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外观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软考”,亦称为“软件水平考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举办的一个全国性考试,主要面向计算机及软件行业专业人员开设。分为三个级别、二十余个科目。其中较著名的有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网络管理员、程序员等。早期此考试具有特殊性但目前已经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属于国家职称系统一环。
唯一保留的特殊性是这种考试既是职称资格考试同时还具水平考试性质,[1]所以维持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的制度,只要自认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考试通过可直接领取对应职称证书。[2]
资格简介
[编辑]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网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 | 信息服务 | |
---|---|---|---|---|---|
高级资格职称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 ||||
中级资格职称 | 软件评测师 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
网络工程师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 |
初级资格职称 | 程序员(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 | 网络管理员 |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 电子商务技术员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 信息处理技术员 网页制作员 |
国际互认
[编辑]中、日、韩 三国互认
中日IT考试标准相互认证
[编辑]-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与日本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中心分别受信息产业部和日本经济产业省委托,于2005年3月3日就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与日本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考试标准,再次签署了互认的协议。中国的程序员、软件设计师和系统分析师考试,早在2002年1月31日实现了中日互认,这次互认增加了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两个级别。
中国的考试级别 (考试大纲) |
日本的考试级别 (技能标准) |
---|---|
系统分析师 | 系统分析师 |
项目经理 | |
应用系统开发师 | |
软件设计师 | 软件开发师 |
网络工程师 | 网络工程师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数据库工程师 |
程序员 | 基本信息技术师 |
中韩IT考试标准相互认证
[编辑]- 在中国信息产业部和韩国信息与通信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国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与韩国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于2006年1月19日就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与韩国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考试标准,签署了相互认证的协议。
中国的考试级别 (考试大纲) |
韩国的考试级别 (技能标准) |
---|---|
软件设计师 | 信息处理工程师 |
程序员 | 信息处理产业工程师 |
报考对象及条件
[编辑]- 报名条件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 因此,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设学历与资历条件、年龄以及专业等限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选择合适的级别合适的资格进行报考。
- 注:每次考试个人只允许报考一种资格。
- 报考方式
- 符合《暂行规定》(即《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身份证明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各地的报名办法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考生相关报考费用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
- 考生报名方式主要分为:网上报名与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两种。
- 具体各地报名方式可参考软考官方网站 各地考试机构
- 注:报名时依据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的证件、护照、户口本等。
- 报考时间
- 报名时间: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
- 考试时间: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考试,个别科目一年只有一次考试。上半年考试在五月下旬,下半年考试在十一月上旬。
通过率情况
[编辑]各级别总平均合格率大约是25%,初级资格的合格率约40%,中级资格的合格率20-30%,高级资格的合格率约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