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小薯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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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條目有内容譯自粵語維基百科页面“小薯茄”(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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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编辑]條目出自粵語版維基https://zh-yue.wikipedia.org/wiki/%E5%B0%8F%E8%96%AF%E8%8C%84—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van.Wong hk(對話|貢獻)於2020年8月27日 (四) 03:17 (UTC)加入。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21年4月20日,哪個香港YouTube頻道與試當真、啱Channel和FHProductionHK合作,進行共四小時直播?
- 重寫後長於原文,有2/3與原文不同。 --Hisa312(留言) 2022年4月16日 (六) 08:05 (UTC)
- (+)支持--Vanishboy(留言) 2022年4月16日 (六) 14:55 (UTC)
(-)反对,仍然有修葺标识,而且不建议在行文中添加外部链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18日 (一) 03:27 (UTC)- (+)支持--Jason1993118e(留言) 2022年4月18日 (一) 16:13 (UTC)
- (+)支持--羅潔塔🍰💎👑 2022年4月19日 (二) 08:23 (UTC)
- (+)支持-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2年4月19日 (二) 08:37 (UTC)
對小薯茄的公關之忠告
[编辑]明明是在娛樂圈混的……一鬧出桃色糾紛,就用大型實業的口吻宣布跟合作伙伴劃清界線?他自殺了!假如人真的死掉,無論粉絲和/或職員有多勤勞,都維持不了相關條目的“正能量充沛”狀態;其實同行普遍對維基百科“疏於監管”的原因並非愚蠢或吝嗇。--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1:51 (UTC)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請不要把相關新聞都收集到條目裡,新聞寫的都是同一件事,比重原則,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6:14 (UTC)
- 我跟你談常識呀!為甚麼不能寫下二號女主角叫FaFa Tse?為甚麼不能記載男主角William和第一女主角泳泳都曾經道歉?為其麼不能提及聲明重點之一——反駁程人富和姚澤汶吸毒的指控?--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02 (UTC)
- 這邊想跟您說明,首先妹妹不是成員,姐姐只是代為道歉,媒體會報導也只是因為妹妹的姐姐是有名的人,勉強有點關係,所以媒體報導了,到這裡都可以理解的吧。既然關係算是勉強,那就保持最低限度,讀者有興趣會自己去找的。現在只是希望您能注意比重的問題,此前內容和來源是剛好的。至於維護模板提到的,一個無法證明有利益衝突,另一個則是報導內容是否有所偏頗,故我認為兩個模板都應該要放置提醒。--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48 (UTC)
- 我認為Tisscherry的回答有問題,首先是「無法證明有利益衝突」這件事情,我推測你說的是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在編輯版本86278234加上的{{COI}},這個模板我在編輯版本86286832進行移除,移除理由如同我在編輯摘要說的「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並沒有在討論頁或是編輯摘要說明任何利益衝突的事情」;第二,你在編輯版本86286838加上的{{Citecheck}},這個模板是用來提醒參考資料被曲解甚至是無法證實內容可靠性的時候才會使用,然而你的回答卻是「報導內容是否有所偏頗」,若是如此你需要使用的模板應該是{{Example farm}}才對。此外你的編輯摘要是「妹妹是公司成員?」,然而條目內文並沒有任何「妹妹是公司成員」這樣的內容。--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38 (UTC)
- 吸毒的話,會被關的吧?只能退出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55 (UTC)
- 請認真討論,不要牛頭不對馬嘴……你是指知道有成員(可能)吸了毒、被關和退出?消息來自哪裏?我沒有提供這項情報啊!正如明明沒有“吳泳是公司成員”的內容,你不止誤以為有,還為此亂掛模板和盲目回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16 (UTC)
- 吸毒的問題是您提的?這和條目本身的關係是?那再請問妹妹不是公司成員,為什麼要收集這項新聞?--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22 (UTC)
- 回應IP,我一開始放置Citecheck,是我認為妹妹並不是公司成員,教練僅只是有合作過,各家媒體用這層關係切入寫報導,這樣立場是偏頗且應該要存疑的,即使現在放在條目內的文字看似中立。--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01 (UTC)
- 吸毒的問題是您提的?[來源請求]--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59 (UTC)
反駁程人富和姚澤汶吸毒的指控?
