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外觀
塔斯馬尼亞總督 | |
---|---|
尊稱 | 閣下 |
任期 | 由君主酌情決定 |
設立 | 1832年2月6日 |
首任 | 亨利·楊爵士 |
塔斯曼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爾斯三世在塔斯馬尼亞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馬尼亞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總督府位於霍巴特市中心商業區東北部。塔斯馬尼亞州第一任生於澳大利亞的總督為斯坦利·伯伯里。從斯坦利·伯伯里起,歷任總督幾乎全出生於澳大利亞,其中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於英國。
參考資料
[編輯]- ^ The Royal Household. The Queen and the Commonwealth > Queen and Australia > The Queen's role in Australia. Queen's Printer. [19 August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