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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熊本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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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くまモン.JPG

移動請求[編輯]

建議改名:「酷MA萌」→「熊本熊」[編輯]

酷MA萌」 → 「熊本熊」:命名常規,命名衝突,需要暫時恢復至原使用名,待討論確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7日 (四) 05:53 (UTC)[回覆]

完成;謹遵照現行命名常規移動。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日 (六) 02:42 (UTC)[回覆]

「熊本熊」還是「酷MA萌」?[編輯]

有鑑於命名常規之重大修訂,現將條目移回「熊本熊」。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2日 (六) 02:37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雖然我也習慣「熊本熊」的名字,但根據《くまモン、中國での悩みが深刻……「名前覚えてもらえない!」》、《くまモンがFBで多國語展開 台灣向けには「酷MA萌」名乗る》、酷MA萌的熊本日記的Facebook專頁,其官方使用的中文名稱應該是「酷MA萌」沒錯,既然官方有使用的中文名稱了,沒有理由不以官方中文名稱為主。--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8年8月9日 (四) 04:30 (UTC)[回覆]

根據WP:NAME
該條目可能符合這種情況,請參考。-- Hal 2018年8月9日 (四) 05:47 (UTC)[回覆]
請參閱這則報導(OPEN小將攜手酷MA萌 推聯名商品 ),Kumamon曾在2014年夏天跟台灣最大的便利商店通路7-11合推過聯名活動,當時就是用「酷MA萌」的譯名,因該通路的強勢在台灣幾乎人人都聽過這稱呼,所以並不存在「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這種事。雖然我個人也不太習慣這譯名,但就中文維基的命名規則來說,Hal君的移動是不恰當的,應該移回。--泅水大象訐譙☎ 2018年8月9日 (四) 08:49 (UTC)[回覆]
補充在中國的使用狀況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8年8月16日 (四) 08:03 (UTC)[回覆]
中國大陸的常用說法就是「熊本熊」,不是什麼「酷MA萌」,百度給出的數據是熊本熊12,700,000個結果,酷MA萌133,000個結果,差距很明顯,另外個人感知也是如此,熊本熊的報道和表情包都沒少看,酷MA萌是從來沒聽說過的,在這種情況下雖然這隻熊有官方名稱,但在大陸簡體頁面是不適用「名從主人」原則的。--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6日 (三) 12:19 (UTC)[回覆]
麻煩各位編輯的時候注意註腳和TA的使用和排位,明明寫著「熊本熊」,註腳卻寫「酷MA萌」。要改就改得乾淨點,不是鬥完氣爭嬴就算,其他就不管。也希望各位好好談一談,謝謝。--武蔵留言2019年1月16日 (三) 12:36 (UTC)[回覆]
現在的狀況是幾乎所有中文地區都習慣使用「熊本熊」,但偏偏官方就是決定以發音採用「酷MA萌」(這似乎也是現在日本的趨勢),且只要是官方授權的東西就會使用「酷MA萌」這名稱,前面提供的連結可以看到,在中國包括官方的禮品店、書籍,通通都是用「酷MA萌」,所以不能說簡體頁面不適用;至於內容文字的問題,這在維基應該是很常發生的狀況,有注意到就一起幫忙修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9年1月17日 (四) 00:16 (UTC)[回覆]
不是說官方叫什麼維基百科的命名就得跟着走的,目前「酷MA萌」在大陸地區真的一點知名度都沒有且完全看不到有代替「熊本熊」的趨勢(在日本有那是日本),就算是官方京東官方店鋪銷量最高的單品也只有1200多個評價根本沒法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根據WP:NAME中「當一個事物的名稱匹配「名從主人」的慣例,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匹配「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移動標題是可以的,但是對於大陸簡體頁面就「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得用詞根據用戶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也許以後熊本官方會採取什麼措施提高知名度,但是現在改了大部分人都看不懂而且看起來有點WP:SOAP。--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7日 (四) 02:08 (UTC)[回覆]
我感覺是不是你理解錯了命名常規關於名從與其他的衝突解決?這個實際有兩部分,一個是解決蘿蔔坑的問題(一個條目內容(蘿蔔)對應一個條目名稱位置(坑)),這個主要是看符合名從的名字,如果全地區常用的話,則視為也滿足常用而優先;如果部分常用的話,仍然使用名從優先;如果均不常用,就使用時間優先。其次是條目的章節一顯示,這個的確需要地區詞轉換解決。就這個事例的話,從googletest來看,「酷MA萌」在各地區都不常用,即使所謂名從常用的話,只是通過一個報道自我研究出很常用而已。——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8日 (五) 00:49 (UTC)[回覆]
條目現在這個狀態我覺得就可以了。條目名稱叫做酷MA萌但是首句定義里稱作熊本熊。(其實這是個不健康的狀態)酷MA萌作為漢語本身是很不自然的,然而同樣不自然的哆啦A夢最後不也取代了小叮噹和機器貓麼。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2:29 (UTC)[回覆]
「小叮噹」流行的時候中文維基百科裡有沒有「名從主人」這一說都是個問題。。。--侧耳倾听 2019年1月17日 (四) 03:27 (UTC)[回覆]
那就把例子換成寶可夢吧。-KRF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4:00 (UTC)[回覆]
這應該不缺知名度吧--114.221.245.65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4:34 (UTC)[回覆]
好吧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參考哆啦A夢和寶可夢的前例,將來官方叫法可能會在正式報道、著作中成為唯一的形式,但民間仍然對非官方的通稱有認知。這種情況下條目名稱還是要使用官方名稱的吧?當前可以說官方名稱的知名度還不夠高,保持熊本熊的名字不是不行,但將來很可能要改成酷MA萌。 --122.211.109.58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5:27 (UTC)[回覆]
  • 路過講一下,看到這個討論串是我第一次看到「酷MA萌」這個稱呼,本人住在台南市市中心,可不是什麼資訊封閉的偏鄉地區。要拿寶可夢當案例的話,那要「營運方在所有官方媒體、社群發文,或發布正式新聞稿要求使用官方中文名稱「酷MA萌」」那麼這種狀況才有成立,然和現況是只有部分跟官方有關的活動才會出現這個稱呼,現存絕大多數的媒體爭論都還是因為《私がくまモンの上司です》這本書在兩岸翻譯不同而引起的注意,絕大多數的一般民眾只知道熊本熊這個稱呼(熊本熊不是熊?想正名酷MA萌 觀光客不捧場),因此此狀況應該適用時間原則。風鳴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05:22 (UTC)[回覆]
  • 現在應該不管哪邊,大家都是習慣使用「熊本熊」;至於官方的中文名稱「酷MA萌」,根據前述這些連結的內容看來,應該沒有分台灣或是中國,而是針對所有中文圈,甚至這名字還是在中國上海的辦公室裡決定的。目前看起來,官方做法還蠻低調的,只是默默的把所有官方資料或是授權的部分一律使用「酷MA萌」,沒有像小叮噹或神奇寶貝那樣發新聞稿正名,自然也就沒有成為關注的新聞,所以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酷MA萌」。個人意見:名稱不是很重要,重點是條目內有說明清楚就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9年1月17日 (四) 05:55 (UTC)[回覆]
於2019年1月17日 (四) 06:19 (UTC)進行googletest(g.hk:google香港,g.tw:google台灣,bd:百度)
g.hk: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11300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676000
g.tw: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11700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685000
bd:
"熊本熊" -site:wikipedia.org -wiki:508000
"酷MA萌" -site:wikipedia.org -wiki:14100
「酷MA萌」略微不常用於「熊本熊」,按照名從衝突第三條來看,「熊本熊」可以引用先到原則,暫時使用「熊本熊」較好。——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月17日 (四) 06:19 (UTC)[回覆]
然而くま(kuma)不正是「熊」的發音嗎?而且它又是熊本縣的代表物。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酷MA萌」這個稱呼。-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月17日 (四) 08:28 (UTC)[回覆]
根據官方的解釋,他的正式身分是熊本縣的公務員,設定上似乎是比較吉祥物化的人,而不是擬人化的熊,kuma的音應該只是呼應熊本市(Kumamoto shi)吧。風鳴留言2019年1月17日 (四) 15:01 (UTC)[回覆]

