to be based on coverage in reliable, secondary sources, and this one is not.

該用戶的回言意思是, 有點像中文的句型, 「好吧, 就算您說的某點某點也有一點點"可能", 就算如此, ....」您完完全全忽略了對方用戶想要說服您所以才說一點您主張的東西可能有一點點道理, 但是就算那個有道理, 還有以下ABCDEFG一堆問題。這樣的英文句型是" I can grant that, ..., XXX *might*....." might已經是概率很低的助動詞, 比may 還低, 但他為了順着您堅持的邏輯主張, 也就是「部份的中國政府來源也許可以看成二級來源」, 來繼續論證說, 「就算如此」(Even so....)這些來源仍有一堆問題: ...不是法輪功教條及操練的可靠來源, 因為沒有好的編輯要求, 沒有準確及查證的相關名聲, 特別是在法輪功的主題上,.....。 所以您在引用這用戶的評論時, 可能是您個人的誤讀, 否則就是您個人的誤導。該名用戶仍是主張大多數的中國政府來源仍是一級來源, 而少部份的來源, 也許正如您所說, 可以算是二級來源, 仍有一些問題....。您要引用這用戶的評論來支持「中國政府來源可以直接視為二級來源」或「中國政府來源可以直接視為可靠的二級來源」, 那麼你就錯了, 在此指正。--(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補充:英文編輯用戶en:User:Zujine已嚴正聲明User:Edouardlicn所引用的是斷章取義(out of context)的誤導,相關聲明見原頁面
各位可以慢慢去欣賞hanteng的姿態。--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8日 (五) 00:01 (UTC)[回覆]
(:)回應是的, 同時也可以去看User talk:Edouardlicn如何斷章取義並誤讀或誤導許多英文內容的實證。--(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02:56 (UTC)[回覆]

相關重點按時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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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早Zujine回應User:Edouardlicn的解除快速刪除之請求, 明白指出中國政府網站來源(在多數的情況下)就是第一手來源, 在稍早的快速刪除討論中有關WP:RSWP:N討論共識已經認為中國政府網站來源在法輪功議題上不是可靠來源:
Chinese government websites are primary sources (in most contexts), and in previous RS/N discussions these sites have been found not to be reliable on the topic of falungong.

Zujine|talk 15:48, 26 December 2012 (UTC)

Now we have controversy on "primary sources".As I mentioned,Chinese gov related site's works about Falungong,expecially the active of Falungong is from Minghuiwang and Falungong's books.It IS secondary sources.I do NOT know you really know Chinses.and how you make a conclution that it is original research.

--Edouardlicn (talk) 16:07, 26 December 2012 (UTC)

  • 再來就是Zujine為了想要和User:Edouardlicn講理, 來說明就算在一些情況下, 有些中國政府的網站內容可以視為第二級來源, 但就算如此, 這些網站仍是在法輪功議題上仍為不可靠來源云云...

I can grant that, depending on the context, some pages o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ites might be secondary insofar as they offer analysis or interpretation of primary sources. Even so, these websites are not reliable sources on falungong's doctrines or practices.

Zujine|talk 16:23, 26 December 2012 (UTC)

似乎有先前支持提刪的用戶參與內容補充性質的修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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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可以說明,這些用戶自己證實了法輪功有「發正念」這個東西?--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7日 (四) 09:37 (UTC)[回覆]

(?)疑問:這有什麼違反方針之處值得一提嗎?--(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18:13 (UTC)[回覆]
請看這裏,如果不介意的話,大家可以理解為該用戶覺得本條目不應該提刪而是應該改善了。--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8日 (五) 00:11 (UTC)[回覆]
(:)回應:改善條目並不代表該條目已達免提刪的標準,兩者為不同議題,提出/贊成刪除的人亦可編修條目,方針或指引並無相關說明。--(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02:53 (UTC)[回覆]
哦,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8日 (五) 03:15 (UTC)[回覆]

hanteng 創建了Wikipedia:來源考量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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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 創建了Wikipedia:來源考量的論述, 主要是摘要目前現有的中文維基方針和指引, 加上一些參考來源及方便引用來源的書目工具, 希望對大家在來源考量上有些幫助, 目前英文維基對映的論述文章為Wikipedia:Evaluating_sources。--(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19:28 (UTC)[回覆]

就你之前對一個小模板的翻譯錯誤,我強烈懷疑你的英語翻譯水平。--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28日 (五) 00:00 (UTC)[回覆]
(:)回應就您在英文討論頁面如何斷章取義並誤讀或誤導許多英文內容的實證進行斷章取義並誤讀或誤導許多英文內容的實證。我寧可以善意認為您是英文讀寫的問題, 而非惡意誤導他人意見, 您現在在這宣稱您的英語水平比本人佳, 那麼我就有理由挑出您的可能惡意誤導之處及英文錯誤:
  1. 惡意誤導之處: 片面引用他人留言, 並做出過度的原發言人沒有做出的解釋, 又無留下(特別是跨語言版本的情況下)可反查的超連結。
  2. 英文文法錯誤之處: (hanteng 英文也不是很好啦, 但不會犯以下User:Edouardlicn高密度犯的錯 (以粗體標出):
    • User:Edouardlicn未在英文逗點和句點後加空格。
    • But if this artical is talking ...
    • just to proved that Falungong ...
    • why you still thought that is unreliable...
    • If the Chinese gov said Obama is a girl,and Obama admired,then Chn gov's words is true,
    • ,no matter how it redicious (Correct: no matter how ridiculous it is)
    • As what Zujine said,he considerate "Chinese government sites" infomation that I post is SECONDARY SOURCE.
    • Hanteng was also takes part in the discussion of chn wiki....
    • NEARLY NO ONE who knows Chinese agree with him.

不知道要說什麼比較好, 這樣的編輯討論記錄品質, 讓我對您現在正提的「非原創研究」的移動問題充滿擔心。--(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03:16 (UTC)[回覆]

你的擔心是多餘的,維基百科的方針並非一人主導,而是社群共識。你就在這裏再慢慢多餘下去吧,反正後人會看到,一個正義的民主鬥士,因為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曾被封禁,如此而已。--Mara召喚師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2年12月31日 (一) 19:03 (UTC)[回覆]

本條目已補充更多的第三方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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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繼續合作編輯。--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6日 (日) 16:07 (UTC)[回覆]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發正念是法輪功「在受到中共鎮壓後對煉功人提出的」一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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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來源。是否鎮壓前沒有?--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3年1月17日 (四) 05:16 (UTC)[回覆]

來源在句子後,的確之前沒有,是master li出國後在大會上提出的。--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7日 (四) 05:56 (UTC)[回覆]

質疑Edouardlicn破壞維基方針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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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參與此條目編輯和討論的編輯們,希望都能看完我的交流再決定。 1、Edouardlicn編輯掛在前面的詞語:「本文介紹的是……普世含義。關於維基百科的一種惡搞主義,詳見「Wikipedia:發正念」。」明顯兩處大問題:A,哪裏來的「發正念的普世含義」?自己隨便定義就可以嗎?B、「關於維基百科的一種惡搞主義,詳見……」,他自己亂編的惡搞法輪功發正念詞語的條目,說成是「關於維基百科的一種惡搞主義」,綁架維基百科及其眾多編輯,合適嗎?

2、「李洪志號召信眾使用超自然力量從現實抗議轉向精神鬥爭。」這完全是編輯自己的理解,違背原創精神理念,那就是亂寫。 例證也很明顯,法輪功學員目前在全世界範圍的講真相活動,可以說是現實的和平抗爭,根本不是「從現實抗議轉向精神鬥爭」.

3、Edouardlicn編輯的概述極其偏狹謬誤。例:【如「在發正念的作用下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法輪功信眾認為,發正念能產生強大的能量以驅走「邪惡力量」。】發正念的含義本身極深廣,法輪功修煉者發正念中的感悟和事例也體現出豐富多彩性,並且也不是表面發正念就能起作用這麼簡單,而編者惡意選取自己想利用的部分,將發正念固定在他所理解和需要的含義內,藉以誤導維基用戶,發放謬誤。

再具體些:A、【在發正念的作用下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這句話更是涉嫌污衊的編者原創語句。試問,對法輪功不相信的質疑的,是不是反對?法輪功最強調的是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有什麼證據說讓反對者遭遇不良?如果說惡人像=想害人幹壞事,有人發正念制止了,那能用這種語言形容嗎?

