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縣事件
道縣殺人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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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 | ||||
日期 | 1967年 | |||
地點 | ||||
起因 | 對黑五類的迫害等 | |||
結果 | 中共中央及湖南省委派遣陸軍第47集團軍前往制止屠殺 | |||
衝突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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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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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縣事件,也稱道縣慘案、道縣大屠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在湖南零陵地區包括道縣在內的10餘個縣市發生的大規模屠殺事件[1][2][3][4][5]。道縣和周邊縣市的屠殺是「紅聯」一派領導的當地政府包括縣人武部和縣委、縣政府策劃支持的,並由當地各級行政機構包括縣人武部、縣委、公社、區武裝部、大隊村幹部、民兵等實施[1][5]。大屠殺中的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包括槍殺、刀砍、沉水、身上放火藥炸死、活埋、暴力打死、勒死、火燒熏死、摔死嬰幼兒[2]:20[3][6]。
從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共有7696人被殺,1397人被逼自殺,2146人被致殘[2][6][7][8][9]。死者絕大部分是被中共政權劃分為「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的五類分子(3576人)以及他們的子女(4057人),還包括貧下中農1049人、其他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10天,14000多人參與了大屠殺[2][5][3][10]。湖南道縣屠殺還直接影響了1968年的湖南邵陽縣大屠殺[4][11]。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道縣事件中的受害者在撥亂反正期間獲得中共中央平反,但中共湖南省委提出了「宜寬不宜嚴、宜輕不宜重、宜少不宜多」的指導思想,故有少部分參與大屠殺的犯罪人員受到了法律處罰[8][12]。部分領導大屠殺的地方領導人被開除出中國共產黨,或者被判處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其中,道縣本縣處理了43人(15人為國家幹部),僅1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獲刑10年有期徒刑[3][12]。過輕的司法判決和處理方式曾引發了民憤,亦有諸多當地民眾曾前往北京上訪[10][13]。
事件歷史
[編輯]歷史背景
[編輯]文化大革命開始後,1967年,和其他縣市一樣,道縣也出現了觀點對立的造反派組織。一派稱毛澤東思想紅戰士聯合司令部,簡稱「紅聯」;另一派稱無產階級革命派鬥批改聯合指揮部,簡稱「革聯」。兩派鬥爭在1967年7月趨向白熱化。紅聯與革聯相互蔑稱對方為「革匪」(革聯)、「紅老保」(紅聯)。這形象地代表了兩派的立場:革聯「主要由青年學生、市民、手工業者、下層知識分子及少數幹部組成」,堅持反對當權的官僚階層;紅聯「則與當地新舊政權有不可分割的聯繫」,在全國奪權運動中參加了本縣的「一月奪權」,擁有該縣當權者和「幾乎整個鄉村政權及組織」的支持。[3]
