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冠三
外观
谭冠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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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政治委员 | |
任期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 |
任期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 |
个人资料 | |
别名 | 谭才儒、谭年春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5年1月31日 大清湖南省衡州府耒阳县柘溪谭家村 |
逝世 | 1985年12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 | (80岁)
国籍 | 大清(1905-1911) 中华民国(1912-1928) 中华民国(1928-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85)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效命 | 中国共产党 |
军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
军衔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 |
参与战争 | 秋收起义 湘南起义 拉萨战役 中印边境战争 |
谭冠三(1905年1月31日—1985年12月6日),曾用名谭才儒、谭年春等,湖南耒阳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将军衔。
生平
[编辑]谭冠三1926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在湘南地区发动农民运动。1928年[1927年9月],参与发动秋收起义,后[1928年1月]又参加湘南起义。井冈山会师后,谭任红四军军需部文书。1930年调任红十二军一纵队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后又曾先后担任红34、36、25团政治委员。1934年,谭冠三随红一军团参加了长征。
抗战期间,初任抗日军政大学俱乐部主任、秘书科长等职,后调往冀中军区前线工作,任冀中军区暨八路军第三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冀中第一军分区兼七支队政治委员、冀中南进支队政治委员等职。
谭冠三历任抗大秘书科长,冀中军区政治部、三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冀中军区一分区政委兼七支队政委,冀中南进支队政委,冀中纵队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书记,豫皖苏八地委书记兼分区政委,军政委等职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中(杨成武)纵队政治部主任、晋察冀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书记、豫皖苏军区第八地委书记兼第八军分区政委。194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八军政治委员,受命进军西藏,任西藏军区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59年3月,指挥了拉萨战役。1962年,参与指挥了中印边境战争。
1966年,谭冠三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1978年,退任成都军区顾问。1985年12月6日病逝于成都[1]。
参考文献
[编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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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衔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
继任: 张国华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职务 | ||
新头衔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政治委员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
继任: 张经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 | ||
前任: 吴德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 1966年11月-197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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