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泛民主派
建議併入非建制陣營
[编辑]條目內容大部分與非建制陣營相近,現時新聞報道多使用非建制派,建議併入非建制陣營。Marxistfounder(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06:21 (UTC)
(-)反对:民主派是不包含親黃的中間派的,而我相信未來親黃的中間派勢力會越來越大 ELHK | 郵〒便 2017年4月2日 (日) 13:49 (UTC)
- (-)反对:要合併該是民主派與泛民主派合併。 ——CommInt'l(留言) 2018年8月19日 (日) 00:24 (UTC)
- (+)贊成:根本無聽過「非建制派」包含「親黃的中間派」,只見到傳媒視「非建制派」為「民主派」的同義詞,反而「泛民主派」只是「民主派」的一部分。UU(留言) 2018年11月18日 (日) 18:48 (UTC)
- (-)反对 (倾向):“民主派”从文字上来看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其他政党也是同样法律下运作的。但“民主派”的概念实际具有一定社会共识,保持现状即可。me 2019年6月22日 (六) 07:09 (UTC)
建議改名:“香港民主派”→“民主派 (香港)”
[编辑]“香港民主派” → “民主派 (香港)”:公民黨和泛民起的名稱是民主派,不是香港民主派。以維基的消歧異分式有括號。--LungZeno(talk) 2017年6月26日 (一) 10:55 (UTC)
建議併入泛民主派
[编辑]據CommInt'l所說,民主派 (香港)一文應放入泛民主派一文。(也要把泛民主派一文改稱泛民主派 (香港)。) 數神(留言) 2019年11月1日 (五) 00:08 (UTC)
- (-)反对 :“民主派”的概念实际具有一定社会共识,保持现状即可。大部分香港傳媒和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均喜歡使用民主派的稱呼。Marxistfounder(留言) 2019年11月26日 (二) 15:16 (UTC)
- 完成——由User:Sanmosa把此條目合併和重定向至民主派 (香港),也請參看Talk:民主派 (香港)。UU(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12:10 (UTC)
建議改名:“泛民主派”→“民主派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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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泛民主派”→“民主派 (香港)”。目前描述香港建制派的就一个“建制派 (香港)”,但是描述支持民主的派别,有好几个,比如泛民主派、民主派 (香港)、非建制派等等,建议整合条目名称以“民主派 (香港)”为准,相关词条的内容整合到该条目下,亲爱的各位,有无意见,谢谢。——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6日 (二) 05:33 (UTC)
还有什么自决派、本土派 (香港)等等都整合到“民主派 (香港)”下面去,试问哪个自决派、本土派 (香港)不是支持民主立场的?——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6日 (二) 05:48 (UTC)
- @联合果君:我完全不同意把本土派 (香港)、自決派和非建制派整合到民主派 (香港)。本土派主張需要加強香港人的身份認同(有些甚至主張香港獨立),而民主派並沒有此主張;自決派則主張在香港進行民主自決,而民主派普遍也沒有此主張;非建制派則是民主派、本土派和自決派三個不同陣營的統稱;由此可見,本土派和自決派兩者都不可以歸類為民主派(本土派其實與民主派敵對),根本沒有把“本土派”和“自決派”的條目及作為統稱的“非建制派”的條目放入“民主派”條目的基礎。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6日 (二) 14:06 (UTC)
(:)回應ꓢꓯꓠ、Eric Liu:可否将泛民主派改名为民主派 (香港),再将原“民主派 (香港)”词条里的内容整合至前者词条。至于自决派保留相关词条,在民主派中对其进行简述,作为民主派之一,因为自决派和民主派行动上高度统一,在立法会也是参加民主派會議。请问两位同仁,这样可否?——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30 (UTC)
- @联合果君:我覺得最終條目名稱要再討論,因為WP:COMMONNAME來說是favour「泛民主派」的。至於在保留自決派條目的同時也在民主派條目提及自決派方面,兩者確實存在合作關係,如果依據來源寫及合作關係的話,這是非常合理、完全沒問題的事,可以立即做。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36 (UTC)
- (:)回應ꓢꓯꓠ,我刚才查了下,民主派以前是自称“泛民主派”的,包括以前的区议会的“泛民區選聯盟”、立法会的“泛民會議”,但是近几年都开始使用民主派区选联盟、民主派會議这样的称号,根据名随主人的原则,最好以民主派 (香港)为准,民主派的条目名称如果是民主派 (香港),也和建制派 (香港)有对应关系。毕竟建制派的条目名称也没写成“亲建制派”。——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59 (UTC)
- 命名常規,作為「命名原則」的「使用常用名稱」永遠優先於作為「主要命名慣例」的「名從主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03 (UTC)
- (:)回應ꓢꓯꓠ,我刚查了下,建制派的条目以前是“亲建制派”,后来改成“建制派 (香港)”,我看讨论页理由就是“「派」字本就有「親」之意,如果不親就不會歸為一派,稱為「建制派」就夠”。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泛民主派”中的“泛”和“派”也存在重复的意思,建议根据“名从主人”和与建制派 (香港)对应的关系,建议改名为民主派 (香港)。——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22 (UTC)
- (:)回應ꓢꓯꓠ,而且我也用谷歌搜索了下,“民主派”的搜索结果远大于“泛民主派”,“民主派”这个称呼也是主流,所以建议改名为民主派 (香港)。——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29 (UTC)
我仍然比較傾向使用「泛民主派」。根據現行
- 命名常規,作為「命名原則」的「使用常用名稱」永遠優先於作為「主要命名慣例」的「名從主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7日 (三) 10:03 (UTC)
- (:)回應ꓢꓯꓠ,我刚才查了下,民主派以前是自称“泛民主派”的,包括以前的区议会的“泛民區選聯盟”、立法会的“泛民會議”,但是近几年都开始使用民主派区选联盟、民主派會議这样的称号,根据名随主人的原则,最好以民主派 (香港)为准,民主派的条目名称如果是民主派 (香港),也和建制派 (香港)有对应关系。毕竟建制派的条目名称也没写成“亲建制派”。——联合果君(留言) 2019年11月27日 (三) 09: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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