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喜式》,日本分为五畿七道,共有66个令制国及壹岐国、对马国两嶋,合计68国。根据各国的人口多寡、经济强弱等因素,68国分为由高到低的四个等级,其中有13个大国、35个上国、11个中国、9个下国,另又根据到京都的距离,将近畿以外的各令制国分为近国、中国、远国。日本在大化改新前,曾存在国造管理的“国”以及县主管理的“县”并存的局面。全面采用令制国制是大化改新中日本向唐朝学习行政制度的产物。律令制时代,朝廷在每个令制国设置国司进行管理。朝廷对令制国的控制随律令制的衰落而逐渐崩溃,管理令制国的国守等职也随之成为无实权的虚职。但令制国的划分法一直沿用到明治时代。令制国的存在随废藩置县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