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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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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民PMSM(1957年1月15日—2006年9月8日),已故香港警务人员,阶至总警司。妻子为总督察苏美薇。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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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民于16岁(1973年)时在一所玛利诺中学完成中四[1]后因一股当警察的冲动驱使他放弃了学业,加入第一届的警察少年训练学校,次年毕业,并以优异成绩完成香港中学会考课程[1]。他在香港仔警察训练学校时获得俗称“银鸡头”的“最佳结业学员”奖[1]。后来晋升督察时又获得“荣誉警棍奖暨施礼荣盾”[1]。冯建民于1974年至1979年的5年间,分别驻守过毒品调查科尖沙咀警区警察机动部队

不到21岁,就获提拔晋升为警长,并且出任少年警察训练学校教官。于1983年,升为督察,三年后升至总督察;于2003年,升为总警司,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主管。期间,坊间称他为“O记一哥”。上任后,冯建民对季炳雄案极为重视,并且派员跟踪同党吴振强。警队后凭吴振强与外界的电话联络,成功勾出季炳雄的行踪,最终成功缉获头号通缉犯季炳雄。此外,他亦成功在名为“火苗”的扫黄行动中,成功消灭了一个年赚逾亿,操纵近千名妓女的大型卖淫集团,风头一时无两。

冯建民曾经获得邀请到英国布林斯山英国警察训练及发展中心,在一个海外高级警务人员国际策略领袖课程中作专题演讲,讲解亚太区跨境罪行的情况。他亦曾接受布林斯山英国警察训练学校以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训练[1],是警队中极少数可以被保送到后者参与训练的警务人员[1]

2005年末,他被指在“Ba叔案”中收受贿款,被廉政公署调查,被警队暂止一切的职务,假后被调往总部支援课,负责内勤事务。2006年3月8日下午,他被发现半昏迷大埔汀角路一间村屋内,怀疑曾经企图自杀警察在现场发现有烧炭的痕迹,并且发现有药丸,但是没有遗书。冯建民被送往那打素医院,情况严重但无生命危险,警方将案为企图自杀案。2006年9月8日下午,冯建民在葵涌祖尧邨堕楼身亡,终年49岁。[2]于9月29日,在世界殡仪馆设灵。

获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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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香港警察长期服务奖章
  • (1999年)香港警察长期服务奖章加叙第一勋扣
  • (2003年)香港警察荣誉奖章
  • (2004年)香港警察长期服务奖章加叙第二勋扣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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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瑪利諾中學 30周年校慶特刊,第40頁,1996年. [2018-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明报即时新闻网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10-19.〔2006年9月8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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