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干
徐宗干(1796年—1866年),字伯桢,号树人,室名斯未信斋主人,江苏通州(今南通市)人,清朝官员。
生平
[编辑]徐宗干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考中庚辰科进士,道光元年(1821年)初仕署山东曲阜知县,后除武城、泰安知县,迁高唐知州,道光十七年(1837年)署临清直隶州,后迁济宁知州,道光二十一年署兖州府知府,隔年迁四川保宁知府,兼署川北道,后擢升福建汀漳龙道。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担任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其治理台湾期间,广建书院,兴办义学,整顿绿营班兵,变通船政,颇有治绩。咸丰三年(1853年)平凤山林恭起事,后遭巡抚王懿德弹劾,解任改派赴河南帮办剿匪。咸丰七年授浙江按察使,迁布政使。同治元年(1862年)升任福建巡抚,同年彰化戴潮春民变起事,命前署台湾镇曾玉明渡台,又奏简丁曰健为台湾道,平定民变。同治五年(1866年)卒于任内,谥“清惠”,入祀福建名宦祠。闽浙总督左宗棠、将军英桂称:“宗干循良着闻,居官廉惠得民,所至有声。”[1]
整顿台湾绿营班兵
[编辑]清道光18年(1838年)浙江道监察御史郭柏荫曾提到台湾绿营班兵“……渡台以后包娼窝赌、结党寻仇、讹索平民、挟制官长”,更由于清廷财政拮据,兵丁薪饷常不按时发放 ,且饷银常被将领侵吞导致士兵生活无著,只能另谋生计。所以福建通志的作者陈寿祺,认为台湾的营兵与奸民无异。道光咸丰年间任台湾府儒学训导的刘家谋曾言,台湾班兵除白昼劫夺财物掳掠妇女之外,更开妓馆、开鸦片烟渣馆、开当铺、设赌局诈财及放高利贷营生[2]。
道光28年农历四月十五日(1848年5月28日)徐宗干刚抵台湾而尚未接印之时,他就听闻郡城兵丁彼此械斗乘机抢劫,甚至大白天杀人如草芥,导致城厢之内路径不通,罢市闭门。徐宗干认为“台湾患不在盗贼,而在兵冗”,视将班兵管理好,台湾治理才能上轨道。徐宗干将台湾班兵换班内渡的期限由三年一换改五年一换,因应台湾营房倾倒甚多,故整修营房以消弭兵民杂居乱象。为治理漳泉兵械斗问题,规定非操演及有事之时,所有军备器械一律缴库。禁止汛兵勒索府城来往农商恶习,道光29年(1849年)6月徐宗干及总兵叶绍春在台南城门勒石示禁,“农商负较车牛往来,不许兵役勒索,特示”。 [2]
著作
[编辑]著有《斯未信斋文集》,编有《济州金石录》、《兵鉴》、《测海录》、《瀛洲校士录》等,辑《治台必告录》五卷授与丁曰健,为治台史的重要文献。其文纳于《治台必告录》。曾修咸丰《济宁直隶州志》。
相关条目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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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书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吴密察编,《台湾史小事典》,台北市,远流出版社,2000年。
- 《清史稿》卷四二六
- 《清史列传》卷四十九。
- 《台湾通史》卷三十二,页818。
- 《治台必告录》,《台湾文献丛刊》第十七种,民48.7。
- 引用
- ^ 黃啓書,《由孔廟淵源談徐宗幹對魯臺二地之文教貢獻》. 成大中文学报,第五十七期,2017年6月,页199-244. [2020-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1).
- ^ 2.0 2.1 李毓嵐,《徐宗幹對臺灣營務班兵之整頓(一八四八~一八五三)》. 台湾文献季刊52卷1期,2001年3月.
外部链接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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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一本 |
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 道光二十八年-咸丰三年 (1848年-1853年) |
继任: 瑞瑸(未到任) |
前任: 瑞瑸 |
福建巡抚 同治元年正月丙午-同治五年十一月丙寅 (1862年2月21日-1866年12月17日) |
继任: 李福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