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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許明財 紫禁之巔 陳瑀希
2 金星娛樂 明星大暴走 鈦宇AHQ
3 Music Bank 高點育樂台 電競七年
4 臺北縣私立南強工商 校園SUPERMAN 徐瑋吟
5 高點電視台 愛玩客 電競九年
6 Taiwan open台灣電子競技公開賽 禎甄高興見到你 台北首都
7 青春全員集合 電競六年 新北金礦
8 2009台韓職業電競明星邀請賽 台北鷹 台南鳳凰
9 娛樂排排讚 大家來報喜 高雄海洋星
10 復興廣播電臺 電競龍

中職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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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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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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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職棒擴編為6隊

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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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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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

  • 1.若上、下半季冠軍為同一隊(年度勝率第一名)時,則由年度戰績的第二、三名進行季後挑戰賽,勝出者再與年度勝率第一名進行總冠軍賽,年度勝率第一名可享有一場保送勝。
  • 2.若年度勝率第一名非上下半季冠軍的隊伍,先由上、下半季冠軍進行季後挑戰賽,勝出者再與年度勝率第一名進行總冠軍賽。
  • 3.明星賽當周的例行賽賽程安排為周一至周三。[周一周二各一場、周三兩場]
  • 4.一軍明星賽休兵空檔從一天改為兩天
  • 5.開賽時間

週一~週五晚上6:35 週六下午1:55 週日:三四五十四個月為下午2:05 其餘月份為下午4:00 非週六日國定修補假日 下午5:05 周六日雙重賽補賽時間 第一場:2:05 第二場開賽時間:前一場結束時間+30分鐘

  • 6若上、下半季冠軍為同一隊,年度戰績的第二、三名戰績一樣,或上下半季季冠軍的年度戰績一樣。則進行加賽一場來決定季後賽的3場(總冠軍賽4場)主場優勢。
  • 7.把沒有排賽程的球場(羅東、花蓮、台東、嘉義縣)當做補賽的場地,一方面使當地居民可以就近觀賞職棒比賽,另一方面也可讓球場不會荒廢閒置。
  • 8.延賽規定,除了原本的雨勢,增加了強風賽程取消延賽的新條文,只要風勢或是沙塵暴超過一定級數,聯盟方面就可以開會商議延賽決定。

二軍

  • 1.每年例行賽場數每年循序漸進的增加3至5場,以增加球員比賽的經驗,五年後增加到85場。
  • 2.二軍例行賽安排為每周二至周六,明星賽周當周例行賽賽程安排為周二兩場(兩地開打)。
  • 3.二軍明星賽固定為七月第三個禮拜的星期四(隔天為預備日),若隔天不能進行改為二軍總冠軍賽後的時間進行。
  • 4.二軍明星賽的舉行場地為二軍例行賽使用的場地(新莊、桃園、桃園副、龍潭、新竹、洲際、台中、斗六、台南)、一軍沒使用的場地(羅東、花蓮、台東、嘉義縣)

和曾使用二軍的比賽場地(林口、澄清湖、屏東)一起抽選。

  • 5.二軍明星賽分組以四隊抽籤的方式來分組。 (抽籤方式:各隊從放入籤的桶子裡拿出一個籤,上面寫紅或白,兩個抽到一樣為同一隊。例: 猿->紅 獅->紅 象->白 犀->白)
  • 6.中華職棒二軍定名為「中職未來聯盟」(Cpbl Future League),若有企業冠名二軍賽則在前面冠上企業名

(例:如果是台鹽冠名 中文名稱為台鹽中職未來聯盟 英文名稱為 taiyen Cpbl Future League)。

  • 7.中華職棒二軍總冠軍賽定名為Taiwan Future Series(中文名稱為台灣未來聯盟冠軍賽)。
  • 8.二軍比賽轉播方式以網路直播進行。
  • 9.二軍的每年度開幕戰改成與一軍一樣的規定,由上一年度的總冠軍隊開幕戰當天的二場的指定場地與對手。(取消由聯盟安排二軍開幕戰及對戰組合的方式)