,為什麼要寫這句?--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1:17 (UTC)- @Ghostingb、Tisscherry:我先前提出的是兩人被誣蔑在場和吸毒,不是他們在場和吸毒(現在更正:兩人被謊稱在場,一個被胡說吸毒;我為筆誤道歉……),這些正是聲明的少量重點之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42 (UTC)
- 未有可靠實證的小道消息不一一收集,請見WP:BLP--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45 (UTC)
- 又是這樣……根本沒有人提出過要收錄“他們吸毒”的小道消息;要記載的是“他們被錯誤指控吸毒”的大道消息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05 (UTC)
- 還是請留意一下生者傳記與比重,以及維基百科不是名人八卦與日記相關章節描述與限制,請適當拿捏,避免過度詳細反而淪為愛好者內容與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消息或流言蜚語的地方,請多方留意,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2日 (日) 11:59 (UTC)
- 為了避免章節冗長,唯有犧牲丁點品質;我判斷如此取捨,徐偉霖和FaFa Tse的受害者色彩比傳媒形容的深了些,對小薯茄來說稍微不公道;可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況且Ghostingb已經改善它少許……--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15:08 (UTC)
- 我大概知道,所以才會請你們適度拿捏,畢竟這是百科全書而不是娛樂新聞,也不是八卦雜誌,在相關編寫與用字遣詞還請斟酌篩選。--薏仁將🍀 2025年3月3日 (一) 02:59 (UTC)
- 為了避免章節冗長,唯有犧牲丁點品質;我判斷如此取捨,徐偉霖和FaFa Tse的受害者色彩比傳媒形容的深了些,對小薯茄來說稍微不公道;可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況且Ghostingb已經改善它少許……--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15:08 (UTC)
- 還是請留意一下生者傳記與比重,以及維基百科不是名人八卦與日記相關章節描述與限制,請適當拿捏,避免過度詳細反而淪為愛好者內容與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消息或流言蜚語的地方,請多方留意,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2日 (日) 11:59 (UTC)
- 又是這樣……根本沒有人提出過要收錄“他們吸毒”的小道消息;要記載的是“他們被錯誤指控吸毒”的大道消息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05 (UTC)
- 我是覺得被屈吸毒這部份不太需要被加上,但偷食的主角已道歉這part是必需的,並已加上去--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9:52 (UTC)
- 未有可靠實證的小道消息不一一收集,請見WP:BLP--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45 (UTC)
- @Ghostingb、Tisscherry:我先前提出的是兩人被誣蔑在場和吸毒,不是他們在場和吸毒(現在更正:兩人被謊稱在場,一個被胡說吸毒;我為筆誤道歉……),這些正是聲明的少量重點之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42 (UTC)
- 吸毒的問題是您提的?這和條目本身的關係是?那再請問妹妹不是公司成員,為什麼要收集這項新聞?--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22 (UTC)
- 請認真討論,不要牛頭不對馬嘴……你是指知道有成員(可能)吸了毒、被關和退出?消息來自哪裏?我沒有提供這項情報啊!正如明明沒有“吳泳是公司成員”的內容,你不止誤以為有,還為此亂掛模板和盲目回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16 (UTC)
- 這邊想跟您說明,首先妹妹不是成員,姐姐只是代為道歉,媒體會報導也只是因為妹妹的姐姐是有名的人,勉強有點關係,所以媒體報導了,到這裡都可以理解的吧。既然關係算是勉強,那就保持最低限度,讀者有興趣會自己去找的。現在只是希望您能注意比重的問題,此前內容和來源是剛好的。至於維護模板提到的,一個無法證明有利益衝突,另一個則是報導內容是否有所偏頗,故我認為兩個模板都應該要放置提醒。--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48 (UTC)
- 我跟你談常識呀!為甚麼不能寫下二號女主角叫FaFa Tse?為甚麼不能記載男主角William和第一女主角泳泳都曾經道歉?為其麼不能提及聲明重點之一——反駁程人富和姚澤汶吸毒的指控?--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02 (UTC)
