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巴布亚法令
外观
1905年巴布亚法令 | |
---|---|
澳大利亚议会 | |
本法令旨在接受英属新几内亚为澳大利亚联邦及其政府管辖下的领土 | |
御准日期 | 1905年11月16日 |
施行日期 | 1906年9月1日 |
廢止日期 | 1949年7月1日 |
呈交者 | 迪肯政府 |
廢除 | |
1949年巴布亚及新几内亚法令 | |
現狀:已廢除 |
《1905年巴布亚法令》(英語:Papua Act 1905)是澳大利亚议会的一项法令,旨在将巴布亚领地从英国移交予澳大利亚。法令的詳題是《旨在接受英属新几内亚为澳大利亚联邦及其政府管辖下的领土的法令》(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acceptance of British New Guinea as a Territory 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for the Government thereof)[1]。该法令正式将巴布亚纳入澳大利亚的海外领地,并一直有效,直到《1949年巴布亚及新几内亚法令》通过后,巴布亚与新几内亚合并。
参考资料
[编辑]- ^ Papua Act 1905. www.legislation.gov.au. [202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这是一篇與巴布亞新畿內亞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