1967年8月3日至5日,縣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召開全縣各區的緊急會議,各區抓促小組組長參加。在8月5日下午召開的總結會議上,由時任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縣武裝部政委劉世斌主持會議,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副組長、縣委副書記熊炳恩作總結發言,稱階級敵人將要造反,指示「要狠抓階級鬥爭這個綱,繃緊階級鬥爭這根弦,對於階級敵人的破壞活動,要嚴厲打擊;對於不服管製的四類分子,要組織群眾批判鬥爭,發動群眾專政;對罪大惡極的,要整理材料上報,依法懲辦,狠狠打擊。 」[3]
8月8日至9日,發生了「革聯」沖擊縣武裝部[註 1],砸爛了武器倉庫的大門,搶走全部槍支彈藥的「八·八」搶槍事件。[3]
8月9日,「紅聯」後勤部長張明止主持召開「紅聯」骨幹緊急會議,研究應變措施。決定把「紅聯」總部由縣城遷到郊外的營江公社,走「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城市」的道路。[3]
8月11日,「紅聯」和各區武裝部長在清塘公社營樂園大隊部召開會議,決定次日集中各區基幹民兵[註 2]攻打道縣二中,即「革聯」總部所在地。為了保證進攻的成功,會議決定對四類分子加強管制,以建立鞏固的「後方根據地」。[3] 這是當時全國大武鬥在道縣的具體體現。
8月11日縣武裝部長劉世斌、縣委副書記熊炳恩召開全縣各區、公社抓促小組組長電話會,部署搶收中稻搶插紅薯任務(簡稱「雙搶」),並傳達了「八·八」搶槍事件中縣武裝部、縣公安局槍支彈藥被搶情況。熊炳恩稱:「各地要發動群眾採取果斷措施,加強對階級敵人的專政,要把民兵組織起來,保衛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衛好'雙搶'。 」[3]
在8月11日的這兩個會議結束後,各區、公社即分別開始佈置針對四類分子的鎮壓工作。在工作中,自殺害朱勉後,隨着鍾佩英一家三口被害,對四類分子的亂殺行為開始在全縣蔓延。據1980年代中共零陵地委處理文化大革命殺人遺留問題工作組的結論稱:[3]
楊家公社殺掉鍾佩英母子三人後,消息很快傳開。同時,全縣普遍流傳「四類分子要造反,先殺黨,後殺干,貧下中農一掃光,中農殺一半,地富作骨幹」。加之在這個時間裏,有四個區搞出了七個反革命組織(假案),逼供出一個「綱領」,即「八月大組織,九月大暴動,十月大屠殺」,氣氛十分緊張。在當時無政府主義泛濫,法制遭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從8月17日開始,清塘、清溪、梅花等區,先後召開社隊幹部會議,動員部署殺人……
8月13日,「紅聯」攻打道縣二中「革聯」總部失敗,「紅聯」方面民兵死亡二人,受傷多人。史稱道縣「八·一三事件」。[3]
屠殺歷史
[編輯]在該縣殺人狂潮中,也有少數幹部進行抵制。如東門公社北門大隊沒有殺人,其原因是該大隊黨支部書記丁金龍對殺人問題一直「沒有考慮成熟」。[3]
在殺人的高峰期1967年8月21日,零陵軍分區副司令員趙爾昌與6952部隊連長梁本義到當時縣武裝部幹部為領導的「紅聯」聽取關於「敵情」和殺人情況的匯報時,但沒有制止殺人,「紅聯」的領導都是經縣武裝部的人,其骨幹成員24人後來全部被追究刑事責任。返回軍分區後將調查情況用《社情電報》報告給駐軍湖南的四十七軍。8月26日四十七軍以電報形式上報中央文革小組[10]。內容如下[3]:
