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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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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軍機處錄副奏摺

录副奏折清代档案的一种,就是奏折的抄件, 简称 “录副”。

雍正年间,开始实行奏折录副之制,根据光绪大清会典·办理军机处》记载“奉有朱批之折,发抄不发抄皆另录一份”。其后一百余年,奉行不辍,直至清朝灭亡。奏折录副由军机处负责,由军机处归档,每半月的归档件作为一包,被称为“月折包”。现存的清代汉文录副奏折,大约在九十万件以上,收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者有七十多万件,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有十多万件[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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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百科 > 文书档案 > 录副奏折. 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中华文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