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甑生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7月16日) |
武德年間在李世民麾下,為秦王府裨將。武德四年(622年)李世民和李元吉率軍征討洛陽的王世充,高甑生與尉遲敬德、梁建方一起在洛陽城外生擒王世充的侄子王琬。後任岷州都督,參與了貞觀三年(629年)和四年(630年)的反擊突厥的戰爭,因功封為利州刺史。貞觀八年,任鹽澤道行軍總管,隨李靖討伐吐谷渾[註 1]。他率部首先進入青海,貞觀九年三月乙酉(乙酉為干支之一,順序為第22個)攻破了當地的羌族部落[註 2]。在此役中,高甑生違反了李靖的命令,受到李靖的懲罰,於是他懷恨在心。回師後他與廣州都督府長史唐奉義誣告李靖謀反,未遂,以誣告罪被流放[註 3][註 4]
備註
[編輯]- ^ 新唐書/卷002:太宗紀 上:八年正月辛丑﹍是夏,吐谷渾寇涼州,左驍衛大將軍段志玄為西海道行軍總管,左驍衛將軍樊興為赤水道行軍總管,以伐之。七月,隴右山崩。八月甲子,有星孛於虛、危。十月,作永安宮。甲子,至自九成宮。十一月辛未,李靖罷。己丑,吐谷渾寇涼州,執行人鴻臚丞趙德楷。十二月辛丑,特進李靖為西海道行軍大總管,侯君集為積石道行軍總管,任城郡王道宗為鄯善道行軍總管,膠東郡公道彥為赤水道行軍總管,涼州都督李大亮為且末道行軍總管,利州刺史高甑生為鹽澤道行軍總管,以伐吐谷渾。丁卯,從太上皇閱武於城西。
- ^ 新唐書/卷002:太宗紀 上;九年正月,党項羌叛。二月,長孫無忌罷。三月庚辰,洮州羌殺刺史孔長秀,附於吐谷渾。壬午,大赦。乙酉,高甑生及羌人戰,敗之。
- ^ 舊唐書 卷67 列傳第十七 李靖 李勣;初,利州刺史高甑生為鹽澤道總管,以後軍期,靖薄責之,甑生因有憾於靖。及是,與廣州都督府長史唐奉義告靖謀反。太宗命法官按其事,甑生等竟以誣罔得罪。
- ^ 依《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五》341 誣告謀反大逆,諸誣告謀反及大逆者,斬;從者,絞。若事容不審,原情非誣者,上請。若告謀大逆、謀叛不審者,亦如之。【疏】議曰:「誣告謀反及大逆者」,謂知非反、逆,故欲誣之,首合斬,從合絞。「若事容不審者」,謂或奉別敕閱兵,或欲修葺宗廟;見閱兵疑是欲反,見修宗廟疑爲大逆之類,本情初非誣告者,具狀上請,聽敕。若告謀大逆、謀叛不審,亦合上請,故云「亦如之」。《貞觀政要/卷08;論刑法第三十一》 貞觀九年,鹽澤道行軍總管、岷州都督高甑生,坐違李靖節度,又誣告靖謀逆,減死徙邊。時有上言者曰:「甑生舊秦府功臣,請寬其過。」太宗曰:「雖是藩邸舊勞,誠不可忘。然理國守法,事須畫一,今若赦之,使開僥幸之路。且國家建義太原,元從及征戰有功者甚眾,若甑生獲免,誰不覬覦?有功之人,皆須犯法。我所以必不赦者,正為此也。」。減死徙邊即減刑為流放邊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