「各方反映和部分查證,道縣近來四類分子活動囂張,散發反動傳單,兇殺貧下中農,進行反攻倒算,組織反革命組織,陰謀暴動。在縣武裝部和公安機關癱瘓的情況下廣大貧下中農惟恐四類分子翻天,有的主張採取行動。各地從七月以來,特別是從八月二十二日以來,據不完全統計,他們用鳥銃、鋤頭、扁擔等,共殺死四類分子(包括少數四類分子子女)207人,其他縣區也有類似情況。我們認為,對殺人兇手和四類分子中作惡多端、活動囂張、企圖翻天的可以依法懲罰外,四類分子不宜濫殺,四類分子子女不應視為四類分子,必須按照政策團結教育,不能混淆專政對象和非專政對象的界限。這樣才便於爭取四類分子,如楊家公社與寧遠交界處有77個四類分子(包括少數子女)因怕殺或企圖暴亂,外逃集結上山頑抗。」
這份電報所寫內容完全不實,污衊四類分子要暴動,更激起了大屠殺的熱潮,此後又有3000多人被屠殺。[2]:60,61,62
縣委副書記兼縣長黃義大因為被批判為「走資派」,被關押在道縣二中內,1967年8月13日得到反對屠殺的「革聯」頭頭劉香喜匯報說「紅聯」組織民兵攻打「革聯」佔據的二中,劉香喜之前已經向縣武裝部匯報,但是縣武裝部實際上是支持民兵進城武鬥的。於是黃義大當天找到縣武裝部,要求禁止民兵進城武鬥,隨後縣武裝部派人追殺黃義大,劉香喜派人護送黃義大、蔣全益和「革聯」代表黃永利徒步走出道縣,坐火車到長沙,向當時主持湖南工作的省革籌副主任華國鋒直接找他們匯報情況。 三人於1967年8月19日到達長沙。1967年8月24日晚,黃義大為了解道縣近況,打電話到「革聯」總部,「革聯」副司盤××告知說道縣農村已經開始大規模殺人,全縣已被殺1000多人,瀟水河裏漂起很多死屍,殺人看樣子還要進一步惡化。黃義大立即報告了省革籌領導,並進一步找到梁春陽。梁春陽也深感震驚,馬上與章伯森、華國鋒通了電話。第二天1967年8月25號,章伯森打電話詢問道縣武裝部殺人具體情況,李永華部長故意隱瞞真相,說根本沒有什麼大屠殺。黃義大把真實的情況進一步匯報給章伯森,並說明屠殺的發生的根源和解決辦法:1.支左任務的縣武裝部原來積極迫害革命群眾,現在又完全支持殺人,所以要撤銷支左的領導權,另外派部隊去。2. 縣武裝部不宣傳、不貫徹執行毛主席親自批發的 六·六通令(不准亂殺人)和中央的『七·一三』通知(不准組織農民進城參加武鬥),反而顛倒黑白, 在營江公社建立武鬥司令部,組織農民進城武鬥。所以需要省里派飛機去道縣散發『六·六』通令和『七·一三』通知。3.道縣到處攔關設卡,物資得不到流通,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認為必須馬上撤銷攔關設卡,並宣佈道縣各地所成立的『貧下中農高人民法院』為非法,予以取締,通令立即停止殺人,對已殺人員按階級成分統計,如實上報省革籌和47軍支左辦公室。今後如再殺人,嚴懲不貸。4.要求零陵軍分區和道縣武裝部收回散落在保守組織手上的槍支,撤出對縣城的武裝包圍,不准農民進城武鬥。章伯森、華國鋒、47軍長黎原完全支持黃義大的建議,並要求黃義大把真實情況和建議寫成電報草稿,上報中央文革和零陵軍分區和道縣武裝部,隨後華國鋒向黃義大確認中央軍委已經同意另外派遣解放軍進駐道縣來制止屠殺,並且中央會派飛機播撒傳單。黃義大、蔣全益和黃永利於1967年9月18日離開長沙。黃義大回到道縣後,旗幟鮮明地反對殺人,反對武鬥,支持「革聯」的革命行動。 並且遵照華國鋒的指示,通過找熟人、打電話、寫信、當面約談等形式,向一大批縣委、縣政府幹部傳遞省革籌和47軍領導的講話內容,促使他們發表聲明,反對武鬥,反對殺人。 [2]:310-317
1967年8月2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7軍駐紮在湖南廣西交界處麥嶺的一支部隊,代號6950,接到軍部追發一份緊急電報:「據悉道縣確有亂殺人現象,希你團火速派人調查制止。」派團副參謀劉兆豐帶領3名政工幹部在1967年8月27日赴道縣調查情,了解到了道縣大屠殺的真相,第二天四位軍人將調查結果電告麥嶺團部,要求團部迅速派人前來道縣制止殺人,越快越好! 同一天他們又分別去拜訪兩派的主要負責人,並通過他們召開「全縣緊急電話會議」,劉兆豐副參謀長代表6950部隊在電話會議上強調:「無論任何人,沒有經過政法部門的批准隨意殺人,都是違法的, 必須立即停止!」 