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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蒙古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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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蒙古帝国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2008年5月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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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帝国世界歷史上才是最大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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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one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21:06 (UTC)[回复]

我也很期待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在没有明确结果之前,先将文本中的“最”改为“最”。。。“之一”。—rogerius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9:01 (UTC)[回复]

金氏世界紀錄中的最大帝國則是西方國家普遍認定的大英帝國具有爭議是該政權實際為王國(kingdom)並非帝國(empire),且必須無視其殖民地內陸統治權爭議下才能達到官方所號稱領土超過34萬平方公里(大英帝國宣稱對加拿大北極圈內、澳大利亞內陸和南極洲的土地擁有主權),英國維基也是人編的,又跟金氏世紀錄不攏,同時漠視爭議內陸,俄國也是之後才征服西伯利亞,蒙古可沒畫為己有--Stvn2567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0:32 (UTC)[回复]

請問是誰能證明蒙古帝國是傳承自匈奴的?中國北方的民族一直都沒有穩定的傳承吧!一個十三世紀的蒙古就能代表匈奴?這個條目中的年表本身就有問題吧!蒙古不過是從成吉思汗以後才有的概念。—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4.45.225.41對話)於2017年9月3日 (日) 16:14 (UTC)加入。[回复]

条目提到蒙古帝国是历史上最大的帝国与国家,但实际上参考来源上的数据有误。根据中文维基([1])和英文维基([2])的资料,以及吉尼斯官方网站词条:“最大的帝国(绝对)”,大英帝国才是世界上最大的帝国。这一看法得到国际社会公认以及权威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认可。英帝国是英国管理所有领土、殖民地、自治领、保护国、托管国,虽然各殖民地、自治领享有相当权力的自治,但军事、外交大权完全由英国政府统一管理。

蒙古帝国自从1259年蒙哥去世之后就分裂,分裂成各自为政的几个政府,互相之间征战不休,并未有统一的管理。已经不能算作一个国家,而是几个国家。且,蒙哥汗在位时期,帝国领土完全无法和英帝国全盛时期比。

大蒙古国分裂成几个国家后,即使将领土面积全拼凑,也无法和大英帝国比。网上流传的所谓3500万平方公里甚至4500万平方公里等数据,完全没有权威性。盖全亚洲土地面积也不过4400万平方公里而已。--Captainnemo114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7:27 (UTC)[回复]

关于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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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一个说法,蒙古人攻打欧洲时,把患鼠疫的人的尸体抛入城中,是鼠疫开始了在欧洲的传播,这是真的吗?如果是可以算在负面影响力吧。--Smartneddy (Talk)塔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 06:45 2005年5月26日 (UTC)

我以前也似乎听过。让我来查查,加进去。谢谢。--蒙人 17:33 2005年6月1日 (UTC)

如果說蒙古人的元朝是中國的朝代,我們是呼應該奉瓦剌、韃靼為正塑

瓦剌、韃靼时期早已去国号,不认为自己是“大元”了。--Wengier 14:49 2005年7月28日 (UTC)

中央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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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汗國”是自創的名辭?還是歷史學家或當時的元朝自稱?查了google,絕大部分都是“中央”、“汗國”分開寫的,個人認為還是用“元帝國”比較合適。

“現在中國的其他曾經屬於蒙古帝國的地區,包括內蒙古、新疆等,是在清朝時併入中國的。蒙古族也是在那個時期成為中華民族之一。”這句話也明顯有錯誤,中華民族最早是袁世凱提出,孫中山在中華民國初年提倡的(參見中華民族條目),蒙古族在清朝時根本沒有成為中華民族。Sangye 15:55 2006年4月17日 (UTC)

是否需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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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自称大蒙古国和大韩民国类似?—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29日 (日) 06:50 (UTC)[回复]

应该不需要,因为蒙古帝国和大蒙古国并非同一个概念。大蒙古国是成吉思汗时期建立的统一的蒙古国家所用的国号,在忽必烈自立汗位后就已经分裂而实际上不复存在。不久后忽必烈将其统治区域的国号定为大元(即元帝国),正式弃用了大蒙古国这个国号(而分裂出的其它蒙古汗国也不以此国号作为国名)。而蒙古帝国则是历史学家对已分裂但继承原大蒙古国的蒙古各汗国(即大元帝国和四大汗国)的统称,以反映整个蒙古统治的区域。维基的其它语言版本在反映这个概念时也都是用的“蒙古帝国”(Mongol Empire)这个名称。--Wengier留言2007年7月29日 (日) 17:37 (UTC)[回复]

蒙古帝国的灭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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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蒙古帝国的灭亡时间,似存在一些不同说法。到底是1368年?或者1405年?又或者其它年份?

