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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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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
越南阮朝大臣
潘清简
1863年出使法国巴黎期间的潘清简
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机密院大臣
国家大南
时代阮朝
姓名潘清简
靖伯、淡如
梁溪、梅川
籍贯原籍福建省漳州府海澄县,经六代后迁移至南圻永隆省定远府蓬山县
出生景兴五十七年十月十二日
(1796-11-11)1796年11月11日
永镇营定远州新盛村
逝世嗣德二十年七月初五
1867年8月4日(1867岁—08—04)(70岁)
阮朝永隆省
亲属
父亲潘清彦
母亲林氏笔
正室陈氏瀁
潘清帘
潘清芗
潘清荪[1]
其他亲属祖父潘清熠
进士
1826年翰林院编修
1827年刑部署郎中
1828年广平参协
1829年署承天府尹
1830年礼部侍郎充办阁务
1830年宁平协镇
1831年广南协镇
1832年翰林院充内阁行走
1832年户部员外郎署承天府尹
1832年鸿胪寺卿
1839年户部右侍郎
1840年兵部右侍郎
1841年兵部右参知充机密院大臣
1844年左都御使
1844年署礼部尚书兼掌漕政司
1847年刑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
1848年吏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
1850年吏部尚书充南圻经略大使领平富总督兼知顺庆道
1851年吏部尚书充南圻经略副使领嘉定巡抚兼知边和等道
1853年升署协办大学士
1853年兵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
1854年礼部尚书兼户部尚书
1856年编纂《钦定越史通鉴纲目
1862年永隆总督
1862年同法国签订《西贡条约
1863年出使法国
1864年户部尚书充南圻三省经略大使
《梁溪诗文集》、《药夫诗集》

潘清简越南语Phan Thanh Giản潘清簡[注 1],1796年11月11日—1867年8月4日),字靖伯越南语Tĩnh Bá靖伯),又字淡如越南语Đạm Như淡如),号梁溪越南语Lương Khê梁溪)别号梅川越南语Mai Xuyên梅川)。越南阮朝时期的政治家、儒家、作家、历史学者。他是越南史料《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的总裁官,曾于1863年出使法国,后来在法越战争法军占领南圻后自杀身亡。

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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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于1796年11月11日出生在永镇营定远州新盛村(今属槟椥省𠀧知县保盛社),其父系是明乡人、母系是越族人。其祖父潘清熠(Phan Thanh Tập)来自中国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今漳州龙海市),其祖父为明朝的忠臣,由于不愿臣服于清朝而流亡越南,来到归仁府(今平定省)。其祖父在当地娶越族女子黄氏学(Huỳnh Thị Học)为妻并生子潘清彦(Phan Thanh Ngạn),因此潘清简的父亲是中越混血儿。[2]而潘清简的母亲林氏笔(Lâm Thị Bút)也同时具有中越混血血统。[3][4]西山之乱时,潘清简一家又迁居永镇营。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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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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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少年好学,颇有文名。明命六年(1825年),参加嘉定场乡试,考中举人第二名[5]。明命七年(1826年),考中进士,开南圻进士先河[6]。初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刑部郎中,出为广平镇参协。明命九年(1828年),权乂安镇守,不久回任广平参协。次年(1829年),升署承天府府尹。后转礼部侍郎,充办阁务。不久又迁任宁平协镇。明命十二年(1831)年,改任广南镇。恰逢蛮族入侵广南,潘清简领兵出征,兵败革职。次年(1832年),潘清简起复为翰林院检讨,充内阁行走,后迁户部员外郎,署承天府府丞,升鸿胪寺卿,充如清副使。回国后,擢升大理寺卿,兼办刑部事务,充机密院大臣。

明命十六年(1835年),潘清简前往镇西城公干,回程路过平顺省,围剿当地起事蛮族而还。后改任广南省布政使,代理巡抚一职。明命十七年(1836年),明命帝打算巡视广南,潘清简上疏阻拦,声称广南当地夏禾歉收,四五月时又是农忙季节,请求暂停巡视。明命帝大为不悦,派武维新为廉访使巡视广南,查处广南弊政,潘清简因此被贬为六品属员,留广南效力。两个月后,调任内阁承旨,转户部郎中,办理部务。不久升署户部侍郎,充机密院大臣。明命十九年(1838年),降为郎中,随后前往太原省开采银矿。明命二十年(1839年)冬,明命帝召还潘清简,改任通政使司副使,转户部侍郎。随后他因袒护同乡王有光遭明命帝恶,再降为通政使司副使。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升兵部侍郎。

绍治元年(1841年),潘清简擢升兵部参知,充机密院大臣。绍治七年(1847年),擢刑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嗣德元年(1848年),改任吏部尚书。次年(1849年)初,充经筵讲官。不久,改充左畿经略大使,领总督,兼知顺庆道。嗣德四年(1851年),改充南圻经略副使,领嘉定巡抚,兼知边和、永隆、定祥、安江、河仙五道。嗣德六年(1858)八月,潘清简被召还京,升署协办大学士,领兵部尚书,充机密院大臣,经筵讲官。嗣德九年(1856年),潘清简奉命编纂《钦定越史通鉴纲目》,任总裁官。