但「紅聯」一些人仍然抵制。8月29日,6950部隊首批官兵抵達道縣縣城,受到了道縣人民的熱烈歡迎。6950部隊進駐道縣後,立即着手做了三件事:一、制止「紅」「革」兩派的武鬥;二、制止農村中的殺人現象;三、調查研究,查詢亂殺風的真像。9月5日,由部隊出面,召集縣人武部領導、「紅」「革」兩派頭頭,開了一個制止殺人的會議。9月上旬,6950其餘部隊完成其他任務後,就接到軍部命令:全體出動,赴道縣及相鄰幾縣制止亂殺風。6950部隊進駐道縣以後,對制止殺人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殺人風」並未停熄,有少數地方甚至加快了殺人速度,例如祥霖鋪區「抓緊時間再殺一批。」[2]:188-194
6950部隊分散到農村,進行制止殺人的宣傳工作。在道縣的6950部隊處境十分困難。時任6950部隊組織股長吳榮華回憶道,[3]
「我們到道縣後,馬不停蹄地展開宣傳工作。特別在農村,遭到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手持大刀、長矛、鳥銃等兇器進行圍攻。罵我們是『劉少奇的部隊』,是『為地富反壞右效勞』,揚言要同我們『拼到底』。」
1967年9月27日,四十七軍和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就制止道縣及周邊各縣市殺人事件聯合發出緊急通告:
……最近道縣、江華、江永、東安、藍山等縣的一些地方不斷發生殺人、破壞通訊和交通運輸的現行反革命事件。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特就上述事件,發出以下通告:
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堅決制止任何殺人、破壞通訊和交通運輸的事件發生。 二、目前道縣、江華、江永、東安、南山、零陵等縣農村成立所謂「貧下中農最高法院」是非法的,必須堅決取締。對少數殺人壞頭頭及主謀者,要嚴加追查,依法懲辦。 三、對各縣保守組織手中的武器,必須迅速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一九六七年九月五日命令,立即全部收回上交當地人民解放軍陸軍第四十七軍所屬部隊。在保守組織手中的武器收繳以後,掌握在革命造反組織手中的武器亦應封存上交。
四、……凡被迫離開本單位的群眾、幹部一律保證返回原單位參加鬥批改,不准以任何藉口對其進行圍攻,毆鬥甚至殺害。對於沿途所設的關卡,要立即撤銷,並嚴禁攔路搜身,保證行人安全和郵電、交通運輸暢通。(此公告可在各公社、大隊、生產隊張貼)
通告發出當天,湘南各縣連夜翻印張貼。6950部隊組成若干個毛澤東思想宣傳隊,分赴道縣及周圍發生殺人事件的縣,深入區社,乃至大隊宣傳通告內容,制止殺人。[2]:196 湖南省革籌和47軍支左部隊態度漸趨明朗,「紅聯」開始分化瓦解。特別是省革籌和47軍 9·27 聯合通告發出和飛機散發傳單之後,「紅聯」基本上分崩離析。 一位道縣老幹部說:「殺人風平息以後,那些殺人的劊子手,特別是大屠殺的幕後黑手,如喪家之犬,驚恐萬分,有的潛逃到他們的家鄉和親友那裏,有的銷聲匿跡, 根本不知道躲到哪裏去了;只有少數人還在負隅頑抗,比如原六區的武裝部長鄭有志就帶着一部分人員和槍支跑到了都龐嶺下的大坪鋪農場。」一位因反對殺人而付出沉重代價的道縣當地幹部對我們說:「為什麼47軍進駐之前,道縣殺人風愈演愈烈,進駐以後很快就平息了呢?難道47軍個個都是三頭六臂,我們縣裏的幹部都是草包飯桶?難道進駐之前,群眾的法紀觀念薄弱,進駐後馬上就加強了?難道進駐之前,大家的思想被『四人幫』給搞亂了,進駐以後馬上就撥亂反正了?難道進駐之前,公檢法癱瘓了,進駐後馬上就康復了?難道進駐之前,階級鬥爭形式非常嚴重,進駐後馬上就安定團 結了?這其實原因簡單得很,道縣殺人根子不在下面,而在上面,47軍一進駐,縣裏這幫人,還有區社這幫人,害怕了,把手收了回去,他們一收手,殺人風自然就平息了。」 [2]:318
