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金山寺
外观
开江金山寺 | |
---|---|
四川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237 |
认定时间 | 2007年6月1日 |
开江金山寺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代。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2021年3月,开江金山寺被曝光该寺的僧人禁止游客烧非寺庙的香并因此与游客发生争执。随后开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表示已批评了涉事僧人[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有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342处),现予公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和省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所辖境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构想,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6月1日
- ^ 四川开江回应“金山寺僧人不准游客烧外香”:对涉事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022-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