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醜聞,指軍事上的醜聞,通常是指違反軍紀的事件。例如軍官、士官的貪污,要脅賄賂、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部隊內對士兵的不當對待、對戰俘的凌虐、作戰指揮時發生的重大疏失皆包括在內。
軍紀案件一般由軍事警察(憲兵或國家憲兵)偵辦,如已經涉及「違法」問題,則依照各國法律,由軍事司法官或司法官辦理;在戰時,或者駐外軍人觸法,多半以軍事法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