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核心家庭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955年美國的核心家庭,由父、母、兒、女組成

核心家庭,也稱為核家庭(英語:Nuclear family),是地球上人類最廣泛的家庭模式,指的是以異性婚姻同性婚姻為基礎,其父母與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與核心家庭相對的模式為「大家庭」,即華人所說之家族。核心家庭的觀念起源於西方國家,由於西化、教育的普及、個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不再有傳宗接代觀念的束縛,目前全世界的家庭結構均呈現出脫離大家庭,向核心家庭收束的趨勢,這個趨勢年年越加明顯。

內容

[編輯]

核心家庭的成員只有配偶兩人及其未婚子女,因此,成員家庭負擔相對減輕,從而具有更大的流動性。另一方面,核心家庭的成員也相對缺乏家庭支持與陪伴。

儘管不同社會中的家庭結構可能有所不同,但所有的人類社會都有某種形式的家庭,也就是說,家庭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另外美國人類學家默多克(George P. Murdock)在1949年指出,核心家庭存在於所有的人類社會當中,核心家庭要不就是一個社會中唯一主要的家庭形式,要不就是更大型的家庭當中的基礎單位,在所有的人類社會中,核心家庭都是顯著且具有強大作用的團體。[1][2]

參考資料

[編輯]
  1. ^ George Murdock. Social Structure. New York: New York : Macmillan Co. 1949: p.2 [May 17, 2019] (英語). 
  2. ^ https://archive.org/details/socialstructurem00murd/page/2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