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僮
球童或稱為拾球童或撿球童,是指在足球、籃球、網球、美式足球、板球和棒球等體育賽事撿球的人[1],他們通常都是青少年。雖然他們的工作性質並非必要,但能提高比賽效率,減少浪費不必要的時間。
網球
[編輯]在職業網球錦標賽中,每個球場都有一批受過訓練的球童,他們都有特定的站位和跑位,在達致最高效率同時不會影響到比賽。除之撿球餵球外,球童亦會負責其他協助工作,如遞送飲料和毛巾。21世紀網球四巨頭之一的羅傑·費德勒也是球童出身。
歷史
[編輯]球童最早在1920年溫布爾登網球錦標賽引進。1920至1930年間由沙夫茨伯里之家(Shaftesbury Homes)提供球童。1946年起,球童改由學校學生自願出任,最初只限男性,但到了1977年溫布爾登網球錦標賽允許女性出任[2]。
位置
[編輯]- 網:兩名球童半跪在網的兩側,他們的工作是撿回場上的死球並餵給底部球童,撿球後他們通常會互換位置。
- 底:球童位於球場底部角落,他們的工作是從網球童接球並餵給網球員。
餵球
[編輯]餵球是指球童把球傳給網球員。不同的賽事有不同的餵球技術,有些賽事中球童雙手會舉高,其中一隻手負責球,而一些賽事只需要高舉餵球的手,另一隻手就放在背後。
聘用
[編輯]選拔球童的方法有很多。在溫布爾登網球錦標賽和女王杯網球賽,球童是從學校中挑選或申請,他們需通過一連串測試[2];其它賽事如澳大利亞網球公開賽和美國網球公開賽[3],會張貼廣告和提供公開選拔。
申請者需通過體能測試,除了體力和健康外,還要有專注力和警覺性。
足球
[編輯]高級足球比賽會僱用球童撿皮球,以減少浪費不必要的時間。球童通常在球場廣告板附近候命,並持有額外的球,使球員不必要費時把球追回。他們不能踏足比賽場地。
不同球會對選拔球童有不同準則,他們通常13至16歲,有時客隊投訴球童偏幫主隊[4]。
最備受關注的足球球童是在2013年英格蘭聯賽盃半決賽切爾西客場對斯旺西城,當時切爾西落後斯旺西城,心急如焚的伊登·夏薩特便一腳踢向抱著皮球的球童[5],結果他被紅牌趕離場,並停賽三場[6]。
棒壘球
[編輯]在棒球與壘球比賽中,球童會在球員休息區旁邊待命,為避免遭飛球擊傷,通常會戴上頭盔。球童的主要工作是揀拾已落地的界外球、球棒。而在擊球員上壘後,為便於跑壘,會脫下身上的護具由球童帶回球員休息區。球童也會協助遞送比賽用球以及毛巾、飲用水給主審等場上的裁判。
參考資料
[編輯]- ^ Definition of ballboy in English. oxforddictionaries.com. [2014-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28) (英語).
- ^ 2.0 2.1 About Wimbledon - Behind the scenes, Ball boys and ball girl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wimbledon.org.
- ^ Official Sit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United States Tennis Association - 2009 US Open Ballperson Tryouts.
- ^ Taylor, Louise. How football clubs choose their ballboys – and ballgirls. Guardian. 24 January 2013 [7 June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7).
- ^ Hytner, David. Chelsea's Eden Hazard may face longer ban for ballboy altercation. Guardian. 25 January 2013 [7 June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8).
- ^ FA rules out increasing Eden Hazard's three-match ban for ballboy kick. Guardian. 31 January 2013 [7 June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