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联邦政府
Föderalregierung(德文) Gouvernement fédéral(法文) Belgische federale regering(荷兰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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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宪法 | 比利时宪法 |
国家元首 | |
比利时君主 | |
现任 | 菲利普 |
立法机关 | |
比利时联邦议会 | |
类型 | 两院制 |
议事场所 | 布鲁塞尔国家宫 |
上议院 | |
上议院名 | 参议院 |
下议院 | |
下议院名 | 众议院 |
行政机关 | |
政府首脑 | |
职衔 | 比利时首相 |
现任 | 亚历山大·德克罗 |
任命 | 国王 |
内阁 | |
现届 | 德克罗内阁 |
首长 | 首相 |
总部 | 路易街16号 |
司法机关 | |
比利时最高法院 | |
地址 | 布鲁塞尔司法宫 |
比利时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比利时主题 |
比利时联邦政府(官方名称为比利时联邦内阁),是比利时联邦王国的行政机关。内阁是一个由比利时首相领导,各政党党魁或资深的国会议员担任为政府部长及国务大臣,多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形式上由君主委任。比利时内阁成员无必要身兼众议院议员。
根据《比利时宪法》第99条规定,比利时联邦内阁阁员最高上限为15人,约相等由法语党派及荷兰语党派阁员瓜分。虽然首相受豁免,但1979至2011年之间并无法语系人士出任比利时首相一职。每次内阁会议进行时均有同时双语传译。
关于内阁对联邦国会负责,存在着两个宪政惯例,即内阁负责制和部长个人负责制。阁员必要在比利时众议院议事堂上,为政府施政答辩。考虑政策前,内阁经常将众议院内联合政府的各执政党影响力,作为考虑因素。无一个政党,无论荷兰语系还是法语系,曾取得联邦国会绝对过半数议席。这令筹组联合政府的谈判工作往往变得漫长而困难(如2010-2011年和2019年-2020年的僵局)。
其后经过宪法改革,今后的联邦政府任期五年,会期将会与欧洲议会相同,下一次大选于2024年5月举办,与欧洲议会选举同时举行。
现届内阁名单
[编辑]筹组内阁
[编辑]每逢大选结束后,当届政府向比利时君主请辞,留守至下届政府就职为作。[1] 全程均是比利时历代宪政惯例: 联邦国会参众两院各议长,首先向比利时君主谘询。君主继续向各位政要会面,及后行使后备权力委任采风使,并授予为组阁铺路的任务。
采风使职责是探索任何组织联合政府的可行途经,并会唔社会及经济各界重量级人士,听取未来需要的施政。[1] 集整资料后,采风使向比利时君主汇报提名组阁使的人选。[1] 如果任何具争讼性论点阻止组阁,君主亦能再行使后备权力委任其他采风使或调停人,试图清除组阁谈判的死结。2007年7月5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曾委任前首相德阿纳为2007年普选时期的采风使。[2]惯例最终君主从组阁使的人选中,委任组阁使成为新首相。
组阁使唯一职责是筹组联合政府及其任届施政。以宪政惯例,组阁使若成功筹组内阁,比利时君主任命同一人为首相。[1]
按照比利时宪法第96条规定,比利时君主任命及解除内阁成员,但不论如何,宪法第88条亦规定任何皇室令状,必须会同首相副署之后生效。以宪政惯例,离任首相必须副署关于下一任首相的皇室任命状。其后,新首相副署关于前任首相请辞的皇室令,和副署新联邦政府阁员的皇室任命状。
当新政府阁员向比利时君主宣誓就职后,新政府即时草拟施政,由首相递交至众议院通过信任动议。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荷兰文) De vorming van een regerin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elgium.be
- ^ Jean-Luc Dehaene stapt in de ring als bemiddelaar. De Standaard. 2007-07-05 [2010-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9) (荷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