10月1日(或者9月29,9月30日,時間就在這三天)清晨,一架蘇制伊二型飛機在道縣上空開始撒播傳單。這是湖南省革籌和47軍支左部隊為配合6950部隊開展工作,經請示中央軍委和中央文革小組同意後,派飛機散發制止殺人的傳單。據知情人回憶傳單內容主要有三條(有說五條): 一是中央的《六•六通令》(不准亂殺人);二是《七•一三佈告》(不准農民進城參與武鬥); 三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時間一到,一切都報。傳單上以醒目的大字印着:「制止殺人!」「殺人犯法!」「要文斗,不要武鬥!」「不要群眾斗群眾!」 第二天,飛機又撒傳單一次。 此後殺人基本平息,1967 年10月17日,橋頭公社上壩大隊的大隊民兵營長唐桂庭在馬鞍橋涼亭屋,用鳥銃將中農社員何余祥打死,為最後一個被屠殺的人。[2]:197
大屠殺情況
[編輯]組織領導
[編輯]縣武裝部政委劉世斌每次開會就通報敵情,煽動殺人。縣人武部政委崔保樹欺上壓下,謊報軍情,向47軍和省革籌隱瞞殺人真相。副政委邱慶龍也鼓動殺人。 武裝部軍事科科長周××,後勤科長劉××都對道縣大屠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縣委副書記熊炳恩也對道縣大屠殺負有重大責任。縣武裝部和縣委等政府機構編纂不實「敵情」,散佈「四類分子」要造反的謠言,通過區武裝部、公社、大隊等行政機構層層組織實施屠殺。[2]:211
貧下中農最高(高級)法院
[編輯]在殺人潮中,道縣成立了數以百計的「貧下中農最高(高級)法院」。但只有柑子園公社正式掛牌辦公開庭。8月23日,柑子園公社「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掛牌成立,後因有人指出「最高」有奪中央機關的權之嫌,改稱「貧下中農高級人民法院」[10]。公社貧下中農協會副主席梁域當選為「貧下中農高級法院」院長。[3]
「柑子園貧下中農高級人民法院」成立後,共開庭審訊了13人,其中8人被判死刑。相比該縣其他公社完全沒有「程序」的殺人,該公社在當時還算是比較「文明」的。後來因「手續簡化」,權力下放至各大隊「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公社的高級法院也就有名無實了。[3]
殺人任務與指標
[編輯]道縣事件中,區一級範圍內策劃部署殺人的共6個區:清溪區、蚣壩區、清塘區、祥林鋪區、梅花區、壽雁區,佔全縣總共11個區區數的55%;公社一級範圍內策劃部署殺人的共16個公社:蚣壩公社、上關公社、富塘公社、楊家公社、柑子園公社、洪塘營公社、橋頭公社、唐家公社……,佔全縣公社總數的47%。[3]道縣當時每殺1人的報酬一般是2-3元或10斤穀不等。有的經濟寬裕的大隊每殺1人給殺人者5元。[3]
比如蚣壩區是道縣殺人最多的區,8天共殺1054人,合計全區50人中就有1人被殺;該區所殺人佔全縣殺人總數的1/4強。該區從區到公社到大隊層層部署動員,分別召開了區委正副書記、「紅聯」司令、武裝部長、會計碰頭會,全區各公社負責人、武裝部長、群眾組織頭頭會議,各公社、大隊貫徹會議精神的各種會議。通過層層壓任務,殺人規模迅速擴大。例如8月22日該區小甲公社開始殺人,到了8月30日,小甲公社的13個大隊已有12個大隊殺了人。[3]
殺人現場會
[編輯]8月22日,上關公社抓促小組副組長周永記在寶塔腳的虎子坪生產隊作殺人動員報告,齊心大隊、建築大隊、向陽大隊的幹部、黨團員和貧下中農代表共一千多人與會。周永記報告結束後,齊心大隊團支部書記羅特良代表貧下中農最高法院宣判,將何光清判處死刑,何光清當場由民兵用馬刀砍死。[3]
8月24日上午,周永記又到建設大隊龍江橋石頭嶺變電站旁邊召開大會,三千多人參加。會前,周永記召集各大隊主要負責人開碰頭會,各大隊的幹部總共報了6個要殺的四類分子。會上他們被用步槍槍決。[3]
屠殺方式
[編輯]- 槍殺(含步槍、獵槍、鳥銃、三眼炮等)。
- 刀殺(含馬刀、大刀、柴刀、梭鏢等)。
- 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稱「放排」)。