維護模板
[编辑]@Tisscherry:請說明您在條目加上{{Citecheck}}的理由。--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47 (UTC)
- 上面回應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7:49 (UTC)
- @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他留下的編輯摘要為“妹妹是公司成員?”,根本是他自己理解錯誤;我因此把這部分改寫得清晰點,卻被回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05 (UTC)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我忘記問您在編輯版本86278234加上{{Advert}}的理由是什麼?--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51 (UTC)
- “小薯茄新鮮、正派的形象和拍攝風格吸引許多名人、企業、政府機關主動邀請拍攝廣告……”
- 總會有人在努力地把全部負面內容移除;我以前當IP用戶時,在英語維基百科為某美國大財團加上被定罪的消息後,領教過類似的手段,特別是“WP:NOTNEWS”不適用於好消息和官方新聞稿的做法,常規操作還有用傀儡隨機回退對象的其他正常編輯,並且隨機附上不相關的規則。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9:06 (UTC)
- WP:廣告代言,語句再修飾應可保留,若您覺得不能放整段刪除也是符合方針指引。另外想請您理解,現在沒有人不讓您放這段內容,只請注意比重,我貼過幾次了。您在英維的經歷和這裡無關,不要用以往的經歷一概看待。--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54 (UTC)
- 在上面,你的低效率溝通風格有目共睹;在我報告“編輯爭議”之前,你的行為明明就是簡單地反覆把它回退成自己的版本,與言論的去蕪存菁主張南轅北轍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55 (UTC)
- 您可以表達意見,但請收起情緒。您認為提報是您所謂的高效率溝通嗎?有沒有可能,您不適當的跟隨媒體的煽動報導內容寫條目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05 (UTC)
- 溝通效率高不了多少,不過的確有,最少你不是只懂回退,而是作了些小修改,包括把“{{citenews}}”換成“{{example farm}}”。我的專注情緒有何不妥?反而你的情況似乎導致依然搞不清楚部分爭論點何在,例如究竟我主張記載的是“小薯茄成員可能吸了毒”,還是“他們確實被誣陷吸了毒”。--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25 (UTC)
- 所以您是要討論不當的介入他人婚姻還是其他不當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7:35 (UTC)
- 溝通效率高不了多少,不過的確有,最少你不是只懂回退,而是作了些小修改,包括把“{{citenews}}”換成“{{example farm}}”。我的專注情緒有何不妥?反而你的情況似乎導致依然搞不清楚部分爭論點何在,例如究竟我主張記載的是“小薯茄成員可能吸了毒”,還是“他們確實被誣陷吸了毒”。--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25 (UTC)
- 您可以表達意見,但請收起情緒。您認為提報是您所謂的高效率溝通嗎?有沒有可能,您不適當的跟隨媒體的煽動報導內容寫條目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05 (UTC)
- 在上面,你的低效率溝通風格有目共睹;在我報告“編輯爭議”之前,你的行為明明就是簡單地反覆把它回退成自己的版本,與言論的去蕪存菁主張南轅北轍呀!--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5:55 (UTC)
- WP:廣告代言,語句再修飾應可保留,若您覺得不能放整段刪除也是符合方針指引。另外想請您理解,現在沒有人不讓您放這段內容,只請注意比重,我貼過幾次了。您在英維的經歷和這裡無關,不要用以往的經歷一概看待。--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54 (UTC)
請各位注意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不是報道八卦新聞的小報,詳見百科方針WP:NOTSCANDAL。請各位注意以下數點:
- 該事件是一宗普通的婚外情個案
- 該事件的三名主角都不是公眾人物。三名主角都不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人物的標準。該三名主角之所以登上八卦新聞,都是由於一宗不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事件標準的瑣碎事情。
- 該事件的三名主角都與小薯茄沒有直接關係。其中一個是小薯茄商業合作夥伴,其中一個是小薯茄成員的妹妹,發生地點也不是小薯茄的地址。可以想像到,如果將這些疏遠的關係都收錄於小薯茄條目,那麼類似條目將會變得雜亂無章。
