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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1年第1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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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界,是1860年至1945年期間,英國、法國、美國、德國、意大利、俄國、日本、奧匈帝國和比利時等國通過不平等條約和協議在中國天津老城東南部區域相繼設立的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租借地。1860年,英國首先在天津設立租界,最高峰時有9個國家在天津設立租界。同時,天津也是中國最早收回租界的城市之一。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對日戰爭勝利後,正式收回天津的最後兩個租界。租界中具有各國風格樣式的建築,在中國接收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留,使得天津中心城區至今依舊保留着百年前的風格。2008年,在天津意租界原址上完成修繕的天津意式風情區已經對遊人開放,並成為國家4A級旅遊景區。原天津英租界德租界法租界奧租界等也即將完成修繕工作成為旅遊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