B【發正念能產生強大的能量】這句話表述也是跟原作者相悖的。
能量是修煉者修出來的,神通也是。發正念是用善念——純淨的正念調動修好的神通與能量,清除另外空間不正的因素,也不局限於惡人,同是煉功人之間也是可以發正念清除對方不好的物質,也可以清除自身的不好物質因素。越是慈善心念純淨為別人好、平時能修心養性以及堅持長期煉功好的人,正念就可能越強,那麼也就能有威力。平時各種欲望執着很多,三天打魚兩曬網地煉,不認真向內找修自己的心性,這樣的人不純也自然達不到純善,發正念就達不到效果,或者根本不起作用。
要是誰反對自己就想去治誰,這本身就是惡念,不但不起作用,反而會受到懲罰。因為神通是有靈性的,它是佛法修出來的,惡念和人念他自然會識別。

以上都是法輪功公開的書籍中可以找到的。如果想弄清楚是Edouardlicn編輯符合願意,還是我的符合,全部讀一下原着,會有很大幫助。 我無意於在這種條目上浪費時間,所以贊同刪除。但是,我也不想任某編輯為所欲為破壞維基以及誤導大眾。此條目最終被保留下來,必然還會有爭議,這種爭議是有意製造事端的人挑起的,因為他歪曲做這個條目就有目的。而我既然了解真實,我必然不會袖手。我將按照基督教祈禱的條目編寫此條,回歸正道。做維基編輯,就是要把自己了解的知識貢獻出來。---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7:28 (UTC)[回覆]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清除所謂的「邪惡」自然有某種程度的「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記得前些年有發正念讓勞教所冒煙的報導、讓中國國旗落下的報導。對於這種事情,咱們沒必要特別美化或醜化。--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00:25 (UTC)[回覆]
果然是專業宣傳人員啊........發正念不是自稱消滅邪惡嗎?那消滅邪惡的話,「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有什麼問題呢?有什麼意見還是等Marvin2009來發表吧.--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1:20 (UTC)[回覆]
不懂還評價什麼專業不專業?如果發正念能夠起到消除邪惡的作用,那麼消除邪惡是不是發正念的唯一作用?即使發正念清除邪惡,未必就一定是「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網上不是很多事例,發正念清除迫害身體的邪惡因素,使身體迅速好轉的嗎?邪惡一詞與「反對者」根本不相等,因此這種「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的概括完全是編輯者自己偏狹認識的杜撰,違背其本意,偷換邪惡概念,變成「反對者」。你是真不知道這兩個詞外延和內涵的差異吧。沒什麼?我們這一討論,我想只要冷靜想想不難理解。---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5:46 (UTC)[回覆]
那你這句「不懂還評價什麼專業不專業?」是不是承認了你是「很懂很專業」的人士?趁着這裏討論參與人數少,趕快承認了算了吧。--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6:30 (UTC)[回覆]
你還真是需要耐心講解,幸好某當老師有這素質。你不懂法輪功吧,估計你連法輪功的書都沒看過,你熟悉的法輪功,都是你看凱風網之類得出來的。否則就不會在應該引述法輪功書籍或者文章的論點表述後面,都要用凱風網的證據。我真是奇怪,二手材料是這樣用的嗎?自己上網搜一下,也能找到法輪功觀點的證據來源。自己承認不專業,還亂評什麼專業或者給別人宣傳的帽子,這是邏輯錯誤吧?我不過拋磚引玉,為了負責任的對待事情,自然要去深入考察了解作者原文,考察一個群體的本質,用普世的價值觀給以觀照。我自然不能用TG的價值觀照,那樣的話,它現在把信奉梵蒂岡正統基督教的中國人群都當成地下邪教打壓。我自然夠不上專業,所以才一直主張刪除,但是比起專門看凱風網了解法輪功的人,我看的法輪功的書籍還是多的,發正念是其內部專詞,不是公眾的活動,而且屬於意識範疇,一個外行人評頭品足去概括,自然要遵循原旨,證據材料不能依據不可靠的解讀。我所做編輯在這一點上就比較客觀。這個客觀,不是個人好惡去評價發正念,而是要體現發正念本意,就像基督教懺悔一詞的客觀性一樣。不知道,我這樣講,你是否能理解一點。---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7:32 (UTC)[回覆]
呃,聽課總要知道你是否專業吧,那你是否是FLG的專業宣傳人員?-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8:21 (UTC)[回覆]
繼續建議:只說「清除邪惡」,這個是大多數發正念例子能說明的。同時也想參考一下所說「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能產生強大的能量」的來源。是google books的幾本書?--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12:26 (UTC)[回覆]
來源一直都在,為什麼你不自己看要去問人呢?--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12:45 (UTC)[回覆]
反正看到有書就用的話,難免引發意識形態爭議。借用您之前在客棧的說法:無藥可救,無需糾結。--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12:47 (UTC)[回覆]
所說「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能產生強大的能量」的來源問題,這個問題真是提得好。我正想跟愛德華討論。我發現愛德華在使用證據時很爛,所謂舉證要切合論點,沒有歧義。但是他的證據不是這樣。比如在這兩個觀點後面的論據,原來都是Tg方第一手來源信息且無信譽度。退一步說,即使引用明慧網上的故事,故事本身是可以有不同解讀的,看起來似乎證實了他用的觀點,但是這個觀點本身就是他自己的不周嚴表述,與這個概念原創者的闡釋相悖。從哲學上說,是偽命題。愛德華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的常見方法,概括如下:王麻子想告訴別人張三說了什麼,不用張三的原話原意,而是用跟張三有仇的李四的話,或者根據張三兒女的言行自己編造張三的話,告訴別人那就是張三的話。我刪除的愛德華的一些證據,就屬於這一類,比如,對發正念本意的解釋,他也是用反法的中共凱風網的論據。你已經翻牆了,可以搜索到原文原意解釋的,為什麼如此張冠李戴呢?我只能理解一是想引人去看凱風網批判法輪功的內容,二是擔心自己登陸法輪功網站跟TG說不清楚而被害。如果是後者,我建議你不要編寫此類條目不就結了嗎?如果不想知道張三說什麼,非得去傳自己編的張三的話,這是嚴重的人品問題。一種人品在編輯上的直觀反映而已。如果此種人品已近無可救藥,那麼還費時間討論編輯方針,結果就是,這一次被糾正了,緊接着另一個同類事情又來了。耗掉大量時間拉鋸。大家看吧。---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3:48 (UTC)[回覆]
再補充一句,因為發現愛德華在編輯意識形態領域條目上的欠缺,包括看到書就用,看到人就當成代表性人物使用,存在對第二手來源的錯誤認識,所以,我在看愛德華編輯的此類條目時,看了觀點,還要逐個去審查論據,將拉郎配的錯誤論據刪除,在查找恰當論據補充。真是費勁啊。在此提出來,盼望有人也能注意論據部分的移花接木問題,堵塞漏洞。---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4:01 (UTC)[回覆]

關於「對發正念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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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發正念的評論」這個欄目裏,引用了幾個來自凱風網的文獻,但此文獻來源被英文維基視為要求避免引用的第一手來源,文獻的可靠度遭到質疑[9]

「facts.org.cn appears to be an unedited news-aggregator run by a political organisation. There are no named editors in the English version, and the site lacks an "About" page despite the site's producers being broadly familiar with English language expectations (cf: "FAQ"). As an unedited aggregation, do not use. Original copies (ie: unaggregated material) may in itself be reliable, if found at the original source of the material, and if reliably published itself. Don't use facts.org.cn—not because it is critical, but because it is unedited and thus can't have a reputation of fact-checking. Fifelfoo (talk) 23:20, 25 July 2012 (UTC)」

武穆殿前小侍衛&背蒐軍NO.36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6:33 (UTC)[回覆]

何謂一手來源二手來源都分不清。凱風網是二手來源,別亂刪了。--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6:54 (UTC)[回覆]
請問給劉少奇的定罪的黨媒上的話是不是第二手來源?可靠度就不考慮了?---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7:03 (UTC)[回覆]
「請問給劉少奇的定罪的黨媒」請問哪篇文章給劉少奇定罪?--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08:18 (UTC)[回覆]
    • (!)意見:根據「滕州政法委加強對政法調研信息宣傳工作的獎勵」[10]這個網站上所寫的內容:

「三、加大對宣傳稿件的獎勵力度。《意見》規定,被《人民日報》、《大眾日報》採用刊登的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1000元;不足500字的,按800元獎勵。被《長安》、《法制日報》、《中國平安網》、《凱風網》等採用刊登的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被《山東法制報》等採用刊登的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400元;不足500字的,按300元獎勵。」

而且文章皆不出示作者名字,那麼有多少人為了獎金而做出原創研究呢?這樣的文獻即是第一手來源,只是掛個凱風網、過個水就變成第二手來源了?此點也是英文維基要求避免引用的原因之一,因為來源的可靠性令人質疑,因此應刪除。武穆殿前小侍衛&背蒐軍NO.36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11:55 (UTC)[回覆]
麻煩你回去看方針,或者問wetrace的好友hanteng。--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12:22 (UTC)[回覆]

宣化上人的評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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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正念的概念,與佛教正念的概念無直接關係。[1][2]

感覺最好不要和法輪功的觀點混淆,另外這個作者有代表性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12:56 (UTC)[回覆]

這兩個來源似乎只是講佛教的正念,完全沒有提到法輪功和其發正念。--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13:01 (UTC)[回覆]
另問:法輪功自己有沒有認為發正念和佛教的正念有關係?--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1日 (五) 13:02 (UTC)[回覆]
我只能跟你說,原文不是那樣的,被他們亂改改成這樣了。--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13:19 (UTC)[回覆]
被誰亂改的?你不是一直在改嗎,怎麼那個」亂「你沒糾正?我也沒看見「他們」在哪,好像那地方是我根據你的原文稍加糾正。就是因為看你的理據,我也是沒看到佛教的正念跟某功有任何關係,並且某功也從來沒有提過發正念跟佛教有何關係。因此,那裏是應該徹底刪除的。但是為了尊重你將佛教拉進來對比某功的思路,所以我並未刪除,只是說明事實,還原本相。這怎麼能是「亂改」呢?如果本人亂來了,請給出你能證明某功盜用了佛教發正念的根據。---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2:59 (UTC)[回覆]
我可沒說盜用,從來沒有,你查一下歷史版本。--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35 (UTC)[回覆]