例:假設上一年度的總冠軍隊是桃猿二軍,該隊指定開幕戰在桃園副球場。開幕戰對手指定為義大二軍,則如下面表示。

個人簡單圖示 A:上一年度總冠軍

編號 週三 NO.1 犀-A NO.2 象-獅 球場 桃園副

  • 10.二軍比賽若遇到因雨或其他因素延賽而造成賽程消化問題時,則可安排一日雙重賽,雙重賽的第一場僅需打7局。
  • 11.各隊二軍安排該年度二軍主場時,不需要跟一軍球隊的屬地一樣,可安排一軍沒使用的場地(羅東、花蓮、台東、嘉義縣)。

例:lamigo球隊屬地在桃園,但在安排二軍主場時,不需跟一軍主場一樣全安排在桃園球場及桃園副球場。

明星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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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明星賽分組以球員南北的出生地分組依據,彰化溪湖鎮以北(含彰化溪湖鎮)的為紅隊,彰化溪湖鎮以南的為白隊。(如二軍球員有出現洋將以該洋將出生國家南北位置或抽籤決定)

總教練也以此規定來挑選。

  • 2.明星賽的先攻先守方於明星賽參賽名單發表記者會當天抽籤決定。(取消由前一年明星賽優勝隊擔任下一年明星賽主隊的規定)
  • 3.明星賽如果進行到5局過後因為雨天中止,該場比賽為正式成立。
  • 4.票選的球員名單以5月6日前有登錄在一軍的名單為主,但洋將(不論洋投洋打)在5月6日的名單前被註銷,該洋將取消票選資格。(但如果洋將在5月6日後被註銷 但被票選結果為先發時,

由其他未被票選為先發的球員中遞補。)

  • 5.增設優秀選手獎,獎金3萬元。(紅白兩隊各兩位,共四位。)
  • 6.增設球員投票機制,可以選同隊的球員,但上限為4個。加權為1
  • 7.新增明星賽的遞補球員方式

若獲選參加明星賽的球員,本身因為受傷、或單純個人無參賽意願時,會由其他球員遞補參賽。其中由球迷投票產生的先發10人中,若有球員無法參賽, 一般會由第2高票的球員遞補。但如果該守位出現先發和推薦無法出賽的情況,由該隊教練團再另外遴選其他球員遞補。

  • 8.明星賽地點由球迷票選決定(取消由職棒六年由聯盟決定明星賽舉辦地點的規定)
  • 9.明星賽選手登錄選手人數部分,從25人增為28人。

季後賽與總冠軍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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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季後賽選手登錄部分,季後賽在賽前五天登錄,總冠軍賽為前四天登錄,最終登錄名單將由聯盟公布。
  • 2.季後賽主場從2-2-1採成2-1-2的形式,總冠軍賽主場分布依舊維持2-3-2。
  • 3.總冠軍賽的參賽隊伍在場地的安排,球隊固定的根據地在總冠軍賽最多只能排2場。另三場必須從未排過和舉辦總冠軍賽場次少的場地挑出,但

會以兩隊所挑的球場的距離為優先考量。(季後賽不適用此項規定) 例:假設本季是總冠軍賽兩隊是統一和桃猿,統一有四場主場優勢。統一前兩場擺台南,桃猿在45兩場排桃園。那第三場以離桃園球場的距離近的新莊或 新竹為第三場的場地,同樣的第67這兩場以離台南球場的距離近的球場來安排這兩場的主場。

  • 4.如果是總冠軍賽的參賽球隊有一方是年度第一和上、下半季冠軍為同一隊而有一場保送勝,總冠軍賽主場變成2-2-2時,由年度第一和上、下半季冠軍

的那隊安排前兩場主場的場地,另一方安排中間兩場的主場場地。另兩場場地由兩隊協商後指定。 例:假設總冠軍賽兩隊是義大和桃猿,義大有年度第一和上、下半季冠軍而有一場保送勝。義大前兩場擺澄清湖和洲際,桃猿在34兩場排桃園。第56這兩場以 兩隊協商來指定這兩場的主場是使用哪個球場。

