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應祥
外觀
項應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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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應天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處州府遂昌縣 |
字號 | 字汝和,號東鰲 |
出生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初二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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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應祥(1554年—1614年),字汝和,號東鰲,浙江處州府遂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七十名舉人,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三名進士。兵部觀政,授建陽縣知縣,丁憂歸。起為丹陽縣知縣,丁憂歸。服闋,十六年(1588年)起為巴縣知縣,十七年(1589年)調華亭縣知縣[1],二十年(1592年)十月升戶科給事中[2],二十一年(1593年)養病,二十五年(1597年)六月起復禮科給事中,二十七年(1599年)三月升禮科左給事中,五月升吏科都給事中,告假養病,三十年(1602年)起復原職,三十一年(1603年)與喬應甲捲入第二次妖書案[3]。三十二年(1604年)任會試同考官,七月升太常寺添註少卿,三十六年(1608年)八月升右通政,同年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三十七年(1609年)七月引疾致仕[4]。
著作
[編輯]著有《醯雞齋稿》七卷、《問夜草》七卷、《戰國策膾》。
家族
[編輯]曾祖項泗;祖父項孔資;父項森,知縣。
參考資料
[編輯]-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三》:萬曆二十年十月庚戌 吏部題考選得推官等官堪授給事中一十四員:楊廷蘭、朱爵,吏科;趙完璧、吳應明、項應祥,戶科;王嘉謨、王佐,禮科;侯廷佩、劉道亨,兵科;盧明諏、王如堅,刑科;曹大成,工科;張文華,南京禮科;盧大中,南京兵科。又會同都察院考選得中書舍人等官堪授各道御史共二十四員:劉曰梧、李楠,浙江道;姚思仁、楊宏科,江西道;吳崇禮、方大美,福建道;薛繼茂、吳弘濟,湖廣道;王立賢、崔邦亮,河南道;李炳、李日茂,山西道;毛壽南、宋興祖,陝西道;謝朝佐,四川道;蔡思穆、曹學程,廣東道;蕭重望,雲南道;徐元正、江環,貴州道;柳佐,南京浙江道;蕭如松,南京陝西道;陳敦臨,南京廣西道;段尚繡,南京貴州道。俱奉旨准授。
- ^ 《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七》:(萬曆)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卯,有蜚語曰《續憂危竑議》,凡三百餘言,謂:「東宮不得已立之,而從官不備,寓後日改易之意。其特用朱賡。賡者,更也。內外官附賡者,文則戎政尚書王世揚,巡撫孫瑋,總督李汶,御史張養志;武則錦衣都督王之禎,都督僉事陳汝忠,錦衣千戶王名世、王承恩,錦衣指揮僉事鄭國賢。又有陳矩朝夕帝前,以為之主。沈一貫右鄭左王,規福避禍,他日必有靖難勤王之事。吏科都給事中項應祥撰,四川道監察御史喬應甲刊。」其書一夕間自宮門迄於衢巷皆遍,厥明,舉朝失色,莫敢言。大學士朱賡得於私宅,以聞,請緝其人,乞歸,不允。上大怒,令廠、衛搜緝,務得造書主名,責項應祥、喬應甲回奏。沈一貫請嚴跡之,偵校塞路,購賞格五千金,宮指揮僉事。或曰:「妖書似出清流之口,將以傾沈一貫者。」或曰:「此奸人作之,以陷郭正域。」正域時有清流領袖之目,見忌一貫。已,喬應甲、項應祥各回奏,奸書謗人,無自名理。不問。召皇太子慰安之,太子泣,上亦泣。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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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集義 |
華亭縣知縣 1590年-1592年 |
繼任: 王廷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