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谭冠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谭冠三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政治委员
任期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个人资料
别名谭才儒、谭年春
性别
出生1905年1月31日
 大清湖南省衡州府耒阳县柘溪谭家村
逝世1985年12月6日(1985岁—12—06)(8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
国籍 大清(1905-1911)
 中华民国(1912-1928)
 中华民国(1928-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85)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效命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
参与战争秋收起义
湘南起义
拉萨战役
中印边境战争

谭冠三(1905年1月31日—1985年12月6日),曾用名谭才儒谭年春等,湖南耒阳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将军衔。

生平

[编辑]

谭冠三1926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在湘南地区发动农民运动。1928年[1927年9月],参与发动秋收起义,后[1928年1月]又参加湘南起义井冈山会师后,谭任红四军军需部文书。1930年调任红十二军一纵队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后又曾先后担任红34、36、25团政治委员。1934年,谭冠三随红一军团参加了长征

抗战期间,初任抗日军政大学俱乐部主任、秘书科长等职,后调往冀中军区前线工作,任冀中军区暨八路军第三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冀中第一军分区兼七支队政治委员、冀中南进支队政治委员等职。

谭冠三历任抗大秘书科长,冀中军区政治部、三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冀中军区一分区政委兼七支队政委,冀中南进支队政委,冀中纵队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书记,豫皖苏八地委书记兼分区政委,军政委等职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中(杨成武)纵队政治部主任、晋察冀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书记、豫皖苏军区第八地委书记兼第八军分区政委。194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八军政治委员,受命进军西藏,任西藏军区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59年3月,指挥了拉萨战役。1962年,参与指挥了中印边境战争

1966年,谭冠三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1978年,退任成都军区顾问。1985年12月6日病逝于成都[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谭冠三.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3-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新头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继任:
张国华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职务
新头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政治委员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继任:
张经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
前任:
吴德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
1966年11月-1978年
取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