- 炸死(又稱「坐土飛機」)。
- 丟岩洞(一般都輔以刀殺)。
- 活埋(基本上是埋在廢窖裏,故又稱「下窖」)。
- 棍棒打死(含鋤頭、鐵耙、扁擔等)。
- 繩勒(含勒死和吊死)。
- 火燒(含熏死)。
- 摔死(主要用於未成年的孩子)。
- 其它。
死亡人數
[編輯]自8月13日到10月17日,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1590個生產隊,2778戶。[3]
受道縣事件影響,全地區其餘10個縣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殺了人。全地區(含道縣)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殺7696人,逼迫自殺1397人;另外,致傷致殘2146人。[2][6][9]死亡人員按當時的階級成份劃分:四類分子3576人,四類分子子女4057人,貧下中農1049人,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2][3][10]
被殺人中,年紀最大者78歲,最小者10天。[3]
屠殺案例
[編輯]朱勉案
[編輯]朱勉是該縣最早的被害者。但該個案當時並不為全縣廣泛所知。
8月12日上午,壽雁區召開區幹部會,壽雁區抓促小組組長、區公安助理員陳智希傳達縣裏指示,並建議區長李來文展開對該區下壩大隊的歷史反革命分子、「軍統特務」朱勉的批鬥。在他的策動下,擬定的鎮壓措施又迅速升級,8月13日上午,壽雁公社召開各大隊幹部會議,會上決定殺掉朱勉。當夜在召開四類分子訓話會後,朱勉即被殺。[3]
鐘佩英滅門案
[編輯]鐘佩英滅門案是真正掀起該縣濫殺序幕的案件。
該案發生在該縣四馬橋區楊家公社鄭家大隊。8月13日晚,四馬橋區「紅聯」在楊家公社周塘管大隊的紅東廟召開會議,區「紅聯」副司令和楊家公社「紅聯」司令蔣文明傳達「戰備方案」,指示:[3]
第一,從現在起,各大隊要組織人站崗放哨;第二,要採取得力措施防止『革聯』下鄉串聯;第三,要發動貧下中農管好四類分子;第四,四類分子如果亂說亂動,要搞暴動,各大隊要聯合起來,採取斷然措施……
其後,鄭家大隊黨支部委員、聯絡員鄭逢格首先發言。他說:[3]
我們大隊地富活動很猖狂,已經組織起來開了幾次秘密會了。歷史反革命鄭元贊的老婆鍾佩英串聯一些地富子女去寧遠參加了『湘江風雷』,已經領了兩個月工資了;還準備領槍回來,跟貧下中農作對。地主分子鄭生堯已經在支書鄭逢蛟門口睡了好幾晚了;鄭支書害怕被殺,已經躲起來了。」……「階級敵人這樣猖狂,我們貧下中農不知哪一天會死在他們手裏。
接着各大隊與會人員紛紛發言,表示焦慮。蔣文明針對鍾佩英的問題回答道:「她什麼時候起來暴動,就什麼時候搞掉她!」會議策劃了殺害鍾佩英的方案。[3]
8月14日晚,蔣文明主持召開了富足灣大隊、老屋地大隊黨、團員會,傳達了「戰備方案」以及關於鍾佩英「組織反革命暴動的罪行」。8月15日,鄭家大隊黨支部委員、聯絡員鄭逢格及鄭家大隊民兵營長鄭會久召集四類分子(含子女)訓話會,會後殺害了鍾佩英及其兩個兒子(當時分別為18歲和20歲)。[3]
唐玉案
[編輯]唐玉家庭出身中農,原小學教師,1957年被打成右派,遣送回鄉務農。久隹公社公安特派員蔣白舉在唐玉所在大隊蹲點時,「蹲到了女人肚子上去了」。唐玉幫着女方寫狀子,把蔣白舉告了,結果蔣白舉受到上級批評,影響了仕途。蔣對此懷恨在心。[3]
8月16日,區抓促領導小組副組長、區法庭幹部周仁從清塘公社趕到營江公社,向區武裝部長、「紅聯」營江前線總指揮關有志報告「敵情」,聲稱已經破獲了兩個反革命組織,建議在清塘公社召開幹部會以穩定局勢。8月17日上午,關有志在清塘公社召開全區生產隊以上幹部會議。周仁在會議上稱:[3]
現在政法部門都癱瘓了,真正是罪大惡極的五類分子由貧下中農討論幹掉他,事先不用請示,事後也不用報告,最高人民法庭就是貧下中農。如果我們內部有叛徒,不管他是脫產幹部,還是帶手錶的,穿可可鞋[註 3]的,在哪裏發現就在哪裏搞掉!
