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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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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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生活在晚清时期、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内战时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都有著重大的改变。共产党政府在性别平等方面所做的努力遭到在历史上由男性主导的中国社会抵制,而且这种抵制也阻碍女性寻求在中国获得更大平等。20世纪妇女的法律和社会地位大大提高,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政策后的20世纪70年代[1]。
古代女性地位的变化,被认为与社会主要生产方式变迁可能有重大关联。在许多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记载中,女性因其在生产活动中的社会角色与分工,有与男性相差不多的地位。[2]
传统角色
[编辑]中国自古以来便以性别来划分职务,男性是社会的生产力,女性则是主理家务的人,这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一种分工模式[3]。在传统上是父系社会,认为男孩可以继承家业,又可从事农业生产,较女孩利于家族发展,因此当女婴过多时,有时会有杀害婴儿等情形发生。截至2012年,仅有13.2 %的女性能够拥有家庭决策权,相较于男性少4倍[4]。
受教育程度
[编辑]从教育水平来看,2009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大学本科和本科专业的女生人数首次超过男生。2012年,高等教育女大学生占51.4%。 总入学人数,而女性研究生占49%。 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女性大专和大学生共计1277万人,占总数的51.7%,增幅接近0.9%[5]。 以上数据,可以解释为女性的教育水平已得到改善并且女性在中国有更多机会接受适当的教育。
就业和工资
[编辑]在工作就业方面,2016年女性劳动参与率为63.3%,而男性为77.9%。 通过做同样的工作,女性比男性少赚35%。 中国的一些雇主否认因长期产假而不录用女性员工。 超过75%的女性认为她们因婚姻或分娩而被解雇。 据报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女性很少,只有17.5%的女性担任高级管理人员[6]。
根据招聘网站,在工资支付方面,女性的收入比男性低22%。性别工资差距在较高职位上扩大[7]。农村和城市妇女的性别工资差距存在差异。农村妇女的收入占男性收入的74%,而城市地区的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91%[8]。农村和城市地区所有行业的女性收入低于男性,不包括城市地区的农业,渔业和狩猎[8]。通过做类似工作,女性比男性的工资少35%[6]。
可以解释的是,中国女性在就业方面仍然存在局限性,即使他们具备技能,也会因为性别而被公司聘用。此外,中国的性别工资差距仍然存在,所有行业的女性收入都低于男性,不包括城市地区的农业相关产业。结合这些事实,妇女在就业和工资支付方面没有完全解放。
政治参与
[编辑]在政治参与方面,中国妇女在政治职位中的代表性较低[9]。仅农村地区的政治代表性和领导力有所提高[10]。正国级领导人宋庆龄、邓颖超,副国级领导人何香凝、李德全、康克清、江青等女性参与政治可能与其丈夫有关[11]。至今只有10位女性政治家是中央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仅有万绍芬、孙春兰、谌贻琴三位女性省委书记。 妇女在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拔中受到严重压制。 虽然现在女性受教育程度更高,但她们无法在政治领域中发挥所长[12]。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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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代理主席、第二届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理常务委员会代委员长、副委员长 |
邓颖超 | 第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李德全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康克清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孙春兰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
沈跃跃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第十二届全国妇联主席 |
苏辉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台盟主席 |
李斌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吴仪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
刘延东 |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第十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 |
彭珮云 | 国务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
婚姻和计划生育
[编辑]放松一孩政策后,妇女可能会面临公婆的压力[13],公婆可能会催促妇女生育。
中国政府在1950年推行的《婚姻法》,改变了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态度[14]。 20世纪80年代推行的《新婚姻法》,放宽了离婚和跨种族婚姻。
2003年,政府禁止已婚人士与任何第三方同居,并且规定男女应相互忠诚,互相尊重[14]。 在上述事实的支持下,可以得出结论,妇女有权利和自由决定自己的伴侣、安排自己的婚姻和选择离婚。
但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2007年发明的贬义词 - “剩女”在某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婚姻自由。“剩女”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2007年发明的贬义词,用来形容27岁或以上的未婚妇女[15]。“剩女”一词,是中国政府人口规划的其中一个工具[16]。然而,“剩女”,这个术语给女性施加了压力,因为不论父母、国家媒体和传媒似乎都在告诉女人们,单身是一个问题、“剩女”是一种耻辱[17],要求女性尽快结婚,摆脱这个标签。
性骚扰
[编辑]家庭暴力
[编辑]在重新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犯罪。但是,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报告指出,中国近25%的已婚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20][21],但据信有更多个案未报告。报告此类案件的妇女通常被警方、官员和法官建议回到他们的伴侣身边,以维持家庭和社会稳定[22]。大多数女性常常感到无助,因为法律制度有利于男性,在报告虐待男性时,女性总是受到官员、警察和法官试图抵制[20][21]。不仅外面的人试图阻止他们报案,而且家庭成员也试图阻止遭到丈夫殴打的妇女提出限制令[22]。根据调查结果,妇女无法在法律面前得到公平待遇。虽然自2005年以来家庭暴力被定义为犯罪,但未能保障妇女,她们在报案时仍然面临家人和外人的抵制。
妇女运动
[编辑]#米兔运动
[编辑]由于性骚扰案件非常严重和漏报,女性发起了#MeToo中国运动,后来被称为#米兔运动,因为在普通话中米兔的读音,类似于“Me Too”的发音,而采用米兔主要是为了规避审查[23]。这是第一次自发的民间运动,引发了关于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大规模讨论;它也引起了公众对女性权益的关注[24]。
女权五姐妹
[编辑]2015年3月国际三八妇女节前夕,五名中国女权主义活动人士因寻衅滋事控罪被拘捕:李婷婷(昵称:麦子)、韦婷婷、郑楚然(昵称:大兔)、武嵘嵘和王曼,亦被称为“女权五姐妹”[25]。她们呼吁反对家庭暴力,抗议中国社会中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还通过行为艺术为中国同性恋者争取权益。李婷婷和郑楚然分别入选“2015年BBC百大女性”[26]和“2016年BBC百大女性”[27]。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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