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法學碩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法學碩士 (LL.M. / M.L.)是一個法學專研的碩士研究生學位,偏重學術,並不一定是成為律師的前提。要成為一名律師,在歐美國家需要取得法學學士LLB學位,在美國和加拿大需要取得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學士後法律系)學位。只有部分州在美國允許當地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者也可通過當地司法考試後成為律師,不過像是弗洛里達州則不允許非法律博士學歷持有者在當地執法 [1]

地區視角

[編輯]

美國

[編輯]

在美國,法學碩士(LL.M.,全稱 Legum Magister)一般是綜合性的,給沒有接觸過美國法律的外國人提供一個學習美國法律的機會,一般只有一年學習的時間;少部分學校會開設研究型的法學碩士,分不同領域。此兩種法學碩士都不需要LSAT成績。一般在美國讀完法學碩士學位的人很難在美國找到工作。[2][3][4] 不過在美國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後,可以參加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試,取得律師執照,少部分州(亞利桑那佛羅里達喬治亞新澤西北卡羅萊納)只允許法律博士學位的取得者參加考試。[5][6]

中國大陸

[編輯]

在中國大陸,法學碩士是給取得了法學學士學位的人讀的研究型學位,同時有模仿美國法律博士學位所設立的法律碩士學位[7],但與法學碩士存在較大區別。首先,法學碩士學制一般為三年,而法律碩士一般為兩年;其次,法學碩士在入學考試中,考試題目類型相比於法律碩士更偏向學術問題而非實務問題;另外,法學碩士通常只允許持有法律學士的人士報考,而法律碩士通常沒有此限制。

香港

[編輯]

香港部分大學也提供法學碩士學位(LL.M.),但無法直接在香港執業,因LL.M.的畢業生並不符合法學專業證書英語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的申請條件,而擁有法學專業證書則是擁有執業資格的必需條件。

台灣

[編輯]

台灣學校頒授此學位的有法律學院研究所、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等。均視為有法學基礎,又有學術的學位。學士後法律學系(需經過大學畢業,修得法學相關學分。)則頒發法律系學士之證書。[8]

  • 其他系所頒發之法學碩士則不具備司法特考資格。如國發所、東亞所、大陸所等。
  • 其他系所頒發之法學碩士因不以法律為主要研究,不得混為一談、一概而論。

參考

[編輯]
  1. ^ Bar Admissions and Preparation Information for Foreign-Trained Lawyers | University of Miami School of Law. www.law.miami.edu. [2020-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1). 
  2. ^ 美国的法学教育简介. [2013-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1日). 
  3. ^ LLM: Lawyers Losing Money. [2013-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9). 
  4. ^ 浅谈美国法学硕士LLM专业. [2013-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17). 
  5. ^ Bar Admission Requirements 2012 (PDF). [2013-01-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3-01-15). 
  6. ^ Master of Law. [2023-08-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04). 
  7. ^ 法学硕士不等于法律硕士. [2013-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06). 
  8. ^ 大學各系、所、學位學程及專班授予學位中、英文名稱 高等教育司 (PDF). [2020-07-2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