質疑發正念消歧義條目的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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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Ed-前不久創編發正念消歧義條目,本來我在那裏的討論區留言如下,建議刪除不合理的條目,由於那個消歧義被其他用戶撤銷不見,特在此將討論意見再次貼出,請想為發正念建消歧義條的用戶以及想參與討論的用戶參考:


  • 發正念條目是由用戶Ed-創編,註明「發正念」一詞是某功提出來的專詞。現在他自己推翻此一說,假借佛教中已有,人為增加歧義,將原來條目轉移,並將原條目名稱順勢改為繁體,括號中註明某功。


  • 用戶Ed-新創的「發正念」消歧義頁面中,給出的佛教書籍和連結證據,並未發現支持發正念是佛教原有或新創理念的依據,因此並不能證明發正念需要消歧義。


  • 用戶Ed-對發正念頁面的改動,正好說明他以前創編發正念條目存在違背維基方針的問題。
    • 首先心理就是非中立的,試圖幽默取笑而有違生者傳記的方針。
    • 其次,圍繞着他以自己原創理解創編的「發正念」條目,他在個人頁面或者維基頁面創編多個與發正念有聯繫的條目,比如,【維基維新會】,【維基百科:發正念】等,內容明確提出其組織倡導發正念,將連結指向其創編的歪曲某功發正念理念的頁面,其用心不言自明。
    • 再次,當違背方針的操作被發現,有的條目被提刪,有的被修正後,最後,連惡搞頁面【維基百科:發正念】也沒理由再連結到【發正念】條目,惡搞不了那個曾經被其突出為某功專屬的詞以後,當有維基用戶給出充分理據說明中共KAIFENG網內容屬於第一手來源,且是被英文維基仲裁的不可靠不被採信的來源,並刪除其內容後,【發正念】條目就被用戶Ed-以消歧義的編輯理由,轉移他處了。而消歧義的根據仍然是不能支持消歧義的做法。


  • 請求刪除此消歧義頁面。對用戶Ed-的熟練技能爐火純青地駕馭維基維基為自己所用的做法,我除了遺憾之外也很佩服。這有計劃有步驟的連環不盡的設計,消耗很多編輯用戶跟着他的編輯討論,提刪等等,是耗費維基資源,太不好玩了。希望維基人不要用這種方式搞搞搞維基。---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4:52 (UTC)[回覆]
只是改個消歧義不用上綱上線吧。這不是你反對的中共一貫的打壓民主的手段?--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34 (UTC)[回覆]

貼一下我與某人的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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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聊天記錄,我覺得對此條目日後的編輯爭議解決,是一個很好的參考,所以特此張貼:

我已經在互助客棧的其他版上提出對發正念條目的無限期全保護要求,希望你能前往提出寶貴意見。--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5:17 (UTC)[回覆]

我所說英文維基仲裁說不可靠的,並非只是討論,討論中引用了一位仲裁者的評語:「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nature and activities of a religious group produced by a state engaged in a campaign of suppression of that religious group cannot be considered reliable.」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1日 (五) 20:55 (UTC)[回覆]

他這句話,就算是並非方針,放在一定情境下也是對的,但注意是在一定情境下。事實上,The New Living-Room War的來源已經足夠證實,凱風網及背後的政府做過這樣的事情。這是當初的討論參與者沒有仔細考慮的。目前,凱風網的內容是有二手來源以證實,他們曾經或正在進行此類活動。因此,此內容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質疑。--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21:04 (UTC)[回覆]
其實你有沒有考慮過停止編輯,保持目前我的版本?本版對於FLG的負面信息,已經是降到歷史最低,且大部分來源的資料均已由二手來源支持。而且如果再繼續深入研究下去的話,我不覺得其它編輯者會對其作出正面的內容補充,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1日 (五) 21:28 (UTC)[回覆]

RE: 並非負面信息的問題,你可找西方主流媒體,如能找到負面信息,儘管刊登過來,我不會有什麼意見。我所指,僅是此KAIFENG來源屬於違規的不可靠來源,不應引用其作為來源。注意到討論頁上已經有人為你提供了多條證據。而且此KAIFENG,不光是不可靠,而且屬於維基要求盡可能避免的第一手來源。如你寫猶太人條目,鎮壓猶太人的希特拉及黨衛軍妖魔化猶太人的觀點屬於第一手來源。而且我刪除凱風網信息,是在你刪除明慧網信息之後,你刪除明慧網信息,卻非要強加凱風網信息,也是違背維基的中立原則。我認為該條目應象HANGENG先生主張的那樣,避免來源於FLG和CCP的第一手來源,只採用西方學者的觀點。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1日 (五) 23:21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西方的百科全書」,過度的責備求全,其實只是一種浪費時間。如果你真的希望維基百科變成法輪功的政宣場地,盡可全寫其優點,不寫其弊端。我舉個例子,九評來自什麼,我相信你不會否認來自九評蘇共。我從來不反對你們合理地描繪你們偉大的遠景、親切的態度,友善的精神。但既然批評聲音猶存,你不應也不可否認它們。--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28 (UTC)[回覆]

RE: 採用西方學者比較嚴謹的觀點,是維基編輯方針所提倡的。作為一名維基編輯,不應遵守維基編輯方針?E君怎麼說成是什麼FLG政宣?九評中國共產黨一書跟文革時中共發表的九評蘇共是毫無關係。E君看來年紀太輕,兩文均從無讀過,只是靠隨便猜測?建議找到兩文,通讀一下,自然明白。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5:39 (UTC)[回覆]

「採用西方學者比較嚴謹的觀點」的話,那就應該保留負面信息。至於九評,你說一點關係都沒有那就沒有吧,反正我不同意。--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5:42 (UTC)[回覆]

RE:我對所引西方學者的評論,把你原先有誤的翻譯,是經仔細對照後,嚴格翻譯更正。我不管什麼負面正面,是追求符合作者的原意。你任意撤消,才是屬於破壞,還誣告於人。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5:53 (UTC)[回覆]


RE: 你所給的四個文獻,^ 聖嚴法師. 淨化人生的維摩經. 法鼓文化: 231.ISBN 957598093X. ^ 高登海. 佛家靜坐方法論. 台灣: 台灣商務印書館. 1992: 65. ISBN 9570505745. 新編縮本乾隆大藏經. 新文豐出版公司: 1^ 大正新脩大蔵経: 法華部 : 全 ; 華嚴部 (上). 四書並無提到發正念這樣的名詞,我已經多次指出,不知E君為何要一再任意原創?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6:54 (UTC)[回覆]

上面確實有佛教對發正念三個字(注意,的確是那三個字)的描述,建議你在googlebook搜索發正念,再看那些結果里是否有這些參考書籍的內容。--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01 (UTC)[回覆]

至於你的「正確」翻譯的各種曲解,我就不一一指出了。--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02 (UTC)[回覆]

RE: 佛教如有發正念這樣三個字,你可直接原話引用過來,最說明問題。西人的研究,我是直接引用原文在文獻參考一欄,你可自己對照。 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7:27 (UTC)[回覆]

由於我隔段時間會清理討論頁,這些內容我就保存在這裏了。--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2日 (六) 07:27 (UTC) RE: 這四本書中只有一處出現過「令發正念」一次。更沒有證據表明在佛學中是一種學說。所給頁碼中並無「發正念」一詞。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3:25 (UTC)[回覆]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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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華居士. 宣化上人:邪念之时魔在舍,正念之时佛在堂. 學佛網. 2011年1月23日 [2012-08-25]. 
  2. ^ 濟群. 正念的修习. 嘉興精嚴. 2008年 [2012-08-25]. 

目前條目存在大量失實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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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圖更正,但受到E君的阻撓。望維基人圍觀和主持公道。這兒僅舉一個例子:比如條目中的「對發正念的評論」一欄第一段是譯自於「Practitioners were encouraged by the numerous 「Retribution of Evil」 stories posted on the Web site recounting incidents of oppressors meeting bad ends because of the working of the Fa.」 E編輯非要把這一句,翻譯成:法輪功參與者受到了「驅走邪惡」的故事激勵,如在發正念的作用下反對者遭遇不良結局。並在此句之前添加了原文並沒有的超人類力量一說。我在之前的努力中把oppressors翻譯成施惡者(如翻譯成迫害者也可接受),把Retribution of Evil翻譯成邪惡勢力得到報應,把Fa翻譯成,但E君多次改回去。

你的歪曲翻譯可以停止了嗎?「超人類力量」在另一句好不好。還有你說佛學只有一處提到發正念,為何我見到好多處?--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06:01 (UTC)[回覆]
「and exercising superhuman power.」如果不將這個翻譯為超越人類的力量,那翻譯為超人力量好了,superman master li,good。--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06:06 (UTC)[回覆]

那並非這一處來源,不可混在一起。你可另外引用原文及來源,放在條目中。2013年2月3日 (日) 13:25 (UTC)

and exercising superhuman power是原句,就在文中。你是看不清還是無視?--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15:17 (UTC)[回覆]


那一處原句我本已經在文獻一欄引用!你任意撤消我的操作後,又來編故事。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17 (UTC)[回覆]

個人上傳的網站材料能作為可靠證據來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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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維基人:

關於證據的運用問題,請高手來觀摩探討。用戶ED-堅持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來源,甚至明顯不合要求,也要上使用,在此提出來: 1、本條目第一段中,他加注一句話——【2002年,與李洪志有聯繫的法輪功網站編輯,建議法輪功海外修煉者將發正念「作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直至迫害結束」。[8]】我認為這句話即使可以加,在證據來源中應該是提供所提到的該網站的直接信息才合乎方針的可靠性。而此用戶Ed-給出的連結(http://books.google.co.th/books?id=-vyOdnwW7ukC&pg=PA27&redir_esc=y#v=onepage&q&f=false)证据来源不具有权威性,也非代表性。他这样用不只此一处。 2、第一段最後一句:亦有反對者認為,發正念是參與者的一種「把他們心目中的惡人一舉咒死」的幻想。[7] 引證來源同樣是該網站個人上傳的資料,並且屬於替中共官方批判法輪功的言論,不屬於可靠證據中個人言論具有被公心力的材料類。以前在討論江澤民其人等條目時,不是有資深編輯闡述過這些道理嗎?即使引用西方媒體中個人評述內容,也因此被質疑,說明其不能作為第三方觀點,用戶Ed-為什麼違反維基共識呢?

