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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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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颜北宋末年至金朝卫州汲县(今河南省卫辉市)人。

陈颜世代务农。父亲陈光,北宋末年擢武举第,担任寿阳县尉,没有就任。当时金兵攻取汴京,陈光患病,被围城中。陈颜渡过黄河,前去探望其父,于是扶持病中的父亲北归卫州。陈光家奴谋求脱身为良民,没有被允许,诬告陈光伙同盗贼杀人。陈光下狱,不胜拷打,于是自诬认罪。陈颜到州里请求代父去死,知州徐某哀怜他,不敢决断,正好安抚使至州,将情况报告,安抚使称赞陈颜是真孝子。于是父子都被释放。天会七年(1129年),金太宗下诏旌表其门[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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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史》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 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