其中,1368年说的主要依据是作为蒙古帝国的中心部分的元朝亡于1368年,而此时四大汗国中的窩闊台汗國和伊兒汗國早已灭亡、察合台汗國也于次年(1369年)灭亡。因此四大汗国只剩下了金帐汗国(灭亡于16世纪)和其它一些分裂出来的小汗国。

1405年说的主要依据似乎是那年帖木兒去世?或者是其它原因?

欢迎进行讨论。--207.112.55.33 (留言) 2008年1月12日 (六) 07:30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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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后修订版本
移动结束—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5月9日 (五) 03:06 (UTC)[回复]

到底是谁改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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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按出虎国”“大白高国”之类的,有更广为人知的通称为什么不用?还是说为了显示你大蒙古国多伟大,所以对其他政权用贬称?而且有些地方写的太详细了,打了多少个城,每个城杀了多少人都写出来,实在是有耀武扬威之嫌。 君忆阑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9:02 (UTC)君忆阑[回复]

支持,應該使用中文中的常用名稱,而不是使用一些標新立異的名稱。--65.92.110.76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22:52 (UTC)[回复]
大概都是同一個人加入的:[3][4]。--Mewaqua留言2014年3月9日 (日) 09:59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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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蒙古帝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20日 (四) 05:51 (UTC)[回复]

关于有人对条目进行破坏性编辑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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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蒙古最大疆域版圖,有编辑者进行了编辑战。IP地址 124.217.189.76和‎ 219.76.24.201的用戶反复修改成与引用文献不符的錯誤數據,同時還修改了大英帝國詞條里的「最大疆域面積」,將其變為第三大版圖的帝國,請管理員注意一下。--Kof2102966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05:23 (UTC)[回复]

条目中八思巴文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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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与蒙古史有关内容如成吉思汗、蒙古帝国等添加八思巴文字,因其为死文字,有没有懂的可以验证其准确与否--201.71.0.220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08:02 (UTC)[回复]

蒙古帝国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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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既然命名为“蒙古帝国”,自然应该以蒙古帝国(1206年-1368年)的历史作为主体在条目中讲述。至于1368年后的蒙古历史,已有北元鞑靼 (蒙古)等单独条目,它们虽然均可以算作大蒙古国的延续,但是类似辽朝条目,虽然在条目内有“西遼續國”、“东辽余绪”等段落,但是西辽东辽等(亦可以视为大辽的延续)均有自己单独的条目,而这些内容即使在辽朝条目中存在讲述的文字亦并非辽朝条目本身的重点。与此类似,1368年后的蒙古历史可以在本条目的段落中大概讲述并链接到北元鞑靼 (蒙古)等条目,但是这些内容应非本条目的重点。--Wengier留言2023年10月12日 (四) 03:41 (UTC)[回复]