3、故意將個人不具代表性評論放在首段,即使我屬於維基新手,都知道這不合適,幾次移到下面的評論條目中,而此用戶仍然不顧編輯給出的正當理由,回退我的編輯。我期待有管理員出面裁決,以前我不懂類似情況堅持己見,不是有人出面裁決了嗎?這次應該由誰來處理吧?我很想知道他這樣編輯可以嗎?如果可以,我是要按照此去改造關於TG思想等一些條目的。關於馬克思思想、共產黨是邪教的問題,也屬於此一類問題,西方學者與個人也有著作闡明。發正念的編輯原則不是這一條的特例。

4、請教此用戶編輯,正常搜索很難查到這種來源,你是怎麼得心應手拿到的?是有內部聯繫,還是自己被提供後上傳的?不然,我實在想不出來如何找這類證據。請提供經驗,也方便我們後輩這樣為維基找證據。

如果我貼在這裏不很合適,那麼我只能在移到客棧討論了。---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09:33 (UTC)[回覆]

........--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09:40 (UTC)[回覆]

而此用戶Ed-給出的連結http://books.google.co.th/books?id=-vyOdnwW7ukC&pg=PA27&redir_esc=y#v=onepage&q&f=false證據來源不具有權威性,也非代表性。他這樣用不只此一處

--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09:44 (UTC)[回覆]

marvin正試圖刪除正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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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的上一版本中,移除了大量看上去可能有負面觀感,實際上依靠二手來源支撐的內容,尤其是表述發正念與佛教的關係的內容。這完全是可笑的事情,目前看來有研究者以中立的角度分析兩者之間的異同,這理應是正面而非負面信息。Marvin是否對此這麼不待見?還是說,站在自己的角度有利的,就應該是二手來源,否則就不是?哈哈。--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15:28 (UTC)[回覆]

E君在亂編故事!發正念與佛教的關係、宣稱佛學中發正念學說,這均屬於你的原創發明。毫無證據。我也根本沒有刪除這些來源,只是按維基要求對你原創內容加以處理。我也沒有移除過任何第二手來源。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13 (UTC)[回覆]
Penny, Benjamin. The Body of Master Li. Humanities Research Centre and Centre for Cross-Cultural Research,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3 [January 06, 2013].自己看文章去,我才沒有那麼好的編造能力。--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3日 (日) 17:52 (UTC)[回覆]
對,在該文獻中這位PENNY也認為法輪功與佛教不同,你讀不懂英文?我完成贊成你引用該文獻,但你不應一次回退我十次有證據的認真操作;請回復到我仔細編輯後的版本,你可加以添加此文獻內容,注意不可失實翻譯。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8:19 (UTC)[回覆]
我有沒有讀懂,現在條目的版本寫得一清二楚。既然你贊成,就不應該刪除在先。你的十次操作基本上都在刪除內容。--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4日 (一) 03:15 (UTC)[回覆]
我十條編輯均有充分理據,你根本一點也對答不了,只會任意亂刪別人的編輯。一直來E只顧一味胡鬧。很好玩?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4日 (一) 03:28 (UTC)[回覆]
我一句就能答你:你刪的全部都有二手來源支持。--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4日 (一) 03:44 (UTC)[回覆]
我十處編輯在做什麼,E君根本不知道,還亂說一氣,任意胡為,是絕不可接受的。我並非只是刪除,包括許多其他,去仔細讀讀吧。比如,你在有關日期錯誤,張冠李戴引用文獻,均一一據實更正等。僅刪除而言,再說中共來源屬於一手來源,在維基的共識和常識,去英文維基讀一讀,在本頁上,HANTENT先生也說明得非常清楚。E君原創成一手編輯,屬於在有意擾亂維基。而且我也刪除大量明慧一手來源。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4日 (一) 03:57 (UTC)[回覆]

閉着眼睛說話很好玩?而且這還不是我將你的來源補充回去的最新版本,自己看看吧,你加進去的來源我還扔在那裏。--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4日 (一) 04:50 (UTC)[回覆]

由於條目頁面全保護,在再次打開編輯前我將不會對此條目的編輯發表任何意見。--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2月4日 (一) 05:45 (UTC)[回覆]
整天閉着眼說話正是E君吧。我作出的十處編輯,你無一能對答,只要胡亂一次性刪除。導致目前版面內容充斥許多虛假,對於維基管理員縱容這種行為,我在此表示強烈抗議。小蓮莊處士 2013年2月4日 (一) 22:43 (UTC)[回覆]

要不要用保護模板標記此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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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已拒絕

要不要用保護模板標記此頁面?--Zhangjintao(留言)(檢查我的貢獻) 2013年2月5日 (二) 09:30 (UTC)[回覆]

已有。--Jimmy Xu  ·  · 2013年2月5日 (二) 10:04 (UTC)[回覆]

發正念條目被故意破壞性編輯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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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維基同仁,先祝福大家新年好!恭喜恭喜,恭喜平安發財!

言歸正傳,由於本人生活學習出現大轉折,無暇關注維基,很久沒上來了,不過還是很懷念維基生活的。今天上來看看以前的一個條目,發現問題,請諸位高人關注並解題。

  • 發正念條目的原創出於個人目的,在創建此條目時,就違背中立性原則嚴重歪曲事實,從而引發長時間的編輯爭議。在有編輯提刪之後的討論中僥倖被保留,因此為了維護維基原則,我查找很多資料編輯此條目,最後曾經一段時間,原創者也默認而共識。
  • 原創者因為屢次違反維基準則,肆意用傀儡破壞,被永久封禁。這之後,我也因為個人生活學習上的大轉折,而很少關注和參與維基。今天才看一下以前的條目情況,竟然發現發正念條目內容被偷天換日,其目的跟黑雪姬手法一致。
  • 具體手法:改寫頁面的內容部分詞句,植入違背事實的原創研究內容,尤其惡劣的是,在後面的證據全部被偷換。大家可以去觀摩。原來的證據,都是真實的來源,如發正念的是期間要求,既然提到是明慧網發出來的,那麼自然證據鏈接出自於明慧網,這是符合維基編輯真實性原則的,不屬於不引用第三方的範疇。但是現在,破壞編輯,將原來證據刪除後,加上自己上傳到google上的私人文件。之前他就曾經用過這類證據,我在客棧提出過討論,無人回應。我當時提出討論,就是擔心維基的證據運用被這類人故意破壞。可靠性網站的來源原則被破壞。
  • Google 圖書功能上傳的有關法輪功的內容都是不可靠的。理由如下:
    1. 法輪功方面聲明,法輪功創始人的書籍和文章只有明慧網的發佈的才是可靠的,所出售的書籍都有統一的授權。不是在明慧網出現的,就被視為假經。這是法輪功創始人對學員的公開講法。根據這一點,那麼任何其他網站出現的都是損害法輪功專利的非法行為,也都是不可靠的來源。
    2. 大陸發佈的所有針對法輪功的書籍和文章都是受命於中共鎮壓法輪功的政策來的,都是被中共政治審查通過的,只支持中共的官方立場,顯然不屬於第三方證據。
  • 非大陸人所寫的關於法輪功的書籍,就能當作可靠的第三方證據嗎?客棧討論過權威性言論證據的問題。天下書籍數不勝數,要看觀點的權威代表性和影響力。鑑於,中共給錢就有人給從外國不同角度發聲的事實,不排除一些文章是中共指使,因為法輪功方面不需要把法輪功當成學術去研究,誰要了解,直接去看書。而中共則相反,中共在鎮壓法輪功期間,為了得到合法性解釋,用不少所謂學者名人搞所謂學術解讀,從宗教和氣功等角度肢解法輪功,目的是服務於中共的立場。如果不看作者的權威性以及書籍觀點的代表性,就當作第三方證據,自然不合乎維基。
  • 再進一步說明,所有支持使用發正念條目中那個外國學者證據的編輯,是不是也贊同使用胡平、麥塔斯的權威論據,麥塔斯是國際知名律師,一生從事人權工作,比那個人有權威性。如果不能使用麥塔斯的研究,那就更不能提此人。

這種上傳沒有公信力的私人書籍,或者不屬於第三方的證據可以做第三方的可靠性來源嗎?顯然是不可以。如果可以,那麼任何反共的學術文章很多,或者某一政府打壓某一派的文章,都可以這樣作為第三方可靠證據了。

