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荃
外观
叶挺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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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信芳 |
出生 | 1918年9月9日 中华民国福建省霞浦县城东(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 |
逝世 | 1948年5月2日 中华民国福建省屏南县岩后村东坑山(今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双溪镇) | (29岁)
纪念建筑 | 霞浦县南峰山烈士陵园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叶挺荃(1918年9月9日—1948年5月2日),乳名阿通,字信芳,笔名叶未凋[1]、听芳、胜荒[2]等,福建霞浦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因城工部事件罹难后于1956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追认为革命烈士。[2]:64
生平
[编辑]1930年就读于福建省立霞浦初级中学(今霞浦第一中学)[3],1934年考入福州乌石山师范学校,毕业后承父业任教于霞浦。1945年辞教职前往福州寻求参加革命,1946年以正取文科第一名进入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任教。[2]:65-66
194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成为闽东城工部宣传部长。后回到霞浦参加地下党工作,翌年2月调任寿宁特派员。4月转入屏南县山区参加游击战,城工部事件发生后,被枪决于屏南县岩后村东坑山[4]:64-65。1956年城工部事件平反追为烈士,1967年遗骸迁回霞浦,葬于南峰山烈士陵园。[2]:74
家庭
[编辑]父亲是中华民国时期霞浦县立初级中学的教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霞浦县首届人大代表及主席团成员叶嘉亨,叔父是霞浦县著名诗人叶嘉贞[4]:84,妻子是张培菁。[2]
轶事
[编辑]- 1941年任长溪中心小学校长,某个周日时任县长刘子兆来校巡视,在不知道当天教师全体休息的情况下当众羞辱叶挺荃,叶挺荃遂辞职,在霞浦县立初级中学任教四年后即赴福州参加革命。[4]:26
- 在城工部事件发生,叶挺荃即将被枪毙之际,他将自己口袋里所有的钱掏出来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党费。”[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