  • 5.若有球隊的總教練未出席該年度總冠軍賽的賽後記者會,處罰款一萬元以外,禁賽4場。

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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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廢除尼洛條款
  • 2.原本是規定登錄於一軍出賽名單內之球員最低薪資最低七萬元,改為只要是該隊球員,不論一二軍,最低薪資一律都是8萬元。
  • 3.對出賽未滿3年的球員新增鳥權資格和早鳥權資格這兩種特權,鳥權資格是待在同隊或合約年限2年或2年以上,早鳥權資格是待在同隊或合約年限為1年半,都可在球員交易中轉移與

保有此權利,球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用,但如果該球員使用後在合約年限期間內遭釋出(包含放入讓渡名單後無球隊吸收),資格即喪失。

  • 4.二軍的自主與自行培訓選手最多為7位
  • 5.二軍自主培訓選手轉為正式球員的合約的截止時間從球季開幕日改為4月30日。
  • 6.一軍球員下二軍,要待二軍滿5天才可回一軍。
  • 7.現行制度球季中使用球員只能依據球團季初所提名單來去做球員變更的規則,改為選秀落選的、季末釋出的這兩類球員可以在季中登錄。
  • 8.該球員在二軍如果為傷兵必須進入傷兵名單,且在進入傷兵名單的期間不能在二軍出賽。(1.若該球團並未放進傷兵名單或隱匿,則罰該球團30萬元。2.若該球團刻意讓該位進入

傷兵名單的球員出賽,則罰該球團15萬元以外,該隊二軍總教練禁賽4場。)

  • 9.一二軍傷兵名單則以分為7天傷兵名單、15天傷兵名單、30天傷兵名單與60天傷兵名單4種。
  • 10.每年球季後,只要該球員一軍出賽打者未滿30場,投手未滿12場(一軍未出賽紀錄的球員也算在裡面),其他球隊有權可以挑走。但必須補償原球團該球員新約中半年的薪水。(保障原球團權利)
  • 11.若該球員以前是代訓球員的身分,出國前沒跟挑選該球員的母隊簽任何合約(例:王溢正),將以抽籤決定該球員歸屬於哪球隊。

(籤的總數量以前一年球季四隊全年度的勝場數相加後的總數來作為籤的總數量 而各隊所擁有的籤以各隊的勝場數為準) [2012年全年度勝場數:獅-71猿-66象-60牛-38 四隊的全年度的勝場數相加的總數:235]

  • 12.若該球員覺得待在原母隊二軍卻沒有上一軍表現的機會(如:余賢明),向球隊尋求交易或釋出,原母隊不同意而使該球員使用任意引退時,該球團將處以罰款12萬新台幣及

沒收當年選秀會前三輪選秀權利。

  • 13.新增「自由契約」,是球團主動向球員解約,球員與他隊簽約,不須原隊同意。
  • 14.新增「資格停止選手」則是拒絕球員交換而使得資格上受到限制的選手。
  • 15.只要有滿1.5年年資的二軍選手,可以自行向原母隊要求轉隊交易。若原母隊不同意該球員要求時,該球團將處以沒收當年選秀會前三輪選秀權利。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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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佳十人獎遴選標準,投手必須至少達到 100 局的投球局數;捕手必須在該守備位置出賽達 50 場以上,並且打席數達 230 以上;指定打擊部份則必須就指定打擊打席數達 155 個

打席數以上;其他守備位置則是至少在該守備位置出賽達 55 場以上(外野手部分不分左、中、右,均合併計算),並且打席數達 300 以上;符合上述規定者,才能夠達到遴選的標準。

  • 2.旅外球員回中職被遴選新人王標準更改為沒有日韓職棒一軍,或美國職棒小聯盟1A(含)以上出賽紀錄者。
  • 3.若有個人獎項(如:打擊王)有兩位或以上的成績是一樣的,以並列論。