  • 最後再提示:此條目屬於法輪功內容,改換證據的編輯,處處避免使用可靠證據來源,根本不給出必要的明慧網的鏈接,卻有意出示早就被共識的中共凱風網的觀點和網站鏈接,明顯是方便讀者點擊凱風網去閱讀法法輪功內容。那麼,諸位自己判斷,這惡搞條目別說談不上中立性,根本就是利用維基替服務。黑雪姬是否重新建立賬戶做編輯,這個我管不着,這個條目的刻意隱蔽式操作,無法不讓我想到此人是受命於中共610系統。當然610系統裏專門從事迫害法輪功的人也可以成為維基的編輯,他也可以說自己沒拿中共的錢。但是,他本來就是以反法輪功來賺錢謀生的,職業習慣會帶到維基。

請來自各方的編輯,為了維基的長久以及獨有的價值,杜絕一切破壞行為。我的建議:一是刪除此條目;二是回復到有可靠來源的狀態。前提是首先解除保護。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18:29 (UTC)[回覆]

路過吐槽:其他不說,單從你認為法輪功自身來源才是可靠來源,其他就不是而言,就已經不中立了。重複在圍堵戰爭中那句「以觀點出自於中共就是不中立的想法本身就是不中立的,有本事就重寫,兩邊的材料都用,寫成反對與支持的觀點。只需要寫好,看的人自己會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2月30日 (一) 00:29 (UTC)[回覆]
閣下看懂條目屬於哪類嗎?是否是新聞事件類?請教:「三個代表」「五個不准」之類,來源證據怎麼處理?中立性原則難道就是你說的一正一反兩邊都需要?基督教的「祈禱」需不需要來個兩邊?佛教的過午不食等等,需不需要兩邊才中立?--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3年12月30日 (一) 04:39 (UTC)[回覆]
中午靜下來再看了一下你說的,你大概是說法輪功的內容必須使用明慧網的作為可靠來源,其他的如果帶有中共觀點的都是可靠的?我想首先如果來自用戶自行上傳的材料的話,除非找到原本資料並核對字句沒錯(好像見過偷換字句的假參考),我覺得應該應該需要回退掉(作為破壞)。另如果是針對某一條目的中立性問題,在無法調和的情況,最好就是寫正反面,只寫一面不是不可,只是在沒有另一面的情況,無則罷,有則更佳,而且只要來源可靠,無論支持還是反對都可以印證,這不是支持,只是「只是那麼一回事」。(也要慎防宣傳性的行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2月30日 (一) 05:30 (UTC)[回覆]
我說的方面不是你界定的,你理解的「法輪功內容必須使用明慧網作為可靠來源」,與我說的本意有出入。首先我所說法輪功內容,是指法輪功功法功理本身內容,也就是其創始人的言論,這就是如同基督教內容一樣。在編輯理論概念條目時,編輯者概述誰說了什麼,那麼證據應該是從哪裏來?是別人的分析撰述,還是提供當事人在什麼時候在哪裏說的?請閣下再想,如果條目中說美國政府發言人說了什麼,而證據是一個不可信的非美國可靠媒體或者網站,甚至是跟美國對立的網站,你認為這是第三手證據的中立性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3年12月30日 (一) 14:30 (UTC)[回覆]
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可以用來「曲解」的經義內容吧?僅僅依靠經義存在,不足以證明經義足以在宗教的條目中介紹(不然基督教條目就需要全文收錄聖經所有版本,估計沒人會看這樣的基督教條目,頁面打開都要好幾小時)。採用維基編者自己的背書是引用不可靠來源。要證明經義內容的篇幅不構成中立方針規定的不當比重,排擠了條目的其他內容,你需要足夠的描述了條目其他內容的二手來源來說服別人,完全沒有其他內容的經文顯然是不能作為篇幅比重分配的參考。順便說一下,維基百科從來都沒有說只應該保留正確或者權威的觀點,我們有日心說和地心說條目,我們也有進化論和神創論的條目。美國政府發言人那個例子,不是正好說明寫作的時候沒有用中立語氣的壞處?為了矯正這個問題,卻要把應該避免的第一手來源提高到唯一來源的程度,並且將權威觀點當作事實來寫而不是用「明慧網轉作者甲」這樣的中立語氣,是因小失大。--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7:47 (UTC)[回覆]


  1. Google Books圖書只是個方便的資訊平台,並非來源可不可靠的判斷,要去看找到的書的出版社及作者等資料來評判;
  2. 發正念個人認為所有的來源皆為不可靠或一手來源,所以本人已提刪過了,之所以提刪沒過的原因個人認為是不必要的宣傳戰;
  3. 就宣傳戰的效益來說,目前發正念條目的訪問量低[11],遠不如周永康[12]、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13]、及最近的新聞熱點李崇禧[14]
  4. 所以最好的編輯方式是,利用EP{{Editprotect}}移除 發正念 中的不可靠來源及其內容,待其條目內容刪到沒內容沒觀注度時,自然可提刪。

總之,發正念 是一個沒有可靠來源知識內容支撐的東西,不值得浪費討論及編輯人力資源。--❦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30日 (一) 08:39 (UTC)[回覆]

主要依賴官方網站這樣的第一手來源的條目內容是和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衝突的: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對於第一手來源的使用,應該作為第二手來源的補充論據,而不是用來替代二手來源。--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7:20 (UTC)[回覆]

其他語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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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Link已失效請刪除——C933103(留言) 2014年3月2日 (日) 06:10 (UTC)[回覆]

略去第一手來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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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原先大量引用法輪功的明慧網正見網,及江澤民反法輪功的凱風網,現對這兩處來源的信處加以刪節。小蓮莊處士 2015年4月29日 (三) 13:06 (UTC)[回覆]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Talk:發正念#方針提醒有詳細的說明。許多內容與爭議,過去都有討論過。過去因為編輯戰被保護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並不表示當時被保護的版本是正確的。主張添加者,能否說明這些來源,在此條目中是否為「第三方可靠來源」?是否有斷言的問題?是否存在原創研究拼湊的情形?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4:37 (UTC)[回覆]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您添加回去的內容並不符可靠來源、且為第一手來源,請您說明;請您為編輯說明理由。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4:47 (UTC)[回覆]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您一再添加,能否請您依方針說明具體理由。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00 (UTC)[回覆]
經在下到蘇州宇文宙武討論頁留言,請其前來說明;但在下的留言遭刪除。蘇州的編輯方式,似已該當拒絕溝通。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14 (UTC)[回覆]
#發正念條目被故意破壞性編輯的意見未達成共識,所以不可輕易刪除,回答完畢,再不回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30日 (四) 15:15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是您一再拒絕溝通。若您主張這些內容來源可用,請您具體說明。因為其他用戶已提出第一手來源等問題,不符維基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17 (UTC)[回覆]
什麼叫拒絕溝通?我不是說過不讓你在討論頁留言,而且也說過正在編輯其他條目麼?至於是不是符合方針的問題不是一兩個用戶說了算的。在有來源的前提下維基百科拒絕刪除任何內容,我想你應該很清楚。我很忙,但不要說我拒絕溝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30日 (四) 15:20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來源是指可靠來源,符合方針的來源。
  2. 至於您是否拒絕溝通,三次回退皆不附一句話,三次ping也沒反應。
  3. 是不是符合方針,不是誰說了算。對,所以請您具體說明,這些來源是否非第一手。
  4. 您有您個人的規定,但無法禁止其他人在您頁面留言,畢竟在下是基於編輯溝通義務前往留言,而非無意義騷擾。因為在此您無反應、且一再回退,只好過去留言。其他人的時間精神,也是時間精神。祝您另個條目編輯愉快。晚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26 (UTC)[回覆]
上面確實有相關的爭議,我認為一刪了事而不經過討論是不對的。我已經說過正忙着其他條目,回退你留言的時候也說過,怎麼還說我拒絕溝通?我認為應該召集主編討論出結果再說,而不是你們這樣一刪了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30日 (四) 15:41 (UTC)[回覆]
(:)回應--當時添加這些來源的主編E君已被永久封禁,當然也許他以不同形式名字活躍着。此外,不是「一刪了事」,既然要添加,就至少對這些來源作個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44 (UTC)[回覆]
上面討論的時候似乎不止E君一個,而且在我看來,很多非第一手資料也被你們刪掉了,比如廣西人民出版社的那本書,那是有來源的內容,並不是你說的沒有做說明,所以我認為你們一味地刪除是不對的,還是有什麼其他目的?總之是不對的,起碼要討論。明天要忙,今天既然已經回退了三次,我也不會再回退,你要回復也不用Ping我,我看得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4月30日 (四) 15:50 (UTC)[回覆]
(:)回應--您好,在下本來就已注意到。廣西出版社第一手是「咒死說」的特別斷言,您可以參考Hanteng整理的來源說明,需要第二手的再利用。退萬步言,中國大陸目前情況,教育部在考試卷都還會考試批判FLG,官方出版社能有多大的自主性及獨立性?然後,安妮那條目編的不錯,辛苦了,晚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5:54 (UTC)[回覆]
條目中原有的內容「作為信息戰的一部分,持反法輪功立場的凱風網,及政府監督下的中國大陸主要媒體,多年持續發表文章批評法輪功的發正念,指包括發正念在內...欺騙信眾的一種手段。」引用了來源 http://eprints.utas.edu.au/6540/1/Yu-H-ASAA2004.pdf。 但實際上,觀此則西方學者文獻全文在憤慨於中共的迫害,並無此說。疑是江系人馬有意把自己誹謗FLG的話偽造成作者所言,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故刪除這部分內容。小蓮莊處士 2015年5月2日 (六) 02:59 (UTC)[回覆]