观点不成立,西辽并非契丹直系,统治范围也和辽大相径庭,历史上公认的是蒙古从成吉思汗到林丹汗国号均相同,且大蒙古国初创到元朝灭亡后核心也均为蒙古草原,蒙古人自己编著的史书也视为一体。所谓的“鞑靼”仅为明朝所称。蒙古人将四十四万户视为整个大蒙古的一部分,除也先外也均是黄金家族成员。所谓的“蒙古帝国”就是西欧对大蒙古国的俗称而已,起至年代也有多种说法(1260/1271/1368),根本不能分拆。1260年忽必烈一系登基后根本不存在统一的帝国,各汗国仅靠口头上的亲属关系进行往来,说是1368年截止也仅仅是一家之言,之后的元顺帝父子还实实在在的统治大部分没有被其他民族同化的蒙古人,为何要将失去中国领地作为大蒙古国灭亡的界限?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的几十年间版图同样仅包括蒙古高原,并无什么不同--205.134.180.173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11:35 (UTC)[回复]
南明呢?东罗马帝国呢?南明可以说是明朝的直系和延续,而南明的首都就是明朝建立时原本的首都。东罗马帝国亦可以说是罗马帝国在东部的直系和延续,罗马帝国从330年开始就将首都设在东部,东罗马帝国(亦称拜占庭帝国)延续了这样的做法。但是明朝罗马帝国条目并未将南明、东罗马帝国的内容当作条目的重心(虽然文中有所提及),虽然它们的国号毫无疑问均相同,而当年的明朝人、罗马人也将它们视为一体。但是史学界并没有完全依照这种划分方式。虽然本人能理解阁下所述,但即使如此阁下的说法也仅为一家之言,而史学界等的认知亦非常重要。--Wengier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16:57 (UTC)[回复]
综上所述,即使是中外史学界对其年代也有分歧,目前的状态最为妥当,1368年元朝北撤后和其他国家的情况完全不同,仅仅是丢失了其征服的外国领土而已,皇帝都没有变,从成吉思汗建国后开始扩张,蒙古每年的版图都不一样,如强行截断那还属大蒙古国的四十四万户蒙古算什么,所谓“蒙古帝国”不就是对“大蒙古国”的俗称,就像清朝是大清国的俗称一样?--205.134.180.173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0:58 (UTC)[回复]
阁下的说法和角度我自己并非不能理解,所以我对目前的大体状态并非完全反对。不过在此亦提供另一种说法供阁下参考。1260年后忽必烈一系登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内战,于14世纪初蒙古帝国(包含元朝和四大汗国)通过协议重新获得了至少名义上的统一(元成宗时期),所以此时蒙古帝国至少名义上可以算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由元朝皇帝兼任名义上的蒙古帝国大汗,四大汗国继续向大汗(元朝皇帝)表示名义上的臣服(如进贡等)。这种形式上的统一持续了几十年,直到1368年元朝灭亡或者说元廷北撤时终于与其它(仍然存在的)蒙古汗国完全失去了形式上的联系,至此蒙古帝国正式彻底解体(连名义上的统一都不再存在)。此时所谓北元/四十四万户蒙古只是解体后的原蒙古帝国残存的一部而已,与其它仍存在的蒙古汗国并没有(乃至名义上的)隶属关系,所以1368年后蒙古帝国作为整体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原蒙古帝国解体后的几个已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残存政权,其中包括统治蒙古故地的四十四万户蒙古或北元政权,以及察合台汗国、钦察汗国等的残余政权。而这些并存的政权已不再是一个国家,连名义上都不能算。其实这种说法亦有一定道理,考虑到蒙古各汗国的整体性,观察角度不同而已。特别是四大汗国原本为蒙古帝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忽略不计(蒙古帝国不光是元朝部分)。--Wengier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11 (UTC)[回复]

中国中心主义观点需要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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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存在大量中国中心主义的内容,将大蒙古国与元朝混淆,忽必烈建立元朝之前的蒙古和中国制度完全不同,且帝王只有汗号或名字,参考资料来源中大部分也均用公元纪年而不是太祖xx年,当时的蒙古人用干支和生肖纪年(蒙鞑备录),现代的著作大多也仅用公元,不能添加历史上不存在的东西造成混乱。维基百科作为百科全书应该避免中国中心主义的用法,而且注释除一处存在南宋年号纪年外均使用公元纪年。 @Wengier--Eupakistani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3:36 (UTC)[回复]