西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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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势力进入越南之际,潘清简主张同法国谈判。嗣德十五年(1862年),越南同法国签订《西贡条约》,潘清简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7][8]法国刚刚派人要求和谈时,潘清简便与林维浃自请出任议和正副使。在《西贡条约》中,越南将被法国占领的嘉定定祥边和以及昆仑岛割让给了法国,并向法国赔款400万银元。[9]消息传到顺化朝廷,嗣德帝下旨切责潘清简、林维浃二人,改潘清简为永隆总督,继续与法军交涉。不久因未能改变条约内容,潘清简遭革职留任处罚。自此,潘清简的影响力大为下降,不仅为越南百姓所唾骂,也受到了嗣德帝的疏远。[7]

赴法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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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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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

嗣德十六年(1863年),嗣德帝任命潘清简为如西正使,前往法国,要求拿破仑三世退还在西贡条约中所取得的越南领土。法国冒险家阮文胜的儿子Michel Duc Chaigneau随行。[10]在出使之前,嗣德帝召见潘清简,要他权衡轻重,尽力而行。潘清简回称,依照现在的形势,割地势在必行。出使之事,成与不成,全在法国人的态度,但他和副使会竭尽全力。

1863年11月,潘清简会见了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和欧也妮皇后,拿破仑三世最终同意了归还土地,交换条件是必须向法国赔款、同意法国在西贡美湫土龙木驻军以及承认法国的军事保护。但是法国的海军大臣德·夏斯卢·罗巴英语Prosper de Chasseloup-Laubat反对归还这些土地,甚至以辞职相威胁,最终拿破仑三世于1864年6月被迫取消了这项协议。[11]

文明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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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法国之行中,潘清简亲眼目睹了法国在工业革命以后的技术先进性,而蒸汽机等创新事物更是令他惊讶不已。回到越南之后,潘清简向嗣德帝描述了“法国的富有和强大超出了语言所能描述的范围”。但嗣德帝不以为然,作诗斥责了潘清简,认为只要使用仁义道德就可以使法国侵略者退却。[7]

经略大使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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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的祠堂

嗣德十七年(1864年),潘清简归国之后,改领户部尚书。不久,法国全权大臣何巴理到任,潘清简再任全权大臣,与何巴理交涉。嗣德十八年(1865年),潘清简六十九岁,上疏请休,但被嗣德帝留任。当时法国已经割占南圻东三省,西三省永隆安江河仙孤悬一方。陈践诚举荐潘清简出任南圻经略大使。嗣德二十年(1867年)五月,法军派兵到永隆,要求越南割让西三省,潘清简竭力避免同法国军队发生正面冲突,劝说法军不要惊扰百姓,法军统帅随后出城,但法军士兵已经四面入城,占领永隆省城。[12],不久传来消息,安江、河仙二省也已先后失陷。潘清简自知罪责难逃,服毒自杀而死[7],年七十一岁。

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嗣德帝追夺潘清简和林维浃的职衔;又刮去他们在进士题名碑上的名字,永存斩候之案。[13]同庆元年(1886年),同庆帝开复潘清简原衔,恢复进士题名碑上的名字。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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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主编《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大南实录》、《明命政要》,著有《梁溪诗草》、《梁溪文草》、《使程诗集》、《文草补遗》、《卧游集》、《如西使程日记》等。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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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南实录》:清简为人端良,持心廉洁,居官勤慎,遇事敢言。历事三朝,素所简眷。及捧节南行,势无可奈,乃能知罪引决,寔处人之所难。观其遗疏,忠爱之心,溢于言表。且又学富辞博,翼宗英皇帝于几暇辰,论及诸臣为文,尝以古雅称之。后之南中名臣,鲜能出其右者。
  • 《海南杂著》:公裕才学,性谦冲,礼文闲适。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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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清简有四子。

  • 次子潘清芗
  • 三子潘清帘,仕至参知,追赠兵部尚书
  • 四子潘清荪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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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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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早期一些法文史料将其名字拼作Phan Thanh Jan。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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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梁溪詩草》詳細介紹. [2011-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Nguyẽn (1964), p. 227
  3. ^ Choi (2004), p. 106
  4. ^ Nguyẽn (1964), p. 240
  5. ^ 《國朝鄉科錄》.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2). 
  6. ^ 《國朝科榜錄》.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 
  7. ^ 7.0 7.1 7.2 7.3 Jamieson, p.4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8. ^ Vietnam by Jan Dodd, Mark Lewis, Ron Emmons, p.151. [2011-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1). 
  9. ^ Chapuis, p.49: "Phan Thanh Giản agreed to cede Già Dinh, My Tho, Bien Hoa, and the Poulo Condore Island, and to pay for war reparations of 400000 silver dollars over 10 yea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Tran and Reid, p.207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1. ^ Chapuis, pp.50–5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2. ^ The Twenty-five Year Century by Quang Thi Lâm, p.11. [2011-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3). 
  13. ^ 国朝正编撮要·卷之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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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guyẽn, Phút Tán, A Modern History of Viet-nam (1802–1954), Nhà sách Khai-Trí, 1964
  • Tran, Nhung Tuyet; Reid, Anthony. Việt Nam: borderless historie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6. ISBN 0299217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