關於上回在互助頁上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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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沒人作答,可視作沒有不同意見,因此請相關用戶不要再因個人好惡而在條目中加入無關連接。參見:互助頁的討論 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27日 (一) 02:25 (UTC)[回覆]

談談條目最近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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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先生@Alexander Misel您好!對您最近保護條目的狀態點,在下回顧歷史記錄後,表示意見如下,望您考慮:

  • 2016年6月27日 (一) 00:23 不知什麼地方來的IP用戶36.232.84.239編輯了條目Special:Diff/40606926,並在摘要中給出了早先的版本Special:Diff/38484021連接。
  • IP用戶36.232.84.239的編輯操作,是發生在我於互助頁上2016年6月21日 (二) 13:25 (UTC)作出回覆Special:Diff/40541506之後。
  • 自管理員先生@Antigng2016年6月19日 (日) 09:23 (UTC)就蘇州用戶在該條目加入邪教連接一事,在互助頁提出不宜加入連接並徵求維基用戶的意見,曾有多位用戶參與討論,至21日中午在下給出不應加入邪教連接的證據之後,連續六天半沒人再發表不同意見。[回覆]
  • 對於一則熱烈進行的討論,如連續六天半沒人再發表不同意見,我個人看來應可視作討論了達成一定共識,不知是否對?如果是對的話,IP用戶在條目中的編輯 -- 回覆到早先沒有邪教連接的一個版本,可以看成是基於討論共識的編輯,故該IP用戶不宜被視作發起編輯戰。
  • 況且在IP用戶編寫條目之後三天中,條目穩定,沒人回退其操作。蘇州用戶 2016年6月29日 (三) 23:31 撤銷36.232.84.239用戶的操作,並無給出實在的理由,才應視作編輯戰。
  • 因此,參照方針WP:保護方針#內容爭議所說的「但是有時這樣做會鼓勵故意編輯一個會發生爭議的版本從而引發編輯戰,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在此編輯戰狀況,為避免「變相鼓勵編輯戰」,通常會退回「編輯戰發生前版本」」 管理員是否可考慮保護在蘇州用戶發起編輯戰之前的條目狀態(即IP用戶基於共識之後編輯操作)?
  • 如不考慮保護在編輯戰之前的狀態,那麼是否宜遵守WP:PP:「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破壞,侵權,誹謗在世人物等),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在管理員保護條目之前,最後一位編寫的用戶是我,如按此規則,是否宜保護在我的編輯操作狀態之下?
  • 從另一角度來看,從蘇州用戶多次強制加入邪教連接從而發起編輯戰以來,儘管包括管理員在內的多位用戶問其要來源(即支持其加入邪教連接的來源),蘇州從來未能給出來源,卻非要加入其個人原創內容,這也是有違維基的WP:RS
  • 坦率談了些個人淺見,供管理員先生參考。謝謝!順祝夏安!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30日 (四) 19:12 (UTC)[回覆]
這個問題太複雜了,還是請Antigng來討論吧。不過我堅持認為,此頁面是應該保護的,除了與蘇州以外還有幾個用戶似乎沒有認同閣下所說的「一定共識」,而且編輯戰也存在,所以保護是沒有問題的。另外回退到的版本是上次管理員保護的版本,應該要是不妥,請別的管理員代為分辨一下吧。--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6月30日 (四) 23:57 (UTC)[回覆]
(!)意見-謝謝Misel的回應。以下提供@Alexander_MiselAntigng管理員參考:
  1. 蘇州宇文宙武,在天安門自焚事件發正念兩條目,都拒絕實質參與討論、形同拒絕溝通,其他用戶表達實質意見及事證、且等待蘇州多日,但蘇州仍無具體回應。其他用戶因此修訂時,蘇州只是回退、回退、回退。----然後在蘇州回退3次後,從未參與編輯相關條目的小鄭突然出現,也回退三次、且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理由;是否構成「真人傀儡」?是否遊戲維基規則?
  2. 蘇州公開不斷攻擊不同意見用戶、針對特定議題條目,且將不同意見者一概標籤化並羞辱貶損,蘇州的編輯意圖是否正當?當蘇州最近指控核斯騷擾,蘇州是否在「騷擾」於中共眼中敏感條目的不同意見用戶?
  3. 維基百科的核心、尋求解決爭議,核心就是文明的實質溝通。蘇州在過程中沒有溝通誠意、也無實質理由的溝通、只是不斷標籤污名化不同意見用戶。蘇州杯葛討論,然後說「沒有共識之前」不能刪改,以「杯葛討論」讓共識不可能形成,這是明顯遊戲維基規則。
  4. 從發正念條目的歷史,可以看到,蘇州等少數用戶的編輯,引用第一手來源(包括中共專門攻擊FLG的網站),明顯違反方針而一再添加,並不在乎條目的品質;而似乎只在意條目中有多少可以嘲笑、詆毀FLG的內容。這令人費解。
  5. 在下建議管理員可閱讀《英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2007就FLG相關條目所做的仲裁》。也許少數用戶會說,這些外國人都是反華、都是「輪子」。
  6. 在下想說,文明比貢獻重要,維基百科海納百川的精神,包容不同價值觀與背景的交流,核心就是文明、文明;因此儘管封禁不是目的,但不文明、人身攻擊都是封禁的重要原因,因為這衝擊了維基的根基。部分用戶宣稱「為了讓中共解禁維基百科,而『清理』某些條目」,那其實有百度已經夠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日 (五) 00:25 (UTC)[回覆]


(!)意見-謝謝Alexander Misel管理員化時間回復在下的疑問,是的,我也認為這個條目需要保護。關於您談到「除了與蘇州以外還有幾個用戶似乎沒有認同閣下所說的「一定共識」」,如前所述,六天半時間沒人對我給出的不應加邪教連接的證據表示過不同意見。按WP:CON『在維基百科,共識是一種典型但往往含蓄無形的過程。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而前述IP用戶的編輯操作在約三個整天的時間內沒人有回退,按照這個維基規則,也可視作達成共識,是不是?還有蘇州用戶多次簡單粗暴的回退而未給出實質理由,也是有違這個方針的相關要求『當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編輯時,你不應簡單標註為「無共識」,而應該表明你的反對意見。』 更加重要的是,蘇州用戶多次編輯戰所加內容沒有來源支持,是原創研究。如有可能,望您再次考慮,謝謝!另外,依您的建議。如果Antigng管理員能考慮這些意見,也提前表示感謝。小蓮莊處士 2016年7月1日 (五) 21:39 (UTC)[回覆]


本條目的近期編輯討論,請見上面、及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正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8日 (五) 17:34 (UTC)[回覆]

我昨天加入的有可靠來源的內容,被無禮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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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還在繼續,對方不聽勸告繼續破壞,我只能先恢復了。One jar ball留言2016年7月10日 (日) 06:59 (UTC)[回覆]

新華網在此條目非第三方可靠來源(裏面也完全沒提到發正念),Marvin也刪除了幾個FLG網站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4 (UTC)[回覆]

這個條目發生了編輯戰,現已被全保護。問題的關鍵在於「邪教正能量三觀不正」三個連結是否應該置於發正念條目的「參見」部分。

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這些連結與條目主題沒有直接明確的關聯,而WP:SEEALSO的理念則是「連結應該與整體條目內容有一定聯繫,並且應該合理地限制該條目連結在文章中的連結數量」。

這是昨天討論的存檔,供參考:User:Antigng/fork

希望大家能夠給出意見。--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9日 (日) 09:23 (UTC)[回覆]

