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嵐事件,指1938年6月24日,山東省萊陽縣政府指示南嵐鄉校校長周蜀西查封馬連莊小學。6月25日、26日,群眾兩次去南嵐鄉校請願,要求恢復小學。26日,周蜀西命令鄉校士兵向群眾開槍,死2人,傷10人的事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