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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賓 (萬曆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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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賓
大明淮安府同知
籍貫湖廣荊州府監利縣
字號字六合、尚之,號生洲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胡賓(16世紀—17世紀),六合尚之生洲湖廣荊州府監利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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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賓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授浦江知縣,為政清慎敏銳,縣人稱其為神明,到任不足三個月公庭清靜,吏民得以安寧,遇上旱災親自步行祈禱後下雨,天啟二年(1622年)調平陽知縣[2],訪問民間疾苦,在地方革除積弊,禁止火耗,塞龍頸河建飛龍橋,興建學宮案山,拆除東寨疏浚城內河以防火患,去除浮架恢復運糧河以便輸送,三年(1623年)遷寧波同知,崇禎三年(1630年)改淮安邳宿河務同知,考績後因父母去世回鄉,其後不再出仕,平陽人為他建祠[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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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監利縣志·卷十·人物志》:胡賓,字六合,舉萬厯丙午鄉試,除補浦江知縣以清節著,調繁平陽,擢寧波知府【同知】,改淮安府,分司河道,考最以憂歸,時值多故,遂不復出。 府志
  2. ^ 光緒《浦江縣志·卷七·秩官》:胡賓,字尚之,湖廣監利舉人,萬厯四十七年任,清慎嚴敏,邑人稱為神明,兩造嚴干証,謂:「無若輩造孽,兩家自可相釋。」任未三月訟庭清肅,吏民安之,遇旱步禱極誠得雨幸不災,以治浦有聲,調繁平陽去。
  3. ^ 民國《平陽縣志·卷二十六·職官志五》:胡賓,號生洲,湖廣人,舉人,天啟二年由浦江知縣調平陽,甫下車訪民疾苦,革除積蠧,循分單良法,禁火耗陋規,塞龍頸河建飛龍橋,培學宮案山,拆東寨浚城內河以防火患,去浮架復運糧河以便輸輓,士民樂其慈愛,胥吏憚其精明,遷寧波同知去,闔邑思慕,建祠北津。 舊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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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監利縣志》·卷十·人物志
  • 光緒《浦江縣志》·卷七·秩官
  • 民國《平陽縣志》·卷二十六·職官志五
官衔
前任:
黎宏道
明朝浦江縣知縣
1619年-1621年
繼任:
周應魁
前任:
包良棟
明朝平陽縣知縣
1622年-1623年
繼任:
湯本沛
前任:
俞孔震
明朝寧波府同知
1623年-1627年
繼任:
夏以賓
前任:
周霖雨
明朝淮安府邳宿河務同知
1630年-1635年
繼任:
譚元方