从本人的角度来说自然同意以上内容。而上述中国中心主义内容为用户A1472583698025所加回,希望阁下与此用户就此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本人之前将条目暂时回退至稳定版本就是希望阁下能与A1472583698025达成共识,以避免编辑战。—-Wengier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4:30 (UTC)[回复]
《元史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大都路,唐幽州范陽郡。遼改燕京。金遷都,為大興府。元太祖十年,克燕,初為燕京路,總管大興府。太宗七年,置版籍。世祖至元元年,中書省臣言:「開平府闕庭所在,加號上都,燕京分立省部,亦乞正名。」遂改中都,其大興府仍舊。四年,始於中都之東北置今城而遷都焉。
固安州,下。唐仍隋舊為固安縣,隸幽州。宋隸涿水郡。金隸涿州。元憲宗九年,隸霸州,又改隸大興府。中統四年,升固安州。
涿州,下。唐范陽縣,復改涿州。宋因之。元太宗八年,為涿州路。中統四年,復為涿州。領二縣:范陽,下。倚郭。房山。下。金奉先縣,至元二十七年,改今名。
所以這不就有元太祖X年、元太宗X年的用法了--A1472583698025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6:38 (UTC)[回复]
以元史的《地理志》为准属大错特错,元史地理志明显是介绍中国的历史地理沿革,当然站在中国(明朝)的立场。元史纪录帝王的内容存在于本纪之中而非细枝末节的地理志。元朝忽必烈建国之前均用干支纪年,这是事实。
岁甲子,帝大会于帖麦该川,议伐乃蛮。
歲乙丑,帝征西夏,拔力吉里寨,經落思城,大掠人民及其橐駝而還。
后面的内容
元年丙寅,帝大會諸王羣臣,建九游白旗,即皇帝位於斡難河之源。諸王羣臣共上尊號曰成吉思皇帝。是歲實金泰和之六年也。
帝既即位,遂發兵復征乃蠻。時卜(魯欲)〔欲魯〕罕獵於兀魯塔山,擒之以歸。太陽罕子屈出律罕與脫脫奔也兒的石河上。
帝始議伐金。初,金殺帝宗親咸補海罕,帝欲復讐。會金降俘等具言金主璟肆行暴虐,帝乃定議致討,然未敢輕動也。
二年丁卯秋,再征西夏,克斡羅孩城。
也仅用元年、二年,而非你所称所谓“元太祖xx年”,如果用帝王时代纪年应是成吉思汗xx年、成吉思皇帝xx年、蒙哥汗xx年 等而非忽必烈所加汉式称呼。蒙古四汗不仅是元朝追尊的皇帝,也是四大汗国的大汗和领袖,介绍蒙古帝国就应该站在世界历史的角度而非以中国中心的元朝立场来解释,忽必烈建国元朝时其他汗国也反对他的汉化主张,即使是现代中国的历史资料也把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视作世界史,参考资料绝大多数仅用公元纪年,而非所谓“元太祖xx年”--Eupakistani留言2023年10月30日 (一) 09:49 (UTC)[回复]
想吐個槽
在漢武帝之前用的是帝王紀年,例如周武王元年、周赧王五十九年、秦昭襄王五十二年、秦王政元年、秦始皇二十六年、漢高帝五年、漢文帝前元元年
這些都是後世所稱,當世也是使用元年、二年來紀年,所以使用正史已經使用的元太祖xx年這有什麼問題?
而且GOOGLE一下現代中國的歷史文獻明明有很多用元太祖xx年、元太宗xx年--A1472583698025留言2023年10月30日 (一) 12:34 (UTC)[回复]
说到元朝国号,忽必烈当年颁布的《建国号诏》中说得很清楚,“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汉语国号就是大元,常简称为元。汉语国号与蒙古语国号不同,汉语国号中大元绝非简称,而是全称。--Wengier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16:10 (UTC)[回复]
1.曹永年的那段意思是蒙文國號全名是「大元大蒙古國」,漢文國號「大元」相對於蒙文國號的確是簡稱。
2.覺得原文文章有問題稍作修改是沒問題,但為啥要連引用的原文都要改?別人的原文就那樣寫的,改了怎麼知道條目內容是不是出錯?-A1472583698025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18:43 (UTC)[回复]
曹永年文章中出现的话,或许是可以如此理解,但这完全只是“相对于”蒙文国号而言的。而从汉文国号本身而言,从官方角度来说“大元”就是全称,而并非从其它语言中的简称,因为《建国号诏》本身就是建立的汉文国号。当然我也同意上面所述当覺得引用的原文文章有問題可在条目中稍作修改,但不必修改引用的原文。毕竟亦可以轻易找到其它文章指出汉文国号中“大元”就是全称,简称“元”。--Wengier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19:13 (UTC)[回复]
不应该将囊括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与忽必烈在中国建立的元朝混淆,这才是去除中国中心主义的意义,至于元朝叫元或大元的情况都有,鲁迅就指出把成吉思汗当成“我们最阔气的时代”是非常可笑的,毛泽东也说过俄罗斯和中国当时都是被成吉思汗征服奴役的,这应该没有什么争议,有人偏偏用元史作为依据,殊不知元史明确记载了忽必烈才是元朝建立者,朱元璋历代帝王庙也把忽必烈当作元朝开国皇帝而不是成吉思汗--Eupakistani留言2023年12月4日 (一) 11:19 (UTC)[回复]
是的,囊括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与忽必烈在中国建立的元朝是不一样的,严格意义上的元朝是指1271年至1368年的时期。不过我亦不完全反对中文中存在“元太祖”这样的所谓“习惯”称呼,这毕竟是元世祖忽必烈当年自己追尊的谥号(虽然我自己并不会在条目中这样写,但其他人这样在中文中这样写我也不便全然反对)。当然这种谥号仅仅是追尊而已,不代表成吉思汗等蒙古帝国大汗是真正意义上的元朝皇帝,这点应无疑义。--Wengier留言2023年12月6日 (三) 01:40 (UTC)[回复]
蒙古帝国不是中国历史王朝,这和你说的周朝等完全不同,国际公认它属于世界史,1206-1260年间只有成吉思汗或成吉思皇帝,没有什么元太祖,元朝不等于蒙古帝国,蒙古帝国包括东欧和中东地区,也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与包括清朝在内的中国历史王朝不同,这是历史上公认的,你不能因为大英国统治过香港就把大英帝国算作中国历史朝代--Eupakistani留言2023年12月4日 (一) 11:10 (UTC)[回复]