個人認為邪教放着也可以,因為發正念是法輪功會被當成邪教的主要原因,兩者應該有關係。正能量三觀不正可以移除,這兩個條目與發正念毫無關係。--M940504留言2016年6月19日 (日) 13:18 (UTC)[回覆]
那麼正能量三觀不正應該刪掉,而邪教應該給個可靠來源,放到正文裏面去吧。單純在WP:SEEALSO裏面好像講不清楚這個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9日 (日) 15:21 (UTC)[回覆]
User:M940504用戶弄錯了吧?由許多可靠來源可知江澤民第一次給法輪功帖上邪教標籤是1999年10月下旬接受法國媒體採訪之時,其後人民日報立即跟風,稱就是邪教云云。請參閱歐洲議會的消息:The illegality of China's Falun Gong crackdown—and today's rule of law repercussions而法輪功的發正念是2001年5月才開始,發正念條目中即有依據來源給出2001年5月這個發正念最早開始的時間的。換言之,江澤民99年10月標籤邪教之時,法輪功並不存在發正念一說,那麼你所說的「發正念是法輪功會被當成邪教的主要原因」是絕不可能成立的。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15:40 (UTC)[回覆]
不是被少數政治人物當成邪教它就是邪教吧?還要被一般民眾當成邪教才能算實質意義上的「被當成邪教」,而你怎麼知道被一般民眾當成邪教不是在發正念最早開始之後?換言之,「被當成邪教」不該有一個明確的開始時間點,因為這是一個大眾的觀念形成的緩慢歷程。-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6月19日 (日) 16:29 (UTC)[回覆]
對於篤信江澤民邪教標籤者,江澤民是三個代表國內民眾。你不認為江澤民這樣的政治人物能代表普通民眾,這是很對的。但請注意這兒發正念條目被強加一個邪教標籤,是沒有任何來源支持的。連江澤民這樣始作俑者也從來沒有這樣說過。關於對FLG的邪教標籤,請多參閱國際社會中立學者的研究,在國際社會的普遍意見是不認為是邪教,前邊我給出美國國會和歐洲議會上的專家證詞,希望你能參考一下。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17:35 (UTC)[回覆]
(:)回應小蓮莊處士:當年江是以何種理由將法輪功認定是邪教並不重要。我的意思是現在中國政府主要是以發正念為由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現況就是如此,所以我認為放着邪教連結是可以的。WP:SEEALSO不是分類,沒有貼標籤的問題,只能代表兩個條目有關連而已;A與B有關聯,並不代表「A就是B」,也不代表「A是一種B」。--M940504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1:55 (UTC)[回覆]
(:)回應User:M940504:你的意見看來是沒有根據的想像發揮。第一,中國政府從沒有認為法輪功是邪教,公安部和國務院兩次公告中國境內一共有14種邪教,其中並沒有法輪功。第二,中國政府更是從沒有把發正念跟邪教聯繫起來。是看到有ID在該條目如此編寫,不懂你為何要在毫無根據情況下為其背書?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21日 (二) 12:24 (UTC)[回覆]
(:)回應google搜尋能找到一堆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中國政府網站,這一堆網站應該足以證明中共的立場了。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發言是在為誰背書,現在是在條目探討,請對事不對人。--M940504留言2016年6月21日 (二) 12:39 (UTC)[回覆]
(:)回應:謝謝提醒,對,是應對事不對人。在下只是不解,為何在沒有來源支持情況下,認為發正念條目掛上邪教模板是合理的?世界有許多人是當作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了,但這確實是誤會了。我以前敘述過這件事,現大概綜述一下,在下的分辨如下:大規模鎮壓法輪功開始於99年7月,而江宣傳邪教是在99年10月,在7月發動鎮壓之時根本沒有邪教一說。至10月中共江氏喉舌確實對FLG施加了e

邪教標籤,宣佈其為邪教。但江氏控制的媒體如何說,這並不等於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如何定性。請參考中國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告中國境內總計有14種邪教,但中國境內總計14邪教名單中並無FLG;青年時報:我國已明確認定呼喊派等14個邪教組織(名單),此則青年時報報導也是一樣引述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中國國境內總共的14種邪教組織,其中並無FLG。610邪教機構依靠掌控的喉舌宣傳亂給FLG帖標籤,容易讓人上當。還有,中國人大於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沒有提到過FLG,而且中國任何法律法規均從來沒有使用邪教標籤對待FLG。江澤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才首次給FLG帖邪教標籤,而後人民日報跟風江澤民稱就是邪教。99年10月開始的邪教宣傳不能成為江澤民在99年7月發動鎮壓的原因,在7月鎮壓時江澤民及其媒體也根本沒有說過因為是邪教才鎮壓的。從中可見,在10月宣稱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體洗白江澤民非法鎮壓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國人大,中國國務院和中國公安部,從來沒有聽從江澤民的意思對FLG作邪教定性。前邊我已經給出的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指出江澤民的鎮壓受到中共高層的反對,提到有專家認為江澤民發動鎮壓的原因主要是出自於個人妒嫉,也提到人們不可上當於江氏邪教宣傳,請參考一下。江澤民在開展非法鎮壓、作用於漂白非法鎮壓的邪教宣傳並且犯下反人類罪後,在中國國內及多個國家受到起訴,象阿根廷還對江澤民作出了通緝。近來,由中國國內主流媒體的廣泛報導可見,江澤民的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610局長張越被捕,其實江澤民因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對,繞過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組織才是真正的邪教機構,這個真正的邪教機構一直在誣正為邪,在中國受到清算的日子也並不遠了。請參考法廣有關報導萬維網有關報導。在下很高興有機會與你交流看法,多說了幾句,如有不對處,歡迎指正。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21日 (二) 13:25 (UTC)[回覆]

(!)意見:FLG支持者霸佔相關條目不是一兩天了,慣用伎倆大家也都能看出來。任憑你巧舌如簧,改變不了FLG被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的本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27日 (一) 02:41 (UTC)[回覆]
(:)回應 證據顯示中國政府沒有如此認定,江澤民周永康610機構專門欺詐,容易令人上當。樓上蘇州用戶對我這個蘇州同鄉經常帖標籤。「霸佔「、「伎倆「、「巧舌如簧「,蘇州用的這些詞彙是文革色彩的,是對維基用戶的攻擊。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30日 (四) 03:28 (UTC)[回覆]
搞笑死了!Marvin2009之前在法輪功討論頁跟我假裝說自己是「上海人」,後來只說了一句話就露出破綻,被我當場拆穿他的謊言。現在Marvin2009又在這裏跟親共的蘇州人攀親,說自己是「蘇州人」,笑死我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7月12日 (二) 04:43 (UTC)[回覆]
我曾在上海學習和生活多年,自稱也算是上海人,Gszq用戶說說看你是如何揭穿了我並非上海人?Gszq用戶上回看來以是否稱陳良宇案是冤案來劃分是否上海人的標誌,但這個標準並沒有可靠依據。我根本不認為上海人普遍會認為陳良宇這樣的官員受到了胡錦濤和溫家寶的什麼冤枉,我現在不在上海,但我仍與許多上海朋友保持聯繫,我的上海朋友們沒人認為陳良宇是受冤枉的。胡溫十年間是江氏垂簾聽政,如非陳良宇在江氏支撐下,太過囂張,任意貪贓枉法,把胡溫逼到了牆角,胡溫才勉強按中國法律對陳良宇作了處理。由常理來看,給胡溫十個膽子也不會冤枉陳良宇的。Gszq用戶在陳良宇條目引用不少毫不可靠的小報消息,並且引用時Gszq用戶使用絕對化的語言肯定胡溫冤枉了陳良宇。有一回我用中性語言想要中立化一下,也被Gszq用戶刪除。我個人認為這些做法有違維基方針,而且這也並非是上海人的代表性觀點。另,我老家在蘇州附近,也在蘇州市區工作過,我自稱蘇州人有何不妥?小蓮莊處士 2016年7月12日 (二) 14:55 (UTC)[回覆]
蛤蛤蛤蛤!還在繼續假裝,但連自己想假裝的對象都沒確定,你倒底是要裝「蘇州人」還是「上海人」?你的話里破綻百出,都體現了你不是上海人。上海人都知道,陳良宇是為了保護上海人的權益不被像你這樣的「假冒偽劣商品」侵佔,所以才得罪了上面,陳良宇是我們全體上海310的驕傲,即使站在冤案的審判席上,照樣是昂首挺胸,這就是我們上海人的「腔調」,你們這種假冒的這輩子都學不來的,懂了吧?奉勸你好自為之,不要繼續假裝上海人,當然也不應該假裝蘇州人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08:38 (UTC)[回覆]

非第三方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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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的熊您好,您添加原先被刪除的[15]非第三方來源內容;理由以「參考討論頁,(簡直就是幽默條目)」。但您沒提出具體理由來,這些內容確實是「非第三方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6:05 (UTC)[回覆]
@南极的熊您好,其他被您保留的內容;還請您提出「發正念」相關的第三方來源佐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6:24 (UTC)[回覆]
我只是回退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6:25 (UTC)[回覆]
@南极的熊您好,您對方針有些誤解。是凡當您回退時(也就是恢復添加該等內容時),表示您認可使用那些內容,您就應當負說明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6:30 (UTC)[回覆]
@南极的熊您好,所以,您要說明嗎?您前面說「我只是回退」,不正表明您連理由都沒想清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8:10 (UTC)[回覆]

建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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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f name="Yu2009">{{cite book|last=Yu|first=Haiqing|title=Media and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wNN9AgAAQBAJ&pg=PA154|date=24 February 2009|publisher=Routledge|isbn=978-1-134-06227-0|pages=154}}</ref>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2:38 (UTC)[回覆]

去邪教改個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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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來源的確有用cult此字來描述法輪功,但並非如 反對法輪功人士所宣稱的 中國政府 稱之為「邪教」,有必要說此cult有多方來源說的是個人崇拜cult or personality 或personality cults,如[16][17][18],所以本頁有關邪教的部份應該刪除。--❦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2:56 (UTC)[回覆]

(!)意見-關於One jar ball的編輯操作添加[19][20]
  1. 舊問題:討論頁已有討論,請先表達意見尋求共識。條目應注意普世觀點,具高度爭議性,不宜以中共610片面斷言作為定性,而需要高質量的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綜合考量。
  2. 這跟「偽科學」無直接關連啊,第三方可靠來源?況且,中國大科學家錢學森提出(氣功)「人體科學」獲得胡耀邦政府定下讓氣功特異功能發展的政策、在很多國家也有祈禱等其他信仰或宗教活動與特異功能,不能直接定義成「偽科學」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6:54 (UTC)[回覆]

法輪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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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的權威發佈的新華網闡述了法輪功是邪教: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合理合法,裏面敘述:法輪功是個不折不扣的邪教組織——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當前我國的邪教組織進行了界定,指出: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這是目前我國對邪教問題的權威解釋。。。李洪志和法輪功對邪教一詞諱莫如深,大法徒們的文章中都用"X教"代替,甚至連"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樣的刑法罪名都不敢提,只得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等詞代替。並一再辯解法輪功"既不邪,也沒教,何言邪教"。這恰恰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心中有鬼。如果剝去其冠冕堂皇的偽裝,參照以上介紹的邪教定義,對照法輪功和國際公認的幾個邪教組織的特點和所作所為分析,就能判定法輪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

