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綱 (新昌縣公)
外觀
李綱(547年—631年),字文紀,觀州蓚縣(今河北省景縣)人,隋朝、唐朝大臣。
生平
[編輯]開始名為李瑗,字子玉,因讀《後漢書·張綱傳》,仰慕張綱為人而改為李綱。北周齊王宇文憲招聘他為王府參軍,宇文憲被周宣帝殺後,李綱趕車將宇文憲屍首載出安葬,並撫棺痛哭祭拜。宇文憲的女兒守寡無所依靠,他以齊王府的故吏,救濟撫養宇文氏。
在隋朝開皇末,作為隋文帝太子楊勇的老師,任太子洗馬一職。後與楊素、蘇威交惡,被派為行軍司馬隨軍征討林邑,幾乎喪命。後遇到赦免,隱居在鄠縣(今陝西省戶縣)。
李淵入長安,李綱前來謁見,為丞相府司錄參軍,封新昌縣公。唐朝建立後,拜禮部尚書,兼太子詹事,掌管選拔人才授官的事務。他敢於犯言直諫,避免濫施刑罰。作為太子詹事,李綱起初深受太子李建成禮遇,後見太子與秦王李世民矛盾漸深,頻向李淵祈求致仕退休,被李淵大罵一頓後,提升為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太子詹事並如故。
貞觀四年,唐太宗再次拜李綱為太子少師,教導太子李承乾。貞觀五年(631年)卒,年八十五。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貞。太子為之立碑。
家族
[編輯]出自渤海李氏,六世祖李洪,司空公。
- 曾祖父李相,後魏本州別駕、樂陵郡太守。
- 祖父李元則,後魏清河太守。
- 父親李制,字禮度,魏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新昌縣開國公,北周泉會、歸寧、盤龍三郡太守。周宣政元年(578年)三月卒,時年六十九。唐武德元年十一月,詔贈使持節冀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敬公。武德元年太歲壬寅十一月壬寅朔十九日庚申,合葬於萬年縣洪原之鄉。
- 母親梁季華,京兆人,雍州司馬梁珉之第三女。天和三年(568年)三月卒,春秋六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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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舊唐書》卷六十二·列傳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