蒙古帝国作为世界性帝国包括元朝和四大汗国。四大汗国(及其残余政权)为蒙古帝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元朝(及其残余政权)并列,决不能忽略不计。1368年以后元朝残余政权与四大汗国残余政权连乃至名义上的从属关系都不存在,根本就是并列关系,需一并列出。--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1:42 (UTC)[回复]

1.條目本身是在講「大蒙古國」政權本身,如果你說四大汗國殘餘政權與元朝殘餘政權無關係,那就沒有列出的必要,只需要列出「大蒙古國」本身到1635年的歷史。
2.就算有關係,也沒有哪個條目的政權內容會把藩屬國的內容一併寫出(美國條目也不會特地寫美屬菲律賓的歷史內容),更何況1368年以後已經沒有蒙古帝國了,那就更沒有必要列出四大汗國殘餘政權。
3.四大汗國已經有專屬條目了,如果是紙本百科全書或許會全列,但在維基百科直接可以進專屬條目。--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1:58 (UTC)[回复]
本条目是关于「蒙古帝国」,在1260年前是统一的国家,其正式国号就是「大蒙古国」,两者本为一回事。1260年后蒙古帝国(大蒙古国)分裂为元朝和四大汗国,无论元朝还是四大汗国都是「大蒙古国」分裂后的产物,元朝只是原本「大蒙古國」的一部分,即使其自称代表整个「大蒙古國」(故有「大元大蒙古国」之称)但其实根本无法统治整个「大蒙古國」(也就是蒙古帝国)。四大汗国可不是简单的藩屬國,而同样是原「大蒙古國」的组成部分,1260年后逐步走向自主,某些时候名义上臣服于元帝,有些时候根本不听从。特别是1368年后它们从来没有再哪怕是名义上臣服于元朝残余势力。但是它们都是原「大蒙古国」的组成部分。本条目所说的「蒙古帝国」在1368年结束,后蒙古帝国时代原非本条目重点,但如果在条目中列出四十四万蒙古的话,那四大汗国残余势力同样需要列出,不能忽略不计。或者将它们(四十四万蒙古四大汗国残余势力)均放进相应的专属条目也行,毕竟它们其实皆非1368年结束的「蒙古帝国」的重点。--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2:49 (UTC)[回复]
已建立四十四万蒙古条目,作为相应的专属条目。--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3:18 (UTC)[回复]
我實在懶得吐槽你,你是不知道韃靼即明代蒙古早就有條目嗎?你又創一個要幹嘛啦!--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10 (UTC)[回复]
可是所谓「四十四万蒙古」是韃靼(「四十萬蒙古」)和瓦剌(「四萬衛拉特」)的合称啊,又不是光指韃靼,两者不是一回事。就好比已有西周东周条目,但同时亦有周朝条目作为它们的合称一样,并不冲突。--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21 (UTC)[回复]
所以有必要只為了「四十四萬蒙古」一個詞就創新條目嗎?
明明現有的條目有講到就好--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27 (UTC)[回复]
我认为「四十萬蒙古」应重定向到韃靼,而「四萬衛拉特」应重定向到瓦剌。但是「四十四万蒙古」应另起条目,因为它是两者的合称,不是单指其中任何一个;它亦不是本条目的重点,需要详细介绍的话可以单立条目。就好比歐亞大陸条目是对亚洲大陆和欧洲大陆的合称一样,不是单指其中任何一个大陆,所以是不同的概念,可以有专门的条目介绍。--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30 (UTC)[回复]
四十四萬蒙古很明顯和歐亞大陸的重要性不一樣,四十四萬蒙古連單獨列出詞條都很勉強,畢竟已經有明代蒙古韃靼與瓦剌這兩個條目了
要再說的話,連韃靼都應該合併到北元條目--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41 (UTC)[回复]
我觉得这就是另一个问题,即条目命名的问题了,即同时包括韃靼和瓦剌两个概念的条目。韃靼是明朝人对东蒙古人的称呼,可能含有一定贬义。我觉得干脆将条目四十四万蒙古改名为明代蒙古算了,毕竟「明代蒙古」一词是有可靠来源使用的,作为对北元、韃靼和瓦剌等的合称。--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5:52 (UTC)[回复]
之所以沒有必要創新條目就是因為條目內容重複性太高了--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6:09 (UTC)[回复]