這個移動討論根本就沒爭議,根本就應該直接移回「熊本熊」原名:使用常用名稱是命名原則,永遠優先於「名從主人」這個命名慣例。請管理員執行移動。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1日 (一) 09:54 (UTC)[回覆]

理論上「名從主人」順位高於「常用名稱」,但根據「先到先得」的原則下移回「熊本熊」較為合理。「先到先得」實際上就是要避免類似個案的妥善做法--武蔵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1:34 (UTC)[回覆]
@武藏看來閣下不知道命名常規最近經歷了重大修改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3日 (三) 14:53 (UTC)[回覆]
那麼煩請Sanmosa閣下說明一下前後不同的地方,可以的話也請列出原文讓敝人參考一下,謝謝。--武蔵留言2019年1月24日 (四) 04:21 (UTC)[回覆]
@武藏基本上該修訂純粹是條文位置有變動,以及新增了一個比「命名慣例」更具優先地位的「命名原則」;前後不同的地方在我附上的連結的章節的起首已經開門見山說明了:「(重要)調整敘述結構。將『使用常用名稱』作為命名原則,優先級提升到使用全稱和名從主人之上。」Diff:Special:diff/51544243/50499554Sæn請支持特色列表評選 2019年1月24日 (四) 09:30 (UTC)[回覆]
老實說第一次見到「酷MA萌」這個詞是在這裡。另外在廣東話中「酷MA萌」的發音跟「KUMAMON」完全不像,當然反應冷淡。還是像風鳴閣下所說,熊本縣要為其「正名」後再考慮修改也未遲。--武蔵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5: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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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亂反正[編輯]

官方已經將之正名為熊本熊[1]--45.64.241.128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09:15 (UTC)[回覆]

居然正名了,風向超亂。--章安德魯留言2019年3月7日 (四) 15: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