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政
外观
高以政(15世紀—15世紀),字養民,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成化十三年(1477年),高以政中式應天鄉試一百二十七名舉人,授福建上杭縣知縣,當時福建流寇橫行,奸吏藉機羅織富民武平民賣羊,誣陷對方盜竊令其入獄,他查清籍冊買羊者姓名,將奸吏木枷示眾,白沙里人溫文進聚眾作亂,他監督鄉兵設計擒獲,考績時顧念祖父年九十,母親亦年過七十而致仕,在居所題號「宜晚」,竭盡孝道。他個性溫和樂易,不曾疾言厲色待人,年九十三歲去世,無子,以趙氏外甥為後嗣[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二十五·政績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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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綬 |
明朝上杭縣知縣 1496年-1502年 |
繼任: 馬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