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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薩斯州州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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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薩斯州州徽

背面
細節
使用者德克薩斯州州徽
啟用1845年
格言銘飾銘記阿拉莫
德州一體,不可分割
使用正面:所有政府機構
背面:德州立法機構榮譽勳章[1]
得克薩斯州盾徽(1839年-1845年)
版本

德克薩斯州州徽盾徽(1992年版)

1876年版
細節
使用者德克薩斯州
啟用1845年[1]

德克薩斯州州徽(英語:Seal of Texas)是1845年在德克薩斯州憲法中規定的德克薩斯州的官方徽章,該徽章是以1839年的德克薩斯共和國國徽為藍本設計的。[2]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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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版本是由來自朗德羅克的藝術家胡安·維加設計的,該版本於1992年被德州參議員小約翰·漢納採納。[3]這一版本具有正反兩面不同的設計。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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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克薩斯州憲法規定,德州州徽需要由州長保管,並在官方場合使用。州徽上有一個被橄欖和橄欖枝環繞五角星,上面還寫着「德克薩斯州」一詞。[4]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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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徽的背面採用於1961年,設計更為精緻,其構圖和拉丁美洲很多國家的國徽相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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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Texas State Seal. The Secretary of State. [201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4). 
  2. ^ Flag and Seal Design by Peter Krag, approved January 25, 1839. Texas State Library & Archives Commission. 2009-03-06 [201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0). 
  3. ^ The State Seal of Texas. [16 August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4). 
  4. ^ Texas Constitution, Article 4, Section 1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legis.state.tx.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