不过本条目也真的够长了,而且明代蒙古相关内容应非本条目的重点,所以相关内容可进行精简并将详细内容移至相应的专属条目。--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6:36 (UTC)[回复]
我那就是精簡過了,總之多創那個條目之後再看要怎麼處理--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6:43 (UTC)[回复]
既然1368年以後已經沒有真正意义上的蒙古帝國了,可如上所说将后来的明代蒙古四大汗国等相关内容均移至相应的专属条目(毕竟现在都有了),而不必都放在本条目中。--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7:35 (UTC)[回复]
明代蒙古至少還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本身--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38 (UTC)[回复]
明代蒙古应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分裂后位于东边的残余部分。四大汗国残余势力同样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分裂后位于西边的残余部分。当然此时相互之间已没有哪怕是名义上的从属关系,算不上一个国家。--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45 (UTC)[回复]
史学界一般认为蒙古帝国结束于1368年。如果将残余部分也算上,残余部分最晚于1930年灭亡(即使是东边的残余部分也是亡于1691年漠北降清,而非1635年漠南降清)。所以灭亡时间要么写1368年(史学界普遍认可),要么写1930年(残余势力最后灭亡时间),或者两者都写,没有中间之说。同时维基百科已存在明代蒙古四大汗国等条目,本条目应避免大量重复内容,而对相关内容作出总结即可,详细介绍应放在专属条目。--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20:52 (UTC)[回复]
1.這個條目是在講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政權,只是條目名稱是概念性的「蒙古帝國」;而「大蒙古國」政權就是在1635年投降,後金而亡。我也已經多用一句話寫到1691年漠北降清了,有何問題?
2.至於之後的殘餘勢力根本不關蒙古的事,有的關係就只是君主是成吉思汗的後代而已。這部分比較適合放到蒙古歷史這個通史條目,而不是放在專門講「大蒙古國」政權的「蒙古帝國」條目。
3.關於韃靼與瓦剌那四段就是我精簡過的總結了。(在明代蒙古這條目你自己想辦法處理,都有韃靼了還多創內容重複性幾乎得一樣的意義是?)--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7:28 (UTC)[回复]
要说的话,最大的问题在于(平心而论),什么是「大蒙古國」政權,以及1635年的漠南蒙古政权是不是真的就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政權?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政權从1260年就开始分裂,元朝也只是原「大蒙古國」(蒙古帝国)政權的一部分,更不用说后来的北元、韃靼之类的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到1260年原本意义的「大蒙古國」政權就已经不存在,何况是1368年以后。史学界一般认为蒙古帝国结束于1368年,肯定是有道理的,而阁下认为1635年的漠南蒙古政权就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國」政權,先不说对错,但这本身其实是一家之言。与此同时,本条目是「蒙古帝國」,而阁下将其理解为「大蒙古國」政權,但最大的问题就是所谓「大蒙古國」政權这个概念在1260年以后本来就不是那么清晰,各人的理解角度都不一样,所谓“「大蒙古國」政權就是在1635年投降”之说也是其中一种理解罢了,不应该否认其它理解方式的存在。比如本人就将所谓「大蒙古國」政權理解为原属「大蒙古國」并由成吉思汗后裔统治的政权(可能不只一个),这自然不光是指漠南蒙古政权。如果认为漠南蒙古政权算蒙古帝国,那之後的漠北蒙古勢力同样也能算蒙古帝国,更不用说成吉思汗本身就发迹于漠北,从这种角度来看政权的灭亡时间至少要延续到1691年漠北降清,而不是1635年漠南降清。至于所谓「有的關係就只是君主是成吉思汗的後代而已」,要看它们跟原蒙古帝国的关系如何。如果本来就是属蒙古帝国的一部分,那么这些残余势力仍可以算是蒙古帝国历史的一部分,不管是直系还是支系,比如吐鲁番汗国、叶尔羌汗国等(灭亡于1700年左右)。相比之下,准噶尔汗国、帖木尔汗国等就不是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虽然它们也是蒙古人,当然算蒙古历史,但不算蒙古帝国历史。所以一个汗国算不算蒙古帝国其实不难区分,关键看它们是不是原属「大蒙古國」并由成吉思汗后裔统治。如果条目中加入「明代蒙古」部分那么原属大蒙古国的”四大汗国“的残余势力(包括直系和支系)也同样应该加入,因为它们都可以算蒙古帝国历史,而不光是蒙古历史。--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8:03 (UTC)[回复]
