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不同於法律類型,指的是在法教義學上已列舉全部要素得以清晰界定者。在法律三段論上概念的定義是涵射推論的大前提;確認系爭客體具備定義中提及全部要素後,即得結論系爭客體屬於此概念所描述的客體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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