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观 (济南)
长春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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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回民小区内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 |
认定时间 | 1979年9月 |
长春观,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回民小区内的长春观街1号,是一座道教全真派宫观。
历史
[编辑]长春观位于趵突泉公园西北,五龙潭公园以南,回民小区东北部东侧。[1]
济南民间有“先有长春观,后有济南府”的说法。有个传说称,明朝重修长春观时,从长春观内废井中挖出块残碑,上面有“大观五年初建”字样。济南学者严薇青考证,“大观”是宋徽宗年号,仅延续四年,第五年改成政和元年,残碑上面的“大观五年”也许是“大观三年”的误写。[1]
史书记载,济南在北宋政和六年(1116年)升格为济南府,下辖历城县等五个县。若上述传说为真的,济南升格为济南府的时间实晚于长春观始建时间。或许这就是“先有长春观,后有济南府”说法的依据。[1]
但是,也有学者不认为上述传说可信,根据是长春观得名于道教全真派北七子“长春子”丘处机。丘处机(1148年-1227年)为金元时期的道士,1220年受元太祖召见后,才获赐“长春宫”。北宋大观年间,丘处机尚未出生。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所长李铭认为,长春观东边的大杆巷原来名为“大庵巷”,民间传说大庵是长春观的别称。长春观的前身或许是佛教建筑“大庵”,后来因被道教占据而更名,残碑记载的“大观某年”也许是指“大庵”的初建年份。[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长春观有房屋28间、塑像50尊。此后,济南市的各宫观多被挪作他用。1953年后,济南市部分道士、道姑参加农业生产。1958年,济南市仅保留蓬莱院、玉皇宫、升阳观3处宫观,而包括长春观在内的其他17处宫观房屋交公。[3]
1979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长春观为第一批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1]
1997年起,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入驻长春观办公。2001年起,先后有济南市政协委员呼吁修复并开放长春观,以还景于民。例如2001年,济南市政协委员张希舜在济南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2002年,济南市政协委员崔大庸在济南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交《关于将“长春观”还景于民的建议》。[1]
2003年6月22日,居住在长春观后阁楼的一户居民迁走,此前另外两户也迁走,观后阁楼结束了一个世纪作为民居的历史,移交给文物部门。当天,长春观大殿和后阁楼之间的围墙被推倒,长春观古建筑实现合一。[1]
2004年2月,济南市文物部门修缮了长春观后阁楼。济南市考古研究所领导当时说:“后阁楼修复完毕后,还将对长春观山门前的建筑进行恢复重建。长春观整体建筑还景于民已指日可待。”但此后长春观仍为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办公用房,不对外开放。[1]
建筑
[编辑]长春观坐北朝南。如今的长春观仅保存了中轴线上一小部分建筑,主要包括山门、大殿、东西配殿、东西厢房、后阁楼、丘子洞。长春观的主要建筑有:
- 山门:面阔三间,明间设拱门,门上镶有一块“长春观”汉白玉匾额。两次间正面设圆窗。
- 大殿:面阔三间。
- 后阁楼:砖木硬石结构,长12.30米,宽6.73米,两层,面阔三间,顶覆琉璃瓦,滴珠板刻有云龙纹以及暗八仙图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