他還針對所謂「人民黨」成員、久隹公社農民唐玉想當區長一事稱,「我今天就打發他到閻王那裏去當區長!」散會後,周仁當即指使久隹公社公安特派員蔣白舉帶領該公社與會人員共約三、四十人,衝到唐玉的家,亂棒將其打死,丟在水塘里。[3]
賀遠能案
[編輯]1967年7月,蚣壩區蚣壩公社賀家山大隊回鄉知青賀遠能帶未婚妻何端珍回家,遇到大隊幹部周某某。周心生妒忌,便咬定賀遠能是「革聯」探子,叫民兵將其捆綁關押,賀遠能雙手被勒斷。次日賀遠能獲得釋放後到未婚妻家養傷,傷好後於8月24日回鄉,正逢殺人狂潮。他於次日即被民兵擒獲,大隊「最高法院」賀主席下令將其沉河。[3]
周文棟滅門案
[編輯]橋頭公社的周文棟本是轉業軍人,在回道縣當教師後於1957年被劃為右派,開除回家務農。他及其妻子和大兒子是在跟社員們一起翻紅薯藤時被生產隊周隊長按事先佈置好的抓捕方案扭住,一家三口被推到地窖里燒死。他尚在家裏的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也被周隊長抓來扔進該地窖,這8歲大的女兒和2歲的小兒子也被活活燒死。[3]
周文棟一家五口全被殺後,當晚該生產隊的人們就把其家產分光,雞、鴨、狗、豬等全部殺掉分光吃光。[3]
其他罪行
[編輯]在殺人潮中,還發生了許多強姦甚至輪姦案。一些地方的流氓、賭棍藉機滋事。有的幹部藉機報復殺人,致使受害者由四類分子擴大到貧下中農。[3]
文革後及撥亂反正時期
[編輯]1968年、1974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零陵地區有關方面曾先後對道縣殺人事件作過兩次處理,但處理不力。文革結束後,被害者親屬成群赴北京鳴冤[3][10]。
在撥亂反正時期,1978年冬,零陵地委書記鄧有志帶領工作組赴道縣調查,寫出了專題報告。湖南省委批發了五號文件[3][10]。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視察湖南,專程去零陵地區聽取道縣殺人情況的匯報,並明確指示:「對沒有處理完的要處理完,主要是對受害者要安置好」[3]。1982年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其堂弟在殺人事件中被殺)回故鄉時,對道縣殺人事件作明確指示:「要嚴查懲辦。」[3][10]
但是,中共湖南省委提出了「宜寬不宜嚴、宜輕不宜重、宜少不宜多」的指導思想[12]。自1984年5月起,零陵地委先後從地、縣兩級抽調1389名幹部組成「文化大革命殺人遺留問題工作組」,歷時兩年,做了大量調查處理、安置撫恤工作。最後處理情況如下[10]:
一、對一千多名尤其是大隊、生產隊的殺人策劃者和兇手作出了開除黨籍、撤消黨內外一切職務等黨紀政紀處分。
二、幾十名在公社以上範圍內為首組織策劃殺人的國家幹部被逮捕,並判有期徒刑。如鄭有志、袁甫禮。
三、對那些謀財害命者、強姦輪姦殺人者、積極主動充當兇手情節特別惡劣者、上級明確制止殺人後仍然成批組織殺人者逮捕法辦,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只有少部分參與大屠殺的犯罪人員受到了法律處罰,並且無人被判死刑[8][12]。部分領導大屠殺的地方領導人被開除出中國共產黨,或者被判處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其中,道縣本縣處理了43人(15人為國家幹部),1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獲刑10年有期徒刑[3][12]。
1985年9月中旬,道縣102個遺屬到北京上訪,先後去過國辦信訪局、中辦信訪局,到天安門廣場散發傳單,試圖進去新華門時被中央警衛局勸退;第二天,美國之音報道了此事[10][13][14]。10月上旬,84個遺屬進京上訪,通過當時在北京工作的道縣籍政府工作人員得知了胡耀邦的住所地址,聚集在胡耀邦住地附近堵塞交通達四個小時。10月下旬,時任湖南省委書記的毛致用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處理零陵地區殺人遺留問題,當負責人匯報當時道縣主要領導沒有採取措施制止殺人時,毛致用站起來說:「一定要處分XXX,不然遺屬有意見,上訪穩定不下來。」[10][13][14]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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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薇羽看世間 > ( 2023 年8月6日 )
延伸閱讀
[編輯]- 王坤仁,《血痂》,光明日報出版社,2006年12月。(關於道縣事件的長篇小說。)
- 譚合成,《血的神話:公元1967年湖南道縣文革大屠殺紀實》,香港:天行健出版社,2010年、2011年出版。
- 程鶴主、宋永毅,《湖南道縣及周邊地區文革大屠殺機密檔案》,美國:國史出版社,2017年。
- 宋永毅. Chronology of Mass Killings during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1966-1976)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Online Encyclopedia of Mass Violence, 25 August, 2011. ISSN 1961-9898。
- SEKI Hei. A HISTORY OF MASSACRES IN CHINA What Makes the Chinese Such Lovers of Murder?.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