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鳳
外觀
汪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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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江西廣信府弋陽縣 |
字號 | 字天瑞 |
出生 | 正統七年(1442年) |
逝世 | 弘治十三年(1500年)八月十六日 |
配偶 | 娶祝氏,封宜人;側室董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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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鳳(1442年—1500年),字天瑞,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弘治四年(1491年)出為漳州府知府[1],十三年(1500年)升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赴任時途經延平,得熱疾歸里,同年八月十六日卒於家[2][3]。
家族
[編輯]高祖汪祿卿;祖父汪志福,岷王府教授;父汪仲端,贈南京刑部郎中。母胡氏(封宜人)。子汪僎、汪佐、汪佑、汪俊、汪偉、汪佃、汪代、汪佾。
參考文獻
[編輯]-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746
- ^ 《國朝獻徵錄·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三》:貴州布政司左參政汪君鳳墓誌銘(李東陽)
參政汪君既舉成化乙未進士,其子工部郎中僎舉辛丑;翰林院編修俊舉弘治癸丑;檢討偉舉丙辰;國子生佃舉戊午鄉貢,皆出君教。衣冠甲第之盛,士大夫蓋侈言之。比僎以病歸,卒于途,越六日而君卒。聞者又相與哀之,曰:汪君固止是哉!公諱鳳,字天瑞。初命為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精鍊法律,然慎不輕決。每大寒暑,獄囚多瘐死,君謹掃滌,時食飲。又慮重囚苦齧鼠,特為畜貓,自是死者絕少。尚書雅重君,諸司章奏必令參定乃上,問章便宜疏亦以屬之。值詔例薦可任布政按察,不果擢,擢漳州知府。君聞有群盜勢甚劇,過郡不至家而去。時上官欲以叛聞,因大發兵為功賞計。君曰:是不足動眾,可撫定也。乃揭榜要路,諭賊禍福,賊感悟,多散去。徐引兵蹴之,果就擒滅。初,民欲入城避賊,君曰:是自為亂耳。亟止之,不易市集,竟亦無他。繼又新學宮及諸公署,徙獄近府。君作捍海石隄,治諸屬邑水利,民大稱便。立保甲法,盜無所于匿。郡境有畲人,野處山谷,君槩加撫賑,皆聽約束。或詣庭求直,民有訟不直者,誣奏及君,復下君理,分獲重譴。君不施笞掠,以理折之,其人愧服。此二事尤人所難者。君既抱才器,高自負許,不帖帖為人下,坐是忤物,為有司所裁,弗克自盡。居六七年,意忽忽不樂,將棄官歸,始擢貴州左參政,道延平,得熱疾,舁至家半月遂不起,是為庚申八月十六日,年五十九而已。君魁岸閎闊,善論議,少治經學,多所自得,有司錄其文以傳。尤識當代典故。其教子用家業,不求外傅。僎稱能官;俊奇于文,且有識操;偉亦然。其為庶吉士,皆在予門,予用是徵君之教為多。君在郡督諸生,躬為啟迪,皆以為聞所未聞,亦師事云。君之先出越國公華元,自婺源徙貴溪。高祖祿卿徙弋陽,入國朝,遂定居焉。祖志福,舉永樂庚午鄉貢,歷岷府教授,以高郵州吏目致仕。考仲端,累贈南京刑部郎中。母胡氏,封宜人。娶祝氏,封宜人,賢明有內行。子八:僎其長;次佐,早卒;次佑、俊、偉、佃;又次代、佾,側室董出。孫六。曾孫一,某。俊、偉歸卜明年辛酉某月某日葬君于某山之原,奉其友羅編修允升狀請予銘,乃為作銘。銘曰:胡為郡而不輒遷?胡為藩而弗少延?咎不我執,其歸則天。有子斯賢,又誰使然?彼考祥者,舍是其奚觀乎?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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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鄺文 |
漳州府知府 弘治四年-弘治十三年(1491年-1500年) |
繼任: 彭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