所以我不就多用一段話多寫到1691年漠北降清?況且在哪建國與在哪亡國根本沒關係好嘛
多寫到1691年漠北降清已經是附贈的了
之後的全是多的了,更何況什麼希瓦汗國根本和大蒙古國無關,有關的只有血統而已
哈密忠順王就更扯了,人家哈密忠順王是明朝冊封的,根本和大蒙古國無關好嘛,這個放在蒙古歷史不是更好
什麼大蒙古國到1930年是你自己的想法吧
到1635年至少我還拿得出幾本書是這樣說的(維基本來就是資料的引用處,不是給人自創用的)
人家清朝皇太極被蒙古各部承認是蒙古可汗的那一刻起,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國以及黃金家族汗統就已經結束了
最後「明代蒙古」這個條目已經和韃靼(蒙古)嚴重重複了
這兩個勢必要刪除一個--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9:25 (UTC)[回复]
好吧,既然你说到維基应该引用資料,那我们就以引用資料为主,先不自己判断上面所说的内容。关于蒙古帝国的结束时间,我当然可以轻易找到可靠资料说蒙古帝国于1368年结束,或许还有别的结束年份。我觉得或许可以学习英文维基中此条目的做法,可以干脆不要在infobox中列出结束年份,但同时加入一个Rump states of the Mongol Empire这些的段落来相对简洁地讲解后续的发展。我既然能轻易找到包括1368年在内的结束年份的来源,至少说明不能将1635年之说(即使有来源)当作定论,而只是其中一种说法而已。至于所谓明代蒙古与别的条目重复之类的,根本不存在这种问题。明代蒙古是一个可靠来源中会用到的词汇,与包括韃靼在类的概念的意思并不相同,维基百科中进行相应讲解本来就是应该的,就好比亚欧非大陆之类的,同时包括亚洲、欧洲、非洲,有这样的用法就相应进行解释本来就是正常的,并不存在阁下所说的问题。--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0:00 (UTC)[回复]
重點是明代蒙古與韃靼(蒙古)重複性幾乎一樣的,根本沒必要多創明代蒙古
這個在維基是會被提報合併的--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0:05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明代蒙古这个词本身是完全可以成为条目的。当然此条目才建立不久,仍在改进中,相信很快就会有更明显的变化。--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0:10 (UTC)[回复]
所以你建立此條目的義例是什麼?
我完全看不出來在已經有韃靼(蒙古)的條目下多創一個明代蒙古的條目的意義是什麼?
如果一個事物有多種名稱(可能定義不太一樣而已),所以每種名稱都能創條目,那有什麼意義?
難道不是在現有的條目上補充?--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0:16 (UTC)[回复]
不是我“建立此條目的義例是什麼”,而是在维基百科上建立条目本来就是一个维基人应该做的。所創建的條目只要“合乎維基百科的守则与指导,包括有可靠來源、足夠關注度、並非原創研究、並非侵犯版權、中立、不是廣告或其他不適合百科的內容”(维基百科语),就可以正常建立条目。对任何维基百科上的条目都这样(这自然也包括本蒙古帝国条目)。
关于本条目,我已经说过了,我可以轻易找到可靠资料说蒙古帝国于1368年结束(比如1368 Disestablishments: Mongol Empire一书从一开始就视1368年为蒙古帝国的终结),不管怎样本条目如果列出别的年份那必须要列出1368年,或者如前所述都不列。1635年说即使有来源也只是其中一种说法而已(而且还存在诸多问题),决非定论,还有其它的说法。请勿写得好像1635年说就是定论似的(事实远非如此),既然已说过要引用資料那就必须考虑包括1368年在内的可靠说法,不能成为推销特定说法的地方。--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9:48 (UTC)[回复]
如果新條目會與舊有條目大致重複太多還是可以創,那刪除條目與合併條目這些操作就是虛設了
就像我不會在已經有蒙古帝國這個條目的情況下,再多創大蒙古國條目
現在懶得跟你講明代蒙古這條目了
現在講重點
