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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制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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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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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以国家公权力强制国民入伍,兵源得以保证,便于军事动员。令国民普遍接受过军事训练,等同于储备大量民兵力量。这对于受他国武力威胁的国家(如:台湾、南韩、以色列等),尤其重要。
  • 让军队成员更能代表全体国民,让军队更难镇压国民、亦增加发动军事政变的难度,对国家民主化一定的帮助;只是民主成熟、军队国家化后,全面募兵也不致军事政变及镇压国民。
  • 降低军队的封闭性。
  • 除特殊原因外,法律规定且身心状况合适的国民皆须入伍,较为公平,也可以强制各阶层的人接触、减缓阶级分化问题。
  • 因“无须”跟市场竞争人力资源,所以给予义务役军人的待遇和福利,“不用”如志愿役般高与优渥,因此可以较“低”的经费得到大量而且相对高品质的兵力。
  • 真正需要在军队长期训练才能胜任的任务可以只交给职业军人、而一些专业任务也可以交给征兵来的专业人士,完全避免征兵制役期较短的问题,甚至征兵制可以征来一些比职业军人更专业或更有学习力的人士;如果要减缓征兵制的人权问题,可以让义务役仅担任低危险低伤害的任务。
  • 为劳力密集产业训练劳工,这对以劳力密集产业为主的国家来说是优势。

上述的征兵制部分优点会因为部分实务现况而没有意义,如兵源太多,仅对男性实行征兵,役期短致技能尚未熟练已役毕等。

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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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背国民自主意志,最严重的是会强迫一些人违背宗教信仰与良心。
  • 通常只对男性实行征兵制(或男性役期较女性长),极易助长并强化性别刻版印象(如:“有当兵才是男人”),不合现今社会所要求的性别平等。而且对多数不打算以军人作为长期职业的男性来说,服兵役既浪费时间(除役期本身外,还有之前的待役期、役毕后重新适应社会),亦阻碍事业发展(例如在台湾、南韩,就常有男艺人在当红时要服兵役,在演艺事业高峰期被逼退出演艺界,役毕后,已为人淡忘,受欢迎程度往往大不如前,甚至已没机会重操故业,也是艺人为何习于脱避兵役的原因;而对一般人来说,有“当兵会变笨”说法),并使事业起步期较不须服兵役的女性为迟。现代社会职场重视女性特质,女性的就业率、学历等各方面竞争力,已有追上、甚至超越男性的趋势,服兵役令男性(包括生理性别为男性,但却有女性的人格特质认同)更处于劣势,甚至可能妨碍婚姻大事及降低生育率,而变成另一种性别歧视
  • 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由职业军人签长期约(役期至少四年)更能发挥需要高专业的技能,比起众多“不愿役”更能负担保家卫国的重责大任。
  • 由于军队讲究服从文化的因素,会让更多国民养成不良习惯,甚至让未来的领导者在军队养成“只要我喜欢,就可以逼下属”的恶行,对于拥有不合军队文化的专长、技能、信仰等的特质的人,伤害更大。
  • 经济进步、国防高科技化专业化,都会让征兵制比以前更不划算。例如许多高科技武器的保养操作,其专业要求较高,但征兵制下的役期通常不长,结果往往会出现训练完毕时已接近役毕的情况,浪费训练成本;兵役制度对于高阶技术人才的培养有害;服过兵役的管理阶层,会妨碍经济转型产业升级。
  • 不能适应军队生活的人员,亦要强制加入军队,这些人员反而会对军队造成负担;若放松标准,让更多人不用服兵役,对于仍须服兵役者而言,也是不公平。
  • 征兵制是把国防成本由金钱转移成劳力,是逼迫国民牺牲待役期、役期和重新适应社会期间,在就业市场的正常收入,对社会而言总成本并未下降,对越高收入的职业(如男艺人),社会所需付出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而对个人来说是一种变相的累退税,因为服兵役的经济冲击与财力成反比;更甚者是有钱人或特定阶级,逃避兵役的机会较多(例如以投资移民身份,移居到无征兵制的国家或地区,以就学或其他名义无限期缓征,甚至使出违法手段),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 军队无须与市场竞争,开出非常烂的工作条件,变相虐待劳工。
  • 要降低军队的封闭性,应以言论的方式作透明化,如允许在不影响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发表军中生活见闻,拍摄军教片,媒体报导,军事营区特定日期开放参观,充实国防教育,开办战斗营等方法。

上述的征兵制部分缺点,可借由缩短役期、提高薪资、改善军队生活及管理水准、增加志愿役比例、安排义务役军人仅担任低风险低伤害任务,或替代役等非军事性役种等制度减缓。


论点 征兵制存置之主张 征兵制废止之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