選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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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季中選秀改用抽籤方式決定選秀順位
  • 2.每年前三輪的新秀球員最低簽約金定為200萬、最低薪資8萬、必須至少簽三年。
  • 3.「選手交易辦法」中,交易方式除了「1位或多位選手」、「金錢交易」、「未來1年內之新人選秀權第1輪及第2輪順位」等3種,新增該次選秀裡新秀球員的議約權可當作交易籌碼。但

如果聯盟會長認為交易明顯圖利某方或影響另一方競爭力,就會提出交易反駁外,須重提交易名單。

  • 4.若出現該球團在選秀會中的選到的球員,該球團未簽約或自動宣布放棄網羅該名球員(例:2012年舉辦的職棒24年新人選秀會lamigo的黃宗龍)。其他隊伍可以網羅,但該球員必須在二軍

達到一個規定標準才可在該年度上一軍出賽 (投手:出賽7場 15局 打者:出賽9場 20個打席)

  • 5.若新秀球員在該合約走完第一年時若被球隊選為交易他隊球員的對象時(例:李居冠),並須經過該球員同意。

新增球隊選秀(expansion d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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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新球團以外的須在每次舉行此選秀的前十天交上一份26人保護名單
  • 2.舉行此選秀的當天,新球隊最多可以進行七輪的選秀權。補償條款的部分,在第一輪指名中,球團需付給原球團20萬元的讓渡金,第二輪則是10萬元,而第三輪後為7.5萬元的讓渡金。
  • 3.名列這份28人保護名單的球員,新球隊不能動。
  • 4.若有兩支新球隊(或以上)時,每一輪的新球隊不能從同一隊挑走一名以上的球員。
  • 5.保護名單可含二軍的自行培訓的球員,但最多只能2位。

自由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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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軍出賽年資5年不需球團同意即可行使自由球員資格(而放入讓渡名單後無球隊吸收的球員也可適用)。年資自2003年起計算,每年登錄於一軍125天可取得一年年資。第一次成為自由

球員後,往後只要每次年資滿三年,即可再申請成為自由球員,具有自由球員資格而未提出申請者,往後每年都可提出成為自由球員的申請。補償條款:

(1)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200%的補償金。 (2)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150%的補償金並且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母隊。 (3)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100%的補償金並且母隊可從球隊A選擇一位非保護球員名單內的球員。

(但是球團保護選手的名單發表後7日之內一定要指定選手,7日以後則只能現金交易。)

  • 2.每年自由球員的名單,聯盟將於例行賽結束後三日內公布名單。選手於名單公布後7日內須宣布行使。
  • 3.球團保護選手的名單最多為28人,下限為25人。由聯盟公布各隊所提出來的保護選手的名單。
  • 4.球員的年資計算包含二軍。(二軍年資計算:只要二軍出賽20場或登錄於二軍50天可取得一年年資。)
  • 5.聯盟在公布該年度取得自由球員的資格名單前,以任何公開的方式招攬或暗示某個球員即將入隊,違反者將受到以下可能的罰款。(招募的球員處以禁賽3場、禁止被招募的球員入隊

、沒收年度選秀的前兩輪選秀權、罰款12萬新台幣。)

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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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未來任意引退的球員,60日內不得提出復籍之申請。
  • 2.任意引退球員需經由該球員的原母隊遞交復籍申請書給中華職棒聯盟會長決定,方可申請復籍。
  • 3.該球員復籍後,可自由接洽球隊。

亞洲冬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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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冬季聯盟使用以中南部(台中、洲際、斗六、嘉義市、嘉義縣、台南、澄清湖、屏東)為主
  • 2.台灣轉播電視部分由緯來,廣播部分由漢聲共同負責轉播。並開放國外媒體轉播(日本由J SPORTS、FOXSPORTS JAPAN爭奪轉播權

