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春
外觀
劉先春(?—1643年),字伯陽,號麟岑,江西撫州府金谿縣民籍,北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江西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六月考選庶吉士,四年正月授刑科給事中,五年二月兼理漕政,十月升本科右給事,六年二月升戶科左。首建和衷一疏,言甚侃切。時工部郎中萬燝疏請內帑廢銅佐陵工,並論魏忠賢,忤璫廷杖,曳至長安門,諸閹叢毆垂斃,而後杖殺之。御史林汝翥以干輒扶犯閹,仍行廷杖。先春慷慨論奏,其略云:君之待士不獨恩遇有禮,雖譴責亦有禮,何居以三十年來不試之威,一旦見於沖主,以祖宗二百五十年來,廷杖未有之慘,一旦啟於曹郎,璫焰高張,忠魂奄忽。又云:一萬燝死而天下之為燝者尚多,死一萬燝而大下之為燝者短氣。疏上,璫大怒,會鄒元標推南京吏部尚書,不報,復疏爭之,璫恨益深,天啟七年七月以題差山東典試削職歸[1]。懷宗即位,晉太常寺少卿,復侃侃建白,以奉公守正為忠,以媚私趨權為戒。經理水衡實政,列為六條,與籌國十五議並上之,皆洞悉機宜,旋以母喪歸里,崇禎十六年卒於家[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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