日語維基就是寫1635年,因為這是大蒙古國這個政權確定滅亡的時間點
1368年是蒙古帝國這個概念上的滅亡,但成吉思汗建立的國家是1635年才滅亡
要嘛也可以兩個都寫上,沒關係
但不可能會是什麼1930年好嘛?沙木胡索特和大蒙古國的關聯是啥?根本就只有血統而已
哈密札薩克和碩親王是清朝封的,和蒙元一點關係都沒有
蒙古可汗的大統早在1635年就已經落到皇太極手中了
最後,四大汗國我也找了一本書用其中一段補充與元朝一起先後瓦解了
行了吧--A1472583698025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20:15 (UTC)[回复]
只要新条目合乎維基百科的守则与指导,就可以建立。其它条目都是这样。明代蒙古与韃靼的关系,就相当于亚欧非大陆与亚洲的关系。好了先不说这。说到结束年份,日文维基未必就是真理,也未必为其它语言的维基采用。除1368年说外,当然还有其它说法,我正在查询。比如Perspectives on Mongolia一书(101页)就视1691年为蒙古帝国的终结,而不是1635年。阁下之前说的所谓“多寫到1691年漠北降清已經是附贈的了”显然是在说笑,我本来就可以找到可靠来源说蒙古帝国结束于1691年,还需要“附贈”吗?既然说要引用資料,那这些资料都需采用。当然我还正在查询更多说法。反正1635年也只是说法之一,还有其它的说法,且能找到来源。--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20:26 (UTC)[回复]
再来讲阁下上面的所谓“希瓦汗國根本和大蒙古國無關”之说,经查资料后即可证明此说法其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即使先不提哈密回王)。在E.G. Browne所著的A Literary History of Persia: From Firdawsi to Sa'di"一书(ISBN: 9781000155099)中即说到(第447页):「蒙古帝國的最後殘餘,希瓦汗國和布哈拉汗國,直到1868年和1872年才失去了作为獨立汗国存在,而克里米亞汗國則在1783年被消滅...」("The last remnants of the Mongol Empire, the Khanates of Khiva (i.e. Khwarazm) and Bukhara, only lost their independent existence some thirty and odd years ago (A.D. 1868 and 1872), while the Khanate of the Crimea was extinguished in 1783...")。很显然,确实有可靠资料明确表示希瓦汗國等均为蒙古帝國的殘餘势力,并且至少独立存在到19世纪下半叶以后(其后是作为俄国的附庸而存在);而1783年灭亡的克里米亚汗国则被称为「蒙古帝國在欧洲的最后殘餘」("the last remnant of the Mongol Empire in Europe", 见Kees Boterbloem所著的A History of Russia and Its Empire: From Mikhail Romanov to Vladimir Putin一书第49页,ISBN: 9781538104415)。同时,Timothy May所著的The Mongol Empire: A Historical Encyclopedia一书(ISBN: 9781610693400)中也说到(第15页):「确实,最後的成吉思汗后裔統治於1920年結束,當時布爾什維克军队征服了布哈拉酋長國和希瓦汗国」("Indeed, the last Chinggisid's reign ended in 1920 when the Bolsheviks conquered the emirates of Bukhara and Khiva")。总之,认为希瓦汗国等属于蒙古帝国历史完全是有可靠资料支撑的,通过可靠来源可以轻易驳倒“希瓦汗國根本和大蒙古國無關”之说。既然是蒙古帝國的殘餘势力,条目如果提到明代蒙古当然有必要也提到希瓦汗國等残余势力。--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23:24 (UTC)[回复]
其实可以参照高棉帝国柬埔寨黑暗时代等条目的做法,即使柬埔寨黑暗时代是高棉帝国的残余政权,其内容也并没有重复放在高棉帝国条目中,两者是有不同的重心的不同条目。按照史学界的常见做法,本条目也可以类似处理,1368年后的事情也不用在本条目中涉及过多,某些内容简单提及即可,其它内容放在专属条目中,这样四大汗国残余如中亚汗国等也不再需要在本条目中过多涉及。--Wengier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22: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