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壤學會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2年3月18日) |
中國土壤學會是國家一級學會。1945年12月25日在重慶北碚召開中國土壤學會成立大會,到會會員37人,有關單位代表12人。通過了會章,確定了學會的任務。第一屆理事會由李連捷等7人組成,會員有58人。1946年初,政府批准成立,並登報聲明。1954年7月16-28日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第一次代表大會,完成正式成立手續。
代表大會一般每四年召開一次。決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會章,選舉新的理事會等。理事會的職責是: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制定工作計劃,領導所屬機構開展活動,召開下屆代表大會,推薦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表彰學會工作積極分子等。理事會選舉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及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幕期間,負責行使理事會的職責,常務理事會推選秘書長一人,並視工作需要聘請副秘書長若干人,在理事會下設立辦公室(秘書處),處理學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