所以,法輪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請親法輪功人士停止破壞,停止持續移除可靠來源內容和參見條目,謝謝!One jar ball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7:41 (UTC)[回覆]

(!)意見--One Jar Ball,您的添加是很有爭議啊!
  1. 在下上面討論串已經留言說明,您都並未回覆啊,而您卻直接回退,而且您仍然使用非第三方來源呢。以下的說明內容,在下於另一個條目討論頁,也已回覆您了,但您沒回應,就再轉貼在這裏了。
  2. 就法律學來說:政府與法律能否定義邪教,本身就有非常大的爭議。如果要定義,由於涉及憲法明文保障的人民基本權,也應透過(至少)「法律層級」來規範,而且也有非常嚴格的要件。
  3. 再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情況說:
    1. 法律層面,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框架都沒有把法輪功放進去,兩高的司法解釋是不能做為依據的,這是明顯不符中國法律框架。以前中共黨政法委施壓法院判決,都有很大的違憲問題。習近平都說要依法治國、依憲執政了。專門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也沒有任何法律支持,被稱為法外組織啊。
    2. 對中共官方的片面指控說法,國際媒體說中共不開放國際媒體獨立查證採訪,
    3. 2000年以來幾次公安部邪教名單,沒有一次包含法輪功,BBC等國際媒體都很關注,說中國政府高層對法輪功的態度明顯分歧。國際媒體及人權組織都說,早在1999年鎮壓以前,中共高層對鎮壓法輪功的態度也有很大歧異的;人大委員長喬石1998親自調查後報告說「法輪功對國家有百利無一害」。
    4. 香港與澳門特區,也很明確法輪功不是啊,都是合法。
  4. 就國際社會來說,聯合國、法國反邪教局、美國、中華民國等等,普遍都認為不是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7:46 (UTC)[回覆]
您好,但是這是維基百科,不是中共百科,當然應考量國際主要意見的分佈啊。這條目是討論發正念,又不是討論邪教,您在此這樣的寫法不適合。此外,在下沒有「不停刪除」喔,說話請注意要符合事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30日 (二) 08:28 (UTC)[回覆]
江澤民操縱所控媒體如何宣傳,並不代表政府定性。代表中國政府的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告的中國境內共有14種邪教,其中並無法輪功。對此,已經多次給出過可靠來源。而且這一議題與本條目並無關聯。小蓮莊處士 2016年8月30日 (二) 22:34 (UTC)[回覆]

非第三方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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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議題上非第三方可靠來源。(1)世界圖書出版公司,中宣部直屬出版集團單位。(2)科普出版社,中央級單位。「中國科協」為中國共產黨組織下的團體,任務包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屬中直系統,由中央書記處直接領導。哪個第三方民間單位,會中央級?出版單位,與鎮壓方中共有利害關係,且出版需經中宣部及出版署,做內容意識形態審查。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0日 (四) 12:00 (UTC)[回覆]

此外,(1)並無愛好者網頁、或新聞稿語調問題。如果認為有,還請具體指出。(2)「發正念」一詞,發出正念,佛教等宗教也有正念的說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0日 (四) 12:03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您好,

  1. 「第三方」來源的判斷,就是從組織,這怎麼會是原創研究?在下在上面一一列出各出版社與共產黨的關係。共產黨是鎮壓一方,各機關系統皆配合執行了鎮壓。
  2. 而且,中共在中國大陸實行的言論及出版審查,是客觀的事實。在今天中國大陸的互聯網及網絡,應該很難找到對法輪功正面的內容吧?
  3. 在下只是依照可靠來源、可供查證方針去理解。至於中國大陸今天的出版狀況,在一些議題的相對關係,可能有第三方來源,但在此議題上,是否有第三方來源,是可以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8日 (五) 05:59 (UTC)[回覆]
閣下真覺得為一個條目要扣這麼大的帽子是合適的麼?我覺得我從來不會說台灣的書籍都是如何如何,基礎的禮儀還是要有的,至少我對我自己有這個要求。既然閣下也希望達成共識,但請你我之間不要以通過刪除來獲取共識,我從未刪除閣下的來源(以網頁為主),也請閣下不要刪除我的來源(書籍為主)。然後看達成一致後,再決定什麼來源應該是別刪除。過去十多年我一直認為刪除文章和來源並非建設性工作。謝謝。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5月18日 (五) 06:03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您好,在下沒有扣什麼帽子,在下上面列出的就是第三方的問題,也是方針所要求、甚至很多用戶也都這樣要求。
  1. 反而您給在下扣帽子,認為在下依自己政治主張,並沒有;中共鎮壓法輪功,是一個客觀事實,第三方,就是中國共產黨、法輪功兩方以外的第三方,這很清楚。
  2. 之前大陸用戶認為大紀元非第三方不能用在法輪功,認為有利害關係那麼中共組織相關的出版社,當然也有利害關係。
  3. 其實您曾經刪除在下的第三方可靠來源,其中包括書籍、網頁,而且是幾千字元的一次刪。也許您忘了,在下也沒有再去提了。
  4. 只要是來源,都有第三方、可靠性的判斷問題。書籍、網頁,都不例外。
  5. 維基百科的基礎,就是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在下並非破壞,而是維基百科要求的「建材」基本標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Walter Grassroot您好2018年5月18日 (五) 06:11 (UTC)[回覆]

其實對於方針的理解這就存在了差異。比如我們討論、認同的第三方是指非中共或者法輪功,但是無論是這兩者,都會涉及到數億人。我認同中共鎮壓法輪功是一個客觀事實,但就此事實的可靠來源中,是否可囊括這兩個主體的來源呢,我是認同、您是反對;那麼這兩個主體涉獵到的媒體和來源很多。閣下訴求的「第三方來源」,其實更多是既反對中國共產黨又反對法輪功的第三方,但這個太稀缺了。另外,因為任何您認為「親近」或者「支持」的個人或者組織,都可能會是「非第三方來源」。在這個衡量中,達成的所謂理想結果就是既不現實又不客觀,甚至不可能存在;那麼,刪除自然可能是閣下認為最合適的選擇。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5月18日 (五) 06:24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您好,
  1. 第三方來源的判斷,「第三方」主要是組織上、利害關係上,並不稀缺。第三方來源,不必然同時反對中共及法輪功,例如CNN、日本NHK、俄羅斯之聲、英國BBC,也有很多海外獨立學者的高質量研究。
  2. 如果依照您的解釋,所有「路人」都不是第三方,因為每個人都可能對一個問題有自己的看法與判斷。而在非如中共對言論出版審查的社會體制中,就是大家自由的提出來討論。
  3. 維基百科要求的是第三方,在下參與維基幾年,覺得用第三方來源編輯,可行,自己也從中學習到很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8日 (五) 06:31 (UTC)[回覆]
@Manchiu您好,將條目保護在一個(編輯程序、來源內容)都爭議性的版本,是否合宜呢?在下的主要疑問在於,
  1. 這一個討論串,早就已經提出,5/10就提出Walter Grassroot使用的多個來源非第三方的舉證,並移除該兩筆來源。八天以來,Walter Grassroot或其他用戶沒有回應。
  2. 如今,Walter Grassroot出來質疑在下扣帽子,但在下也說明很清楚,就是第三方來源要求。Walter Grassroot是十多年的資深用戶了,方針很清楚。第三方來源的要求,用戶們也都普遍知道。爭議議題條目中,大家也就都不用非第三方來源。
  3. 在下移除的來源,包括中共相關的,也包括法輪功相關的來源。方針就要求,非第三方來源,用在自己條目的說明、且不能涉及對第三方的評論。
  4. 因此,在下所做的編輯並非破壞、也非不合理、也有完整的主動溝通過程及說明、還過了一週。結果Walter Grassroot一回退,條目保護在其5/10前的編輯版本上,而他也沒有對「第三方」具體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8日 (五) 06:27 (UTC)[回覆]
您好,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我剛才閱讀了一遍,並非是方針,也沒有達成共識。是否僅憑藉一個「論述」,就能否定掉一個維基社群共識方針「Wikipedia:可靠來源」。我這裏既是一個問號,也是一個懷疑。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5月18日 (五) 06:35 (UTC)[回覆]


(:)回應-Walter Grassroot您好,在下所理解的,應沒有您上述提到的問題。
  1. 可靠來源,的「可靠」定義,就明確規範「第三方」作為其中的要素。
  2. WP:可靠來源就要求「條目應該基於來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來源應具有事實驗證和準確性聲譽。」
  3. WP:可供查證也要求「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如果某一主題得不到來自可靠第三方來源來的支持,則關於該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
    1.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
    2. 「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若可損及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保留在條目中」
  4. 「非第三方」的來源,非屬可靠,即屬「可疑來源」,在維基百科的使用,屬於參考性質,而且有明列限制使用的態樣:
    1. WP:可供查證方針要求:「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作為其本身內容來源」(非可靠),可以用作說明其自身信息乃至條目的參考來源,而不要求是由該領域的專家發表,只要:「沒有過度的自我宣揚;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不包括與主題無直接關聯事件的主張;來源內容的真實性未受到合理的質疑;不是文章主要的來源。」
  5. Wikipedia:獨立第三方來源是一篇論述,看來相較於「第三方來源」更加強調「獨立」,例如寫到「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得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18日 (五) 07:2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