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歐敬祿
外观
歐敬祿(1925年-2015年),英國殖民地法官,1977年至1990年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按察司。歐敬祿1948年畢業於都柏林大學學院,翌年取得愛爾蘭執業大律師資格。1956年,他獲英國殖民地部聘用,派往肯雅擔任駐紮裁判司,其後於1962年調往香港出任裁判司、1970年升任地方法院法官、以及在1977年出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按察司。在高院按察司任內,歐敬祿參與審理過多宗重大案件,當中包括在1978年審理涉及《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如和馬惜珍兄弟的大型跨境販毒案件。然而,馬惜珍在案件開審前棄保潛逃,促使歐敬祿在當年9月向他發出拘捕令,一直到2015年6月馬惜珍在台灣逝世時,拘捕令仍然有效。此外,歐敬祿分別在1984年和1987年審結伊巴謙謀殺案和寶馬山雙屍案兩宗轟動一時的謀殺案件。由於寶馬山雙屍案的其中一名被告和一名控方污點證人未滿18歲,因此被歐敬祿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可是,兩人的監禁刑期隨著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而遲遲未能確定,結果兩人分別遲至主權移交後的1998年和2005年才獲當局確定刑期,事件更於2000年被改編名為《等候董建華發落》的紀實小說。歐敬祿在1990年從高院退休後返回北愛爾蘭過退休生活,但仍於1991年至1997年應邀出任直布羅陀上訴法院大法官,任內曾主審紐沃爾謀殺案案中主犯羅德里克·紐沃爾的引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