南韓由MBC-Sports、KBSN、SBS-ESPN、XTM四家南韓有線電視台及spotv和Naver兩家網路的媒體進行爭奪轉播權)。

  • 3.預賽戰績計算方式:單場獲勝方3分、敗者0分、和局1分。預賽總積分前兩名晉級總冠軍賽。[若有兩隊積分相同則比對戰結果]

球場場地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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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聯盟應在每年職棒球季結束後,請來MLB球場場地保養專業人士進行職棒場地大檢核(為期半個月)
  • 2.項目包括:排水系統、環境衛生整潔、球員休息室設備、動線規劃、球場設施、損耗品的維修與維護等。
  • 3.分為三評等:優良、普通、加強
  • 4.該球場若得到加強的評等,將扣除下個球季安排於該球場賽事的5場,若得到優良的球場,將多得到聯盟下年度安排該球場賽事5場。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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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排下個年度賽程

1在當年9月底到10月初,聯盟必須聯絡各個球場的管理員,確認下個年度有哪些時段被借走無法安排職棒(一二軍)的賽程。 2在整理出各個球場哪些時段被借走無法安排職棒(一二軍)的賽程後,各球團將主場安排場次排定並寄到聯盟。(該時程最晚10月底前完成) 3各球團將主場安排場次排定並寄到聯盟後,由聯盟統一對外公布各隊在各球場安排主場的場次 4最慢一月底到二月初公布最終版賽程。

  • 2.運動產業發展獎勵條例的企業對投資或贊助可得到17%的抵稅額金額無上限的部分,抵稅額改為28%。
  • 3.轉播權利金各隊一開始都拿4300萬,最後以該隊整年例賽的平均收視率來決定,若比單隊的轉播收視率0.45高,每上升0.1%,緯來和愛爾達就加發2萬元獎金。(緯來1愛爾達1)

如果4隊整體收視率比1.2高,緯來和愛爾達就加發80萬元獎金。(緯來40愛爾達40),並取消單隊轉播收視率的懲罰條款。

  • 4.改回以往賽務部對裁判懲處的內容公布在官網的方式。
  • 5.新加入中職的球團先在二軍打一年,隔年升一軍。
  • 6.聯盟官方推出復古日,當天出賽球隊穿著球隊以前穿過的球衣,若當年有五隊或六隊時,該隊當天比賽隊伍其中之一有成立未滿4年的新球隊,則只需要成立滿4年的球隊換穿。

(義大可以穿興農和俊國時期的球衣,lamigo可以穿la new時期的球衣。)實施期間為由聯盟指定並公布。

  • 7.可與國高中至大學談建教合作,不僅可減少球員外流亦可掌握其近況。
  • 8.WBC等級的大賽無論組訓或是對外聯絡窗口都是中職,不再以中華棒協為主。
  • 9.若該年中職有舉辦亞職大賽,緯來為台灣電視部分轉播單位,出人力、機器設備、畫面訊號、SNG車等。台灣廣播部分由漢聲擔任。其餘想轉播亞職大賽台灣的電視台則必須

跟負責的轉播單位合作轉播但只能用台灣電視部分轉播單位所提供的畫面訊號,不准自行派人力和機器設備。 (日本由J SPORTS、FOXSPORTS JAPAN以外再由日職聯盟從日本電視台、朝日電視台、TBS與東京電視台挑選2家進行轉播權 南韓由韓職聯盟MBC-Sports、KBSN、SBS-ESPN、XTM四家南韓有線電視台及spotv和Naver兩家網路的媒體挑選1~2家轉播權)。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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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民族
這個用戶屬於中華民族
中華民國國旗這位用戶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個用戶现在或曾经居住於新北市
這個用戶是男性
這個用戶的星座是白羊座
O這個用戶是O型血
Bandera heterosexual.PNG
這個用戶自認是異性戀

思想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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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
萬歲
這個用戶深愛正體中文
ANTI
台媒亂
該用戶痛恨臺灣媒體亂象


歷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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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載金城這個用戶喜歡台灣歷史,特別是清治時期
中華商場這個用戶喜歡臺灣歷史,特別是戰後時期
該用戶對中華民國史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