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
施洋(1889年6月13日—1923年2月15日),原名吉超,號萬里,後改名洋,字伯高。生於湖北省竹山縣麻家渡鎮楊家河村。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國早期工人運動領袖、律師。
生平
[編輯]施洋家境貧寒。1907年考入鄖陽府立農業學堂蠶科學習,1910年轉入鄖陽農業中學。辛亥革命爆發後,因學校停辦,於1912年回鄉創辦國民學校,任校長。他還創立農務會,被推為會長。1914年,他考入湖北警察學校。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學校專門學習法律。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在武昌從事律師職業。1919年開始在漢口花樓街皮業巷5號開律師事務所執業,不久,加入剛組建的武漢法政學會,被推選為常務副會長。
1922年6月經許白昊、項英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7月參與籌建全國最早的地方總工會——武漢工團聯合會(10月10日改為湖北全省工團聯合會),並任該會法律顧問。在此之後,施洋以律師身份支持煙廠工人和人力車夫的罷工。他先後參加並領導過武漢大大小小十數次工人運動。
1923年2月1日,京漢鐵路總工會成立大會在鄭州隆重召開。施洋以湖北全省工團聯合會、京漢鐵路總工會法律顧問的身份參加了大會的指導工作。這次會議被當時的鄭州警察機關所阻撓,參加會議的工人代表與當局派出的軍警發生嚴重衝突。當晚總工會召開秘密會議,要求當局兩天內滿足總工會的各項要求(撤換鄭州警察局局長、歸還賠償總工會資產等等),否則將實行京漢鐵路全線總罷工。同時進行了罷工的部署。施洋、林祥謙被指定為江岸區罷工總負責人。施洋參加總工會秘密會議後,於當晚和林祥謙等人乘火車趕回漢口江岸。
2月2日,施洋、林祥謙等人在漢口江岸分工會召開動員大會。
2月4日上午,施洋、林祥謙接到總工會關於開始罷工的指示後,立即下達了江岸分工會罷工的命令。後來史稱的「二七大罷工」(又稱「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正式爆發。
2月7日下午,湖北軍閥蕭耀南開始採取武力鎮壓措施。當晚,施洋在家中被捕,先被押送到漢口警察廳。2月8日,施洋又被押送到位於武昌的湖北陸軍審判處。當天下午,陸軍審判處即開庭審理。在吳佩孚的密令下,湖北軍閥未等法庭審理正常結束,於1923年2月15日(臘月卅日)凌晨在武昌洪山將施洋執行死刑。
1963年,人們在武漢市武昌洪山腳下為施洋立碑。1993年,人們又在施洋的故鄉竹山縣修建了五米高的烈士銅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