同時,根據方針WP:BLP,「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應特別謹慎。」維基百科沒有理由收錄三名非公眾人士、並且與條目主角無關的私生活。原則如下:
- 如果事件本身值得收錄於條目內,而且牽涉公眾人物(符合NT:BIO),應該以「提及名字但不記錄無關細節」的方式收錄
- 如果事件本身值得收錄於條目內,但是牽涉人士並非公眾人物(不符合NT:BIO),應該以「不提及名字」的方式收錄
- 如果事件本身不值得收錄於條目內,而且牽涉人士並非公眾人物(不符合NT:BIO),應該完全不記錄該事件
由於最近發生的事件屬於第三類,因此為了遵守WP:BLP的指引,我將相關內容移除。--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5:31 (UTC)
- (~)補充:最近被頻繁加入的內容屬爭議性內容,而各位編輯所提供的網站連結都只是報道八卦新聞的形式,以獵奇的方式抄錄社交媒體的內容,而且均沒提及與小薯茄公司的直接關係。因此我未等待討論的結果,已將相關內容先行移除。若有人想添加或恢復內容,請承擔舉證之責,證明該內容等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6:10 (UTC)
- 支持刪除,我本就覺得只是無端被媒體報導硬扯,這樣才博眼球。--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8:08 (UTC)
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素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訊息的主要工具。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本方針不僅適用於生者傳記條目,還適用於在其他頁面中出現的生者傳記內容。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因此編者應能說明此等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
——WP:BLP
- @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不對;這是“濫用程序”。你既然創立了“條目探討”的議題,就應該在那兒繼續辯論下去,想加快進程的話可以使用“RFC”模板,或者在這兒邀請些人過去;而非這樣輸打贏要地靠局部複製貼上的方式,另選地方從頭再來;這樣會導致其他人已經提出的觀點被忽略。--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8:43 (UTC)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感謝指出我沒有在這討論頁邀請編輯參與公開討論,我已經加入連結,並將合適程序會謹記在心。在兩個討論頁的討論都沒有說明:如此指明道姓記錄一些人的私隱生活,是否必要而且沒有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我認為加入那些關乎在世者私生活的內容是必要而且沒有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因為:......」)。請你在加入內容之前,先就此加以說明,並得社群共識沒有違反方針。--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0:34 (UTC)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我不知道有討論,不然我很早會明確表達不收入,讓您繼續放也只是勉強就這樣。您一開始認為可以放,是不是因為媒體寫了這些人曾經和條目主題有關係,所以就應該收入呢?但如我上面所說,妹妹並不是公司成員,教練只是是某人朋友有數次合作關係,因為事情鬧大(我們都知道這樣的狀況很容易鬧大),條目主題為了自保切割才趕緊澄清的,姐姐也要代妹妹道歉,這些風波的源頭可能只是要鬧大,像您覺得女一女二必須要等等的,我不知道媒體為什麼要這麼下標題和報導內容,但平心而論,這是個人行為,我不認為牽連到關係勉強的團體寫出來的報導是中立的,您要不要從這個角度思考看看呢?是不是被媒體煽動了呢?再換個方式說,我可以理解姊姊想維護妹妹所以出面幫她道歉,但我不認為這樣就是「事件」要算到這個團體頭上。--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2:39 (UTC)
- @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感謝指出我沒有在這討論頁邀請編輯參與公開討論,我已經加入連結,並將合適程序會謹記在心。在兩個討論頁的討論都沒有說明:如此指明道姓記錄一些人的私隱生活,是否必要而且沒有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我認為加入那些關乎在世者私生活的內容是必要而且沒有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因為:......」)。請你在加入內容之前,先就此加以說明,